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

日期

2024-11-14

案號

TYDM-113-易-78-20241114-2

字號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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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易字第78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龍冠誠 儲鑫 黎芷琳 黃惠蘭 上列被告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軍偵字第221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本件被告龍冠誠等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 而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4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劉淑玲                   法 官 李佳勳                   法 官 施敦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王智嫻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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