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電信費
日期
2024-10-18
案號
TYEV-113-桃小-974-20241018-1
字號
桃小
法院
桃園簡易庭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桃小字第974號 原 告 裕邦信用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載霆 訴訟代理人 劉書瑋 蘇偉譽 陳品臻 被 告 陳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電信費事件,本院前於民國113年9月26日 言詞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確認之處,爰裁定再開辯論,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8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陳愷璘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1 日 書記官 吳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