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4-11-29

案號

TYDV-113-除-334-20241129-1

字號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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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334號 聲 請 人 陳信宏(即陳徐素靜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於民國113年11月19日言詞辯論 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因繼承取得被繼承人陳徐素靜所有如 附表所示之股票,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13年度催字第76號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法院網站在案。茲因申報權利期間業已屆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爰聲請宣告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等語。 二、經查,聲請人係被繼承人陳徐素靜之繼承人,所遺失如附表 所示之股票,業經本院以112年度催字第288號裁定准予公示催告在案,並經本院於民國113年6月3日公告於法院網站,所定申報權利之期間已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等情,有本院113年度催字第76號卷宗、網站公告、本院民事科查詢簡答表在卷為憑。是聲請人聲請宣告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昭仁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書記官 李思儀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1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80-NX-00007445-8 1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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