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抵押權登記等
日期
2024-11-13
案號
TYDV-112-訴-2158-20241113-2
字號
訴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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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2158號 原 告 即反訴被告 廖蘭香 原 告 葉姜常妹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鍾秉憲律師 被 告 即反訴原告 葉作琳 訴訟代理人 謝文郡律師 被 告 葉佐興 葉佐昌 曾葉桂榮 葉桂鳳 葉桂蓁 兼 上三 人 訴訟代理人 葉桂蘭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 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3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譚德周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3 日 書記官 陳今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