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5-02-27

案號

TYDV-114-除-56-20250227-1

字號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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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56號 聲 請 人 許月琴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2月27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一、如附表所示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催字第18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1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7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呂如琦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3   日                 書記官 楊晟佑 附表: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迎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X0000000-0 1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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