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

日期

2024-12-24

案號

TYDV-113-重訴-255-20241224-2

字號

重訴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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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重訴字第255號 上 訴 人即 原 告 游章釧 被 告 林宏仁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因113年度重訴字第255號請求不動產所有 權移轉登記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 新台幣(下同)8,749,894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31,437元,未 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 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 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卓立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關於訴訟標的價額核定之部分如有不服,得於裁定送達後 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命補 裁判費之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5 日 書記官 謝宛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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