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抵押權登記

日期

2024-10-09

案號

TYDV-113-訴-280-20241009-1

字號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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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280號 原 告 即反訴被告 游澤恩 訴訟代理人 劉育志律師 被 告 即反訴原告 王信富 訴訟代理人 劉 楷律師 陳耀偉律師 郭庭佑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 ,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9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譚德周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4 日 書記官 陳今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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