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0-11

案號

ULDM-113-交附民-103-20241011-1

字號

交附民

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交附民字第103號 原 告 洪英淑 被 告 蔡雨辛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本院113年度交易字第243號),經原 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 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 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1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陳雅琪 法 官 劉彥君 法 官 鄭媛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王麗智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6 日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