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日期

2025-01-22

案號

ULDM-113-重附民-26-20250122-1

字號

重附民

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重附民字第26號 原 告 陳益程 被 告 王閔玄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訴字第575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 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 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 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吳基華 法 官 柯欣妮 法 官 蔡宗儒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韋智堯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