詐欺

日期

2024-10-18

案號

TYDM-112-易-2-20241018-1

字號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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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易字第2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漢城 選任辯護人 陳邑瑄律師 黃致中律師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年度偵續字第366 號),前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 開辯論,並定民國113年11月28日16時10分在本院二十四法庭行 審理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8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許雅婷 法 官 鄭朝光 法 官 林佳儀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李玉華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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