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子女

日期

2024-11-01

案號

TYDV-113-親-46-20241101-2

字號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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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親字第46號 原 告 丁○○ 被 告 乙○○ 兼 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否認子女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9月30日言詞 辯論終結,原定113年10月31日下午5時宣判,惟遇颱風來襲,停 止上班,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規定,延展宣判期日為113年11 月1日下午5時,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家事第一庭 法 官 林文慧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4 日 書記官 蘇珮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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