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致死等
日期
2024-10-08
案號
TYDM-113-審勞安訴-3-20241008-1
字號
審勞安訴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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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審勞安訴字第3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世紀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賴文祥 代 理 人 李光明 易仲金 選任辯護人 陳威翰律師 郭俊廷律師 林志強律師 被 告 羅尚文 選任辯護人 陳威翰律師 郭俊廷律師 林志強律師 上列被告因過失致死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 第18480、19704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 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8 日 刑事審查庭 法 官 陳彥年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林希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