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
NTDM-113-易-474-20241224-1
摘要
這是一份南投地方院的刑事裁定,案號是113年度易字第474號,被告是林琮富,他被指控犯了竊盜罪。本來法院都已經準備好要在12月25號宣判了,但現在法官覺得還有一些地方需要再調查清楚,所以決定再開一次辯論,之前的宣判就先取消啦。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易字第474號
公 訴 人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琮富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審判程序辯論終結,原訂於民國113
年12月25日宣判,茲因本案尚有應否變更起訴法條等應行調查之
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取消前開宣判期日,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4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施俊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欣叡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