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
日期
2025-02-25
案號
ULDM-113-訴-661-20250225-3
字號
訴
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661號 公 訴 人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王益發 (另案於法務部矯正署法務部○○○○○ ○○ 執行中) 王志瑋 (另案於法務部矯正署法務部○○○○○ ○○ 執行中) 上列被告等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799 2、9078、11781、12360號),前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 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並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 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5 日 刑事第八庭 法 官 廖宏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高士童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