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0-22

案號

SLDM-113-簡上附民-103-20241022-1

字號

簡上附民

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這是一件刑事案件衍生的民事求償訴訟,原告林俊勇告被告江惟瑾違反洗錢防制法。但因為案情有點複雜,法院覺得要花很多時間才能審判結束,所以決定把這個民事訴訟移到民事庭去審理。

AI 摘要可能會發生錯誤。請查核重要資訊。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簡上附民字第103號 原 告 林俊勇 被 告 江惟瑾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本院113年度簡上字第173號 ),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 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 ,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2 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 官 李世華 法 官 李嘉慧 法 官 李容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郭宜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2 日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