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賠償損害

日期

2025-02-14

案號

TYDM-113-交附民-16-20250214-1

字號

交附民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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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交附民字第16號 原 告 陳寧彬 許慢鳳 陳昊漢 被 告 張豊慶 上列被告因過失致死案件(本院113年度交訴字第20號),經原 告等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 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將本 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14 日 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鄧瑋琪 法 官 侯景勻 法 官 蔡逸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秋慧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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