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賠償損害
日期
2024-12-24
案號
TYDM-112-附民-2229-20241224-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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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2229號 附民原告 卓曉昀 附民被告 陳義浩 (另案在法務部○○○○○○○○○○○執行中)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本院112年度金訴字第1334號),經原 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 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 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4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品潔 法 官 高世軒 法 官 吳宜珍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梨碩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