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日期

2025-01-16

案號

TYDM-114-易-72-20250116-1

字號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4年度易字第72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黃宥程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3年度 偵字第53625號),本院認為不得以簡易判決處刑(114年度桃簡 字第82號),改依通常程序審理,並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意旨略以:被告黃宥程意圖為自己不法之 所有,基於竊盜犯意,於民國113年9月2日上午10時43分許,在桃園市○○區○○路000號娃娃店內,徒手竊取告訴人林霈庭所有置於機台上之日版一番賞七龍珠D賞布羅利公仔1盒【價值新臺幣(下同)1,800元】,及告訴人周致汎所有置於機台上之日版一番賞七龍珠最後賞布羅利公仔1盒(價值2,500元),得手後旋即離去。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 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等語。 二、按同一案件曾經判決確定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刑事訴訟 法第302條第1款規定甚明。同法第303條第2款規定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則係以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同一案件尚未經實體上判決確定者為限;倘已經實體上判決確定,即應依同法第302條第1款諭知免訴之判決,而無諭知不受理判決之可言。至是否已經實體上判決確定,應以法院判決時為準,非以檢察官重行起訴時為其依據(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491號判決)。又所稱「同一案件」包含事實上及法律上同一案件,舉凡自然行為事實相同、基本社會事實相同(例如加重結果犯、加重條件犯等)、實質上一罪(例如吸收犯、接續犯、集合犯、結合犯等)、裁判上一罪(例如想像競合犯等)之案件皆屬之(最高法院60年度台非字第77號判決意旨參照)。 三、經查:  ㈠被告前因竊盜案件,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3年度 偵字第52958號向本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由本院於113年12月11日以113年度桃簡字第2957號案件判決(下稱前案),並有該前案判決及法院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可稽,而前案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意旨略以:被告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113年9月2日上午10時43分許,在桃園市○○區○○路000號娃娃機店內,徒手竊取告訴人吳崇傳所有、放置在機台上方之日版一番賞七龍珠普烏1個(價值6,500元),得手後旋即離去。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等語。  ㈡觀諸被告於前案與本案犯行均係於113年9月2日上午10時43分 許至桃園市○○區○○路000號娃娃機店內竊取公仔,且依被告於警詢時供稱:我於113年9月2日上午10時43分許至桃園市○○區○○路000號娃娃機店內,共竊取了3個公仔等語(見偵卷第9頁),並有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擷圖照片7張(見偵卷第29至32頁)在卷可佐,復經檢察官於本案函請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補正告訴人吳崇傳之警詢筆錄(見偵卷第75頁),則依本案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若被告前案與本案所為之犯行均成立犯罪,因被告係於同一時間、地點竊取不同告訴人所有之公仔,應具有部分行為之局部同一性,為以一行為同時竊取告訴人吳崇傳、林霈庭、周致汎之財物,而為裁判上一罪之想像競合犯,堪認被告於本案所犯之竊盜行為,自為前案即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3年度偵字第52958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效力所及,是檢察官再就同一事實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顯係就已經起訴並繫屬於法院之同一案件重行起訴,依前揭規定及說明,自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2款規定,為公訴不受理之諭知。 四、至本院113年度桃簡字第2957號案件雖已於113年12月11日判決 ,惟該案係分別於113年12月18日、114年1月2日送達被告及檢察官,有本院辦理刑事案件電話查詢紀錄表1份暨送達證書2紙可憑,是於本院為判決時,本案尚屬已經提起公訴之同一案件尚未經實體上判決確定者之情形,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不受理判決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2款、第307條,判決如主 文。 本案經檢察官廖晟哲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6  日          刑事第十六庭 法 官  黃筱晴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 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 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 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9  日                 書記官  謝喬亦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