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賠償損害

日期

2024-11-15

案號

TYDM-113-附民移調-1786-20241115-1

字號

附民移調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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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調 解 筆 錄 聲請人 官有劭相對人 曾增強 上當事人間113 年度附民移調字第1786號就本院113 年簡附民字 第81號一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事件,於中華民國113 年11月15日 上午10時在本院刑事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一、出席人員: 法 官 李信龍 書記官 王亭之 通 譯 姚 曆 二、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 官有劭相對人 曾增強 三、調解成立內容: ㈠相對人曾增強應給付聲請人官有劭新臺幣900,000 元整,給付方式如下:相對人曾增強應自114 年1 月20日起按月於每月20日前給付新臺幣6,000 元整,至全部給付完畢為止。如一期未給付,則視為全部到期。上開款項逕匯入聲請人官有劭台新銀行關東橋分行,戶名:官有劭,帳號:000-00000000-0-00 號帳戶內。㈡聲請人官有劭拋棄其餘民事請求權,且不再追究相對人曾增強之刑事責任。 四、以上筆錄當庭交關係人閱覽/朗讀並無異議後簽押 聲請人 官有劭 相對人 曾增強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庭 書記官 王亭之 法 官 李信龍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王亭之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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