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5-02-27
案號
TYDV-114-除-40-20250227-1
字號
除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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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40號 聲 請 人 陳驛鑫 代 理 人 曾朝章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2月25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載之股票,因不慎遺失 ,前經聲請本院以113年度催字第165號裁定准許公示催告,並經本院網路公告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爰聲請判決宣告該股票無效等語。 二、查附表所載股票,業經本院113年度催字第165號公示催告在 案,且定申報權利期間已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是聲請人依民事訴訟法第545條規定聲請宣告該票據無效,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7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廖子涵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3 日 書記官 賴棠妤 附表: 股票附表:114年度除字第000040號 編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號 001 立昌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 1 1000 002 立昌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 1 1000 003 立昌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 1 1000 004 立昌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 1 1000 005 立昌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 1 1000 006 立昌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 1 1000 007 立昌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 1 1000 008 立昌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 1 1000 009 立昌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 1 1000 010 立昌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 1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