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單聲沒字第182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楊雅馨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112年度偵字第23679號),
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3年度執聲字第2732號),本院裁定如下
: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楊雅馨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臺中
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2年度偵字第23679號為緩起訴處分確
定,於民國113年6月5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扣案如附表
所示之物,均係仿冒商標之商品,屬專科沒收之物,爰依刑
法第40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商標法第98條規
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侵害商標權、證
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
與否,沒收之,刑法第40條第2項及商標法第98條分別定有
明文。
三、經查:
㈠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2
年度偵字第23679號為緩起訴處分,於112年6月6日確定,並
於113年6月5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等情,有上開緩起訴處
分書及被告之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並經
本院核閱前開偵查卷宗無訛。
㈡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經鑑定係仿冒商標商品,有如附表證
據資料欄所示證據附卷可稽,均為侵害商標權之物,依商標
法第98條之規定,係專科沒收之物,而屬刑法第40條第2項
所定專科沒收之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得單獨宣告
沒收。是聲請人前開聲請於法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商標法第98條,刑法第40
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8 日
刑事第八庭 法 官 傅可晴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
附繕本)
書記官 廖春玉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8 日
附表:
編號 名稱 數量 證據資料 備註 ⒈ 仿冒/盜版服飾 (Adidas商標衣服) 120件 ⒈楊雅馨涉嫌違反商標法扣押物品相片對照表(偵卷第42-43頁) ⒉商標單筆詳細報表、鑑定報告書、刑事委任狀(偵卷第45-47頁) ⒉ 仿冒/盜版服飾 (Champion商標衣服) 2件 ⒈楊雅馨涉嫌違反商標法扣押物品相片對照表(偵卷第42-43頁) ⒉聲明書、鑑定報告暨照片、委託書、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資料檢索服務(偵卷第51-56頁) ⒊ 仿冒/盜版服飾 (Fila商標衣服) 9件 ⒈楊雅馨涉嫌違反商標法扣押物品相片對照表(偵卷第42-43頁) ⒉鑑定報告書、商標註冊資料、委任狀、鑑定能力證明書(偵卷第48-50頁) ⒋ 仿冒/盜版服飾 (Nike商標衣服) 7件 ⒈楊雅馨涉嫌違反商標法扣押物品相片對照表(偵卷第42-43頁) ⒉台灣耐基商業有限公司110年12月4日函、商標單筆詳細報表、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二隊查獲楊雅馨違反商標法查扣物品估價表、檢視書、產品鑑定書(偵卷第57-60頁) ⒌ 仿冒/盜版服飾 (Doraemon) 1件 ⒈楊雅馨涉嫌違反商標法扣押物品相片對照表(偵卷第42-43頁) ⒉國際影視有限公司鑑定報告書、仿冒商品鑑價報告書、商標單筆詳細報表(偵卷第61-68頁) ⒍ 仿冒/盜版服飾 (Fila商標衣服) 1件 ⒈楊雅馨涉嫌違反商標法扣押物品相片對照表(偵卷第42-43頁) ⒉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偵查報告書、蝦皮拍賣網頁之訂單成立及貨態畫面截圖、照片、鑑定報告書、商標註冊資料、委任狀、鑑定能力證明書、被告使用之蝦皮拍賣網站代號「cusie0208」會員資料列表(第69-75頁,第88-92頁) 警方購證 ⒎ 仿冒/盜版服飾 (Doraemon商標衣服) 1件 ⒈楊雅馨涉嫌違反商標法扣押物品相片對照表(偵卷第42-43頁) ⒉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偵查報告書、蝦皮拍賣網頁之訂單成立及貨態畫面截圖、照片、國際影視有限公司鑑定報告書、仿冒商品鑑價報告書、商標單筆詳細報表、被告使用之蝦皮拍賣網站代號「cusie0208」會員資料列表(偵卷第69-87頁,第92頁) 警方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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