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等
日期
2024-11-29
案號
TYDM-113-審簡-1828-20241129-1
字號
審簡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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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3年度審簡字第1828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舜上 上列被告因侵占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540 71號),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並經合議庭 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易判決程序後,判決如下: 主 文 陳舜上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證據部分補充「被告陳舜上於本院 準備程序時之自白」外,餘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所載(詳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 (一)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 實文書罪及同法第336條第2項業務侵占罪。被告所為業務登載不實文書之低度行為,應為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 (二)被告先後多次於起訴書附表所示時間犯業務侵占罪及行使 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部分,均係基於同一緣由、目的並利用同一手段而為,在時、空上且具密集性,各行為間之獨立性自屬薄弱,難以強行分割,是此可徵其係出於單一犯意接續為之,當各僅構成接續犯之實質上一行為。再被告係意在掩飾侵占之舉始復為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犯行,此二者間顯存相衍承續繼起之必然性,更在同一空間及緊密時間內賡續為之,彼此間顯具行為之局部重疊性而屬一行為,是以被告以一行為觸犯前揭二罪,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從一重以業務侵占罪處斷。 (三)爰審酌被告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法益之觀念,竟利用職務之 便,以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將業務上所持有之財物侵占入己,所為實非足取,惟念其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且業已賠償告訴人,有告訴人出具之陳述意見狀及收款證明為據(見本院審易字卷第165頁、第167頁),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所侵占之金額,及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末查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 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可按,素行尚端,惜因思慮未臻周詳致罹刑章,事後坦白認罪,且已賠償告訴人所受損害並深示悛悔之殷意,再既親歷本案偵查、準備程序,復受本次罪刑之科處,當知警惕,應無再犯之虞,本院認前揭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併予宣告緩刑3年,以勵自新。 三、沒收部分: 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 者,依其規定」、「前二項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第1項及第2項之犯罪所得,包括違法行為所得、其變得之物或財產上利益及其孳息」、「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第3至5項定有明文甚明。經查,被告本案侵占之款項共計新臺幣51萬230元,屬本案之犯罪所得,本院原應予宣告沒收,惟被告已賠償告訴人所受損害,有告訴人出具之陳述意見狀及收款證明為憑,是自無從就此部分犯罪所得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併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4條第2 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刑事審查庭 法 官 許自瑋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 繕本)。 書記官 趙于萱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215條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 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 萬5千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 行使第 210 條至第 215 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 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336條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 項之罪者,處1 年 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 項之罪者,處6 月以上5 年 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 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2年度偵字第54071號 被 告 陳舜上 男 60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市○○區○○街00巷0弄0號15樓之1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侵占等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 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陳舜上自民國100年9月1日起至112年8月31日間擔任址設桃 園市○○區○○路000巷0號台北新都社區公寓大廈(下簡稱台北新都社區)之總幹事,負責收取台北新都社區管理費、作帳等社區內各項行政工作,為從事業務之人。詎其明知台北新都社區社區如附表所示之繳費人,於如附表所示繳納時間,繳納如附表區分所有權人名下如附表所示地址房屋之管理費金額,均係以年繳方式繳納如附表繳費金額欄所示之金額,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及業務侵占之犯意,自111年7月8日起至112年6月6日止,接續於如附表所示之登載時間,在台北新都社區管理費及其他費用日報表中,接續登載如附表所示繳費人僅以月繳方式繳納如附表登載金額欄所示之不實金額,用以規避台北新都社區查核,而將如附表侵占金額欄所示之金額侵占入己,總計侵占新臺幣(下同)51萬230元,足生損害於如附表所示繳費人及台北新都社區對於收據文書管理之正確性。嗣經台北新都社區新任總幹事向如附表所示區分所有權人催繳後,察覺有異,復經台北新都社區財務委員陳月玲查核發現登載不符,始悉上情。 二、案經洪玉麟、許玉蘭、王素女、劉安川、藍鴻貴、陳莉梅、 詹明雄、蘇芳代、許銘祥、許棟槮訴由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編號 證據名稱 待證事實 1 被告陳舜上於警詢及偵查中之供述及自白 坦承本案全部犯罪事實。 2 告訴代理人陳月玲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證述 證明如附表所示繳費人,於如附表所示繳納時間,繳納如附表區分所有權人名下如附表所示地址房屋之管理費金額,明係以年繳方式繳納如附表繳費金額欄所示金額,而被告於如附表所示登載時間,在台北新都社區管理費及其他費用日報表中,接續登載如附表所示繳費人僅以月繳方式繳納如附表登載金額欄所示之不實金額,並長期藉此將差額侵占入己,於更換新任總幹事後發覺有異,被告犯行始遭揭露之事實。 3 台北新都社區管理費及其他費用日報表及台北新都社區管理委員會收據 證明被告有於附表所示之時間 ,藉由登載不實收款金額至新都社區管理費及其他費用日報表上,藉此侵占管理費之事實。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 文書及同法第336條第2項之業務侵占等罪嫌。被告上開所為之犯罪時間、行為均具密接性與連貫性,且係利用同一職務機會及方式,難以個別區分,應論以接續犯;又被告所犯業務侵占、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間,係基於同一犯意所為,有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之想像競合犯關係,請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論以業務侵占罪。至被告之犯罪所得,雖未扣案,請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第3項規定宣告沒收之,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9 日 檢 察 官 李 旻 蓁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1 日 書 記 官 詹 家 怡 所犯法條: 刑法第215條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 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 1 萬 5 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16條 (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 行使第 210 條至第 215 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 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刑法第336條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 1 項之罪者,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15 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 1 項之罪者,處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9 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 編號 繳費人 區分所有權人 地址 繳費時間 繳費金額 登記時間 登載金額 侵占金額 證據(日報表及收據) 1 阮氏柳 阮氏柳 桃園市○○區○○路000號7樓 111年7月4日 7140元 111年7月8日 700元 644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1、管理費收據編號1136 2 蔡黃玉杯 蔡黃玉杯 桃園市○○區○○路000巷0號5樓 111年8月15日 1萬4280元 111年8月25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2、管理費收據編號1260 3 賴偉平 賴偉平 桃園市○○區○○○街00號7樓 111年8月25日 7140元 111年9月7日 700元 644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3、管理費收據編號1282 4 磊邦科技 彭獻瑩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3樓 111年9月6日 1萬4280元 111年9月20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4、管理費收據編號1231 5 鄭仕泓 鄭仕泓 桃園市○○區○○○街00號1-2樓 111年9月15日 1萬200元 111年10月6日 1000元 920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5、管理費收據編號1341 6 尤俊德 邱雅萍 桃園市○○區○○路000號1-3樓 111年9月26日 1萬4280元 111年10月6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6、管理費收據編號1356 7 王宏元 王宏元 桃園市○○區○○路00000號1樓 111年9月26日 1萬1220元 111年10月6日 1100元 1萬12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7、管理費收據編號1359 8 林永山 林永山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8樓 111年9月29日 1750元 111年10月20日 1400元 35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8、管理費收據編號1377 9 林盈秀 林盈秀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3樓 111年10月13日 1萬4280元 111年11月1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9、管理費收據編號1405 10 檀秀美 檀秀美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7樓 111年11月1日 1萬4280元 111年11月28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10、管理費收據編號1450 11 李岳儒 李岳儒 桃園市○○區○○○街00號1-2樓 111年11月7日 1萬4280元 111年11月29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11、管理費收據編號1467 12 謝姍錞 邱妍庭 桃園市○○區○○路000巷0號4樓 111年11月16日 1萬1220元 111年11月29日 1100元 1萬12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12、管理費收據編號1481 13 陳福龍 陳福龍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1樓 111年11月22日 1萬1220元 111年12月2日 1100元 1萬12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13、管理費收據編號1490 14 黃永康 黃永康 桃園市○○區○○○街00號4樓 111年11月23日 7140元 111年12月1日 700元 644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14、管理費收據編號1492 15 劉志平 劉知非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8樓 111年12月1日 1萬4280元 111年12月14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15、管理費收據編號1520 16 劉安川 劉安川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5樓 111年12月8日 1萬4280元 111年12月15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16、管理費收據編號1537 17 余秋燕 彭建楓 桃園市○○區○○路000號7樓 111年12月14日 1萬200元 111年12月15日 1000元 920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17、管理費收據編號1548 18 簡阿紗 簡阿紗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3樓 111年12月19日 1萬4280元 111年12月29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18、管理費收據編號1562 19 韓駪 韓駪 桃園市○○區○○路00000號4樓 111年12月27日 1萬4280元 112年1月3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19、管理費收據編號1577 20 李毓蕙 李毓蕙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8樓 112年1月3日 1萬4280元 112年1月9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20、管理費收據編號1603 21 林振坤 林和欽 桃園市○○區○○○街00號1樓 112年1月4日 1萬4280元 112年1月9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21、管理費收據編號1612 22 洪玉麟 洪玉麟 桃園市○○區○○路000巷0號3樓 112年1月7日 1萬4280元 112年1月1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22、管理費收據編號1623 23 甘偉煌 王素女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7樓 112年1月10日 1萬4280元 112年1月17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23、管理費收據編號1647 24 蔡昆明 蔡昆明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7樓 112年1月16日 1萬4280元 112年1月30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24、管理費收據編號1672 25 邱鄭嫦娥 邱鄭嫦娥 桃園市○○區○○路000巷0號6樓 112年1月17日 1萬4280元 112年1月31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25、管理費收據編號1678 26 歐美春 歐美春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7樓 112年1月17日 1萬4280元 112年1月31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26、管理費收據編號1680 27 張景敦 張景敦 桃園市○○區○○路000號之3號1-3樓 112年1月19日 1萬4280元 112年1月31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27、管理費收據編號1691 28 韋蔡麗蟾 韋蔡麗蟾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5樓 112年1月30日 2600元 112年2月6日 1600元 100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28、管理費收據編號1729 29 羅棟圓 邱銀秀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5樓 112年1月31日 1萬4280元 112年2月6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29、管理費收據編號1737 30 葉秀惠 葉秀惠 桃園市○○區○○○街00號6樓 112年2月14日 7140元 112年2月22日 700元 644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30、管理費收據編號1784 31 黃庭宏 黃庭宏 桃園市○○區○○○街00號5樓 112年2月18日 2300元 112年2月23日 900元 140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31、管理費收據編號1802 32 張美勤 張美勤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4樓 112年2月20日 1萬4280元 112年2月23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32、管理費收據編號1808 33 徐啟夫 許玉燕 桃園市○○區○○路00000號8樓 112年2月24日 1萬4280元 112年3月1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33、管理費收據編號1828 34 徐 國 林袁可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1樓 112年2月24日 1萬4280元 112年3月1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34、管理費收據編號1829 35 徐依鴻 徐依鴻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8樓 112年2月28日 1萬4280元 112年3月8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35、管理費收據編號1845 36 黃建成 黃建成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5樓 112年3月7日 1萬4280元 112年3月17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36、管理費收據編號1871 37 詹鏡輝 詹鏡輝 桃園市○○區○○○街00號1-2樓 112年3月22日 3120元 112年3月29日 2560元 56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37、管理費收據編號1943 38 蘇慶龍 劉志傑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4樓 112年3月27日 1萬4280元 112年4月6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38、管理費收據編號1964 39 廖志宏 廖志宏 桃園市○○區○○路000巷0號2樓 112年3月30日 1萬4280元 112年4月12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39、管理費收據編號1981 40 陳新興 陳新興 桃園市○○區○○路000巷0號1樓 112年4月17日 1萬4280元 112年4月25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40、管理費收據編號2063 41 熊建安 熊建安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6樓 112年4月19日 1萬4280元 112年4月25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41、管理費收據編號2073 42 羅敏 賴凱翔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6樓 112年4月24日 1萬1220元 112年5月4日 1100元 1萬12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42、管理費收據編號2093 43 許玉蘭 許玉蘭 桃園市○○區○○路000巷0號5樓 112年4月25日 1萬4280元 112年5月8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43、管理費收據編號2107 44 范秋水 范秋水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6樓 112年4月28日 1萬4280元 112年5月18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44、管理費收據編號2129 45 黃素里 黃素里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7樓 112年5月9日 1萬4280元 112年5月24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45、管理費收據編號2160 46 陳國賢 陳國賢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1樓 112年5月22日 1萬4280元 112年5月30日 1400元 1萬288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46、管理費收據編號2179 47 杜佩倫 杜佩倫 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7樓 112年6月1日 1萬1220元 112年6月6日 1100元 1萬120元 管理費日報表編號47、管理費收據編號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