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沒收
日期
2025-01-21
案號
TYDM-114-單禁沒-34-20250121-1
字號
單禁沒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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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單禁沒字第34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羅子峻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11年度偵字第33696號 ),經檢察官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4年度執聲字第1號),本院 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編號1、2、5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編號3 、4、6至27所示之物均沒收。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羅子峻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 ,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1年度偵字第33696號提起公訴後,被告於審理期間死亡,經本院以113年度訴緝字第110號為公訴不受理判決確定,而前開案件扣案如附表所示1、2所示之物,經送鑑驗,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足認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管制之第二級毒品而屬違禁物,爰依法聲請宣告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編號5所示之大麻植株為違禁物,爰依法宣告沒收;扣案如附表編號3、4、6至27所示之物均為供被告製造第二級大麻使用,爰依法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查獲之第一級、第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 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犯第4條至第9條、第12條、第13條或第14條第1項、第2項之罪者,其供犯罪所用之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之;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第19條、刑法第40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刑法第38條第2項之物,因事實上或法律上原因未能追訴犯罪行為人之犯罪或判決有罪者,得單獨宣告沒收,亦為刑法第38條第2項、第40條第3項所明定。 三、經查: ㈠、被告羅子峻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本院以113年 度素緝字第110號判決確定等情,有卷附之本院判決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查,合先敘明。 ㈡、前開案件扣案如附表編號1、2、5所示之物,經送鑑驗,均檢 出第二級毒品成分,分別有如附表所示之毒品成分鑑定書存卷可參,足見如附表所示之扣案物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所定之違禁物無疑,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宣告沒收銷燬之;又用以盛裝上開毒品之包裝袋,以現行之技術,因與其內殘留之毒品難以完全析離,且無完全析離之實益及必要,自應整體視為查獲之第二級毒品,一併沒收銷燬之。至鑑驗耗損之毒品因已滅失,自無從宣告沒收銷燬,附此敘明。 ㈢、扣案如附表編號3、4、6至27所示之物,均為被告所有,供其 用以製造第二級毒品大麻之物,爰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9條第1項規定,宣告沒收。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 第1項前段、第19條,刑法第11條、第38條第2項前段、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1 日 刑事第十三庭 法 官 侯景勻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吳佳玲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附表: 編號 物品名稱 數量 備註 1 大麻花 8包 ①鑑定結果:均檢出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成分。 ②編號1驗餘淨重25.209公克、編號2驗餘淨重29.972公克、編號3驗餘淨重44.773公克、編號4驗餘淨重90.425公克、編號5驗餘淨重93.209、編號6驗餘淨重85.313公克、編號7驗餘淨重92.074公克、編號8驗餘淨重43.990公克。 ③鑑定報告: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11年7月28日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檢體編號DAB2266-1、DAB2266-2、DAB2266-3、DAB2266-4、DAB2266-5、DAB2266-6、DAB2266-7、DAB2266-8)(見偵卷第149至163頁)。 2 大麻葉 3包 ①鑑定結果:均檢出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成分。 ②編號9驗餘淨重64.271公克、編號10驗餘淨重16.711公克、編號11驗餘淨重45.554公克。 ③鑑定報告: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原物鑑定實驗室111年7月28日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檢體編號DAB2266-9、DAB2266-10、DAB2266-11)(見偵卷第165至169頁)。 3 培養土 1包 - 4 培養植物棉 4個 - 5 大麻盆栽 27株 ①鑑定結果:檢出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 ②鑑定報告: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111年8月12日調科壹字第11123016270號、第00000000000號鑑定書(見偵卷第171頁、第173頁)。 6 除濕機 1台 - 7 電風扇 1台 - 8 照明設備 1組 - 9 日光燈架遮光罩 1組 - 10 水箱馬達 1組 - 11 溫濕度計 1組 - 12 定時器 1個 - 13 農藥營養劑 1批 - 14 酸鹼度計 1台 - 15 電子磅秤 2台 - 16 夾鏈袋 1批 - 17 二氧化碳鋼瓶 1瓶 - 18 研磨器 1個 - 19 捲煙紙及器具 1組 - 20 剪刀 1支 - 21 灑水器 1瓶 - 22 盆子 2個 - 23 抽風罩 1組 - 24 IPHONE廠牌13 PRO型號行動電話 1支 - 25 監視器 1台 - 26 大麻吸食器 1組 - 27 測光器 1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