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日期

2024-11-14

案號

TYDM-113-易-925-20241114-1

字號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易字第925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家駿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7195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張家駿無罪。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張家駿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 盜之犯意,於民國112年9月12日晚間6時許至同日晚間10時許間,在告訴人余東璟所營位在桃園市○鎮區○○路000號1樓汽車板金美容店內,趁無人注意之際,以不詳方式竊取店內收銀機內現金共新臺幣(下同)1萬4,000元,得手後離去。嗣因余東璟發覺遭竊,報警處理,經警於上開收銀機外側採得張家駿之指紋,始悉上情。因認被告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等語。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 能證明被告犯罪,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告訴人之指訴,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而須以補強證據證明其確與事實相符,所謂補強證據,雖非以證明犯罪構成要件之全部事實為必要,但仍須得以佐證該陳述之犯罪非屬虛構,能予保障其陳述事實之真實性,以此項證據與告訴人之陳述綜合判斷,若足以認定犯罪事實,方得以之與告訴人之指訴,相互印證,併採為判決之基礎,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5574號判決意旨亦同。故告訴人指訴被告犯罪,必須有相當之補強證據加以佐證,方可作為被告不利之認定。 三、公訴意旨認被告涉有竊盜罪嫌,無非係以被告於偵查中之供 述、告訴人於警詢時之指訴、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書、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刑案現場勘察報告、現場勘查照片簿為其主要論據。 四、訊據被告張家駿堅決否認有何竊盜犯行,辯稱:我當時沒有 地方住,所以暫時住在告訴人家,我雖有開啟收銀機但沒有拿收銀機的錢,而且如果我要拿我就全部都偷走等語。經查:  ㈠被告曾暫住告訴人之上開住所,並有於上開地點開啟告訴人 收銀機等情,業據被告供承在卷(見易卷第54-57頁),核與證人即告訴人余東璟於警詢時之證述情節大致相符(見偵卷第15-17頁),並有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書(見偵卷第57-59頁)在卷為憑,是此部分之事實,應堪認定。  ㈡告訴人於112年9月12日晚間6時許,放置3萬7,000元在收銀機 內,及至同日晚間10時許清點時始發現短少1萬4,000元,告訴人認為係被告所竊等情,固據告訴人於警詢時指訴在卷(見偵卷第15頁),惟依告訴人之前開指訴情節,告訴人係於同日晚間10時許清點時始發現短少1萬4,000元,顯見告訴人並未親見被告竊取收銀機內之現金,而告訴人之所以認為係被告所竊,乃係因為告訴人曾聽聞被告開啟收銀機之警示聲響,但告訴人卻於警詢時證述:於112年9月12日「12時」許,聽聞被告開啟收銀機之警示聲響等語(見偵卷第15-16頁),參以告訴人係於112年9月12日晚間6時許,始置入3萬7,000元在收銀機內,是縱然被告確有於同日中午12時開啟收銀機之行為,但斯時告訴人還未將3萬7,000元置入收銀機,被告自無從竊取其中1萬4,000元之可能。再現場並無監視器錄影畫面,足以佐證被告之竊盜行為,自難僅以被告先前曾有開啟收銀機之行為,遽予推論被告於同日晚間6時至10時許之間某時,有竊取收銀機內之1萬4,000元。因此,本件告訴人既未親眼目睹被告有何竊盜犯行,又無監視器錄影畫面可資佐證之情形下,本件僅有告訴人主觀懷疑係被告所為之單一指訴外,尚乏其他證據可資作為補強,自難遽認被告涉有本件竊盜罪嫌。 五、綜上所述,觀諸本件公訴意旨上開所提出證明被告涉犯本案 竊盜犯行之證據資料,顯尚未達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自不能遽為認定被告確有公訴意旨所指之犯行。此外,檢察官復未提出其他積極證據,資以證明被告確有公訴意旨所指之竊盜犯行,犯罪即屬不能證明,揆諸前揭法條規定與判決意旨,依法自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郝中興提起公訴,檢察官張羽忻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4 日           刑事第八庭 法 官 鄭朝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 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 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 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鄧弘易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