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5-02-05

案號

TYDV-113-除-421-20250205-1

字號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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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421號 聲 請 人 孫雅紋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1月23日辯論終 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催字第14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2月19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5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劉哲嘉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5   日                 書記官 鍾宜君   股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421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美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90-NX-0001921-2 1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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