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

日期

2024-11-20

案號

TYDM-113-審原簡-121-20241120-1

字號

審原簡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3年度審原簡字第121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郭庭瑋 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王暐凱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19929 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 ,爰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 文 郭庭瑋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十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一千 元折算一日;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十日,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一千元折算一日。應執行拘役十五日,如易科罰金,以 新臺幣一千元折算一日。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郭庭瑋明知其並無還款資力,竟意圖為自己不法 之所有,基於詐欺取財之犯意,分別為下列行為:  ㈠於民國113年2月27日19時10分許,在桃園市○○區○○路0段000 號之萊爾富大溪豆乾店,向店員鍾佳賢佯稱沒錢加油,欲借款新臺幣(下同)300元,致鍾佳賢陷於錯誤,誤認郭庭瑋有還款之能力及意願,僅係一時救急而需要協助,故交付現金300元予郭庭瑋,詎料郭庭瑋食髓知味,竟承前詐欺之犯意,於同日20時許,再次以錢不夠為由,向鍾佳賢詐取現金500元得手。  ㈡嗣郭庭瑋見鍾佳賢對於借款一事心防較鬆懈,且見前法奏效 ,竟另心生歹念,於翌(28)日19時10分許,再度前往上揭萊爾富便利商店,並向鍾佳賢誆稱欲返還昨日借用之800元款項,惟因身上沒有現金,故請鍾佳賢再出借1,200元,並表示願匯款整數2,000元予鍾佳賢等語,致鍾佳賢再次陷於錯誤,誤以為郭庭瑋有還款之能力及意願,而交付現金1,200元予郭庭瑋,郭庭瑋為取信於鍾佳賢,遂自行繕打「我已經轉帳NT$2000元給您,請您查詢存款明細!(我的帳號末五碼是08373,中國信託822。)」等文字訊息予鍾佳賢,製造其已還款之假象。 二、證據名稱:  ㈠被告郭庭瑋於警詢及本院準備程序中之自白。  ㈡告訴人鍾佳賢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證述。  ㈢對話紀錄截圖、萊爾富超商之監視器畫面及截圖。 三、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就犯罪事實㈠、㈡所為,均係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 取財罪。  ㈡被告就犯罪事實㈠雖先後2次向告訴人詐取財物,致告訴人先 後於113年2月27日19時10分許、20時許分別將300元、500元現金交予被告,惟均係基於同一詐欺取財之目的,在密接之時間為之,侵害同一告訴人之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犯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應論以接續犯之一罪。  ㈢被告就前述所犯2犯行間,其犯意個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 併罰。  ㈣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正值青年、四肢健全, 顯非無法憑己力謀生,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財物,施用詐術向告訴人詐取財物,致其財產法益受損,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法益之觀念,所為應予非難;惟念及被告犯後自始坦承犯行之態度,且與經本院傳喚到庭之告訴人鍾佳賢經本院調解成立,並賠償其損害,有本院調解筆錄可稽,兼衡於被告於警詢自陳高職肄業之智識程度、水電、家庭經濟狀況小康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復參酌被告本件所犯之犯罪類型均相同,兼衡其各犯行間時間關連性、整體犯行的應罰適當性、責任非難重複程度,各罪之不法性及貫徹刑法量刑之理念規範,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且就宣告刑、應執行刑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沒收:被告就犯罪事實㈠、㈡共詐得之2,000元,核為其本案 之犯罪所得無訛,惟被告業已將該筆款項返還予告訴人,業如前述,是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之規定,不予宣告沒收、追徵。 五、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4條第1項,逕 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應附繕本),上訴於本院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周彤芬提起公訴,檢察官陳淑蓉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0  日          刑事審查庭 法 官 陳彥年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林希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1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 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 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