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賠償損害

日期

2024-12-26

案號

TYDM-112-附民-116-20241226-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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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116號 原 告 AE000-A111136(下稱A女,真實姓名住址詳卷) 法定代理人 A女之父(真實姓名住址詳卷) A女之母(真實姓名住址詳卷) 被 告 甲○○ 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罪案件(113年度侵訴字第26號),經原 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以請求損害賠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 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將此 部分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6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劉淑玲 法 官 蘇品蓁 法 官 李佳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金湘雲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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