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日期
2025-01-17
案號
ULDM-113-附民緝-29-20250117-1
字號
附民緝
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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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緝字第29號 原 告 蔡美娟 被 告 林柏勳 上列被告因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 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 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 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7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 簡廷恩 法 官 張恂嘉 法 官 鄭苡宣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李沛瑩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