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日期

2024-12-24

案號

TYDV-113-訴-1040-20241224-1

字號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1040號 原 告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佩真 訴訟代理人 陳詩宜 被 告 宋惠敏 范菱君 蕭竣仁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 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14年2月10日上午9時5 0分,在本院民事第37法庭開庭。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4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江碧珊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4 日 書記官 林冠諭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