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洗錢防制法等

日期

2025-01-10

案號

TYDM-113-金訴-721-20250110-1

字號

金訴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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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金訴字第721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永祥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 度偵字第50427、54845號),嗣於民國113年11月11日辯論終結 ,惟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0 日 刑事第八庭 法 官 葉作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韋彤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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