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5-03-18
案號
ULDV-114-除-19-20250318-1
字號
除
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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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9號 聲 請 人 蔡鎧陽(即蔡銘賢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聲請意旨略以:緣案外人(其亡父)蔡銘賢不慎遺失如附表所示 之證券2 張,嗣該證券為其所繼承,乃向鈞院為公示催告之聲請 ,經以民國113 年度司催字第74號受理在案,並於同年9月30日 公告在鈞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 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 年度司催字第74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3 年12月3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蔣得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8 日 書記官 李欣芸 附表:股票 114年度除字第19號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1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085-ND-0048594-9 1 1,000 2 仝 上 087-ND-0171398-0 仝上 仝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