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13
案號
TYDM-113-原附民-120-20241213-1
字號
原附民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原附民字第120號 原 告 郭芳潔 被 告 孔慶和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 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 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 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3 日 刑事第十七庭審判長法 官 吳軍良 法 官 林欣儒 法 官 林莆晉 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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