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2年度訴字第1010號
原 告 楊昇益
婁吉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許秀雯 律師(兼送達代收人)
潘天慶 律師
謝孟釗 律師
被 告 臺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
代 表 人 蔡文如(主任)
訴訟代理人 黃聖育
張慧姿
輔助參加人 內政部
代 表 人 劉世芳(部長)
訴訟代理人 張嘉玲
陳明敏
輔助參加人 大陸委員會
代 表 人 邱垂正(主任委員)
訴訟代理人 沈思岑
呂政庭
劉威成
上列當事人間因戶政事件,業經本院於113年12月12日辯論終結
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及再開準
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6 日
審判長法 官 蕭忠仁
法 官 許麗華
法 官 吳坤芳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6 日
書記官 何閣梅
TPBA-112-訴-1010-202412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