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迴避
日期
2024-12-31
案號
TYEV-113-桃簡聲-120-20241231-1
字號
桃簡聲
法院
桃園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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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桃簡聲字第120號 聲 請 人 黃秀緞 上列聲請人就本院111年度桃簡字第1036號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對於承辦法官聲請迴避,惟未據繳納裁判費,依民事訴訟法第 77條之19第2項第1款規定,本件聲請迴避應徵收裁判費新臺幣50 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 受本裁定送達3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桃園簡易庭 審判長法 官 張永輝 法 官 林宇凡 法 官 陳振嘉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書記官 潘昱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