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准許提起自訴

日期

2024-11-21

案號

TYDM-113-聲自-62-20241121-1

字號

聲自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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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自字第62號 聲 請 人 即 告訴 人 邱雅鈴 代 理 人 楊適丞律師 王仲軒律師 被 告 陳柏君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涉犯妨害秘密等案件,不服臺灣高等檢察署11 3年度上聲議字第5436號駁回再議處分(不起訴處分案號:臺灣 桃園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0825號),聲准許提起自訴,本 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理 由 一、程序:   聲請人即告訴人邱雅鈴(下稱聲請人)對臺灣桃園地方檢察 署檢察官113年度偵字第10825號不起訴處分(下稱原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經臺灣高等檢察署以113年度上聲議字第5436號駁回再議(下稱駁回再議處分),聲請人於民國113年6月13日收受駁回再議處分,復於113年6月21日委任律師向法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等情,有原不起訴處分書、駁回再議處分書、臺灣高等檢察署送達證書及本院收狀戳章可憑,是本件聲請,未逾刑事訴訟法第258條之1第1項所定10日不變期間,先予敘明。 二、聲請意旨略以:被告陳柏君與聲請人本有私人恩怨,倘被告 對臺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下稱基金會)執行長指示內容或對聲請人之出缺勤狀況有疑惑,可行內部程序以書面反映或私下向執行長溝通瞭解,被告捨此不為,竟將聲請人出缺勤資料(隱去姓名)張貼於基金會LINE群組,指責聲請人出勤狀況不佳,被告顯非基於提醒或反映個人意見之意思所為,而係基於攻訐聲請人之目的所為,此舉屬非法利用個人資料行為,原處分及駁回再議處分僅就出缺勤資料非秘密為說明,卻遽認被告張貼行為並無不法,有論證理由不備瑕疵,爰依法聲請准許提起自訴等語。 三、按法院認准許提起自訴之聲請不合法或無理由者,應駁回之 ,刑事訴訟法第258條之3第2項前段定有明文。又法院於審核是否准許提起自訴時,調查證據之範圍應以偵查中曾顯現之證據為限,不得蒐集偵查卷以外之證據。另法院裁定准許提起自訴,尤如檢察官提起公訴,將使案件進入審判程序,故法院裁定准許提起自訴之前提,必須偵查卷內所存證據已符合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所規定之「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的起訴門檻,若未能跨越起訴門檻,法院應以無理由裁定駁回准許提起自訴之聲請。 四、本院之判斷:  ㈠原不起處分及駁回再議處分以聲請人於基金會之出缺勤資料 係基金會全體員工可查詢知悉的資料,且基金會LINE群組之成員均為基金會員工,故認聲請人出缺勤資料於112年6月間在基金會全體員工之間非屬秘密,被告張貼之行為不構成刑法第318條之1之罪。另依基金會執行長EMAIL指示內容、被告與執行長之對話過程及被告係隱去聲請人姓名才張貼出缺勤資料等客觀事證,認被告張貼聲請人出缺勤資料係為討論同事遲到早退影響業務及加班暨加班補休等制度利用是否適當,目的非為損害聲請人之利益,且就個人資料之利用亦未逾越比例原則,被告張貼行為不構成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罪。經核原不起訴處分及駁回再議處分之認事均未違反經驗及論理法則,且用法亦合於刑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之解釋與涵攝,無違法不當之處。  ㈡而原不起訴處分及駁回再議處分,已就出缺勤資料非秘密及 被告主觀上無意圖損害他人利益之意思說明綦詳,本院僅再就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補充說明如下:  ⒈意圖損害他人之利益係特殊主觀不法構成要件要素,此一意 圖所欲造成的利益損害,不是隨著「違法侵害個資」所必定出現的資訊自決權或資訊隱私權的侵害,而是透過侵害個資進一步引發的其他的利益侵害,例如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等(參薛智仁教授,月旦法學教室第220期,109年台上大字第1869號-個資法41條之「利益」,僅限於財產上之利益?見解)。  ⒉本案中,被告所張貼之出缺勤資料既為聲請人實際之出缺勤 狀況(且為當時基金會全體員工可查知的資料),實難認被告張貼出缺勤資料,會進一步引發聲請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等利益受損之可能。至於聲請人主觀上認被告係因聲請人未經營人際關係及選邊站遭挾怨指責出缺勤狀況而有不舒服、不悅感受,僅屬個人情緒感受,尚非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所欲保護之利益範圍。  ㈢綜上所述,依卷內事證,難認被告有何犯罪嫌疑及犯罪嫌疑 已達起訴門檻狀況,故原不起處分及駁回再議處分之認事用法均無違法不當,聲請人本件聲請,為無理由,應予駁回,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58條之3第2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1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許雅婷                法 官  林佳儀                法 官  葉作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韋彤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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