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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民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556號 附民原告 蔡昱如 附民被告 李苑菁 上列被告因洗錢防制法等案件(114年度金訴字第457號),經原 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 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 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 法 官 卓穎毓 法 官 林欣玲 法 官 陳碧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盧昱蓁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2025-03-24

TNDM-114-附民-556-20250324-1

重附民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重附民字第9號 原 告 蕭世聠 (送達代收人 莊于瑩 被 告 蔡愷倫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交易字第34號過失致重傷害案件,經原 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 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 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林惠玲 法 官 楊心希 法 官 游皓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蒼仁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5 日

2025-03-24

ILDM-114-重附民-9-20250324-1

附民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65號 原 告 曾子安 被 告 林經博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易字第1090號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 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 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 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魏宏安 法 官 朱俊瑋 法 官 許文棋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彥宏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2025-03-24

MLDM-114-附民-65-20250324-1

附民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203號 原 告 芯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英士 訴訟代理人 郭維翰律師 謝佳穎律師 曾莉晴律師 被 告 姜翰昕 李昱翰 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業務侵占案件(113年度易字第536號),經 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 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 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 法 官 華澹寧 法 官 陳郁仁 法 官 黃翊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書記官 陳家洋

2025-03-24

SCDM-114-附民-203-20250324-2

附民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228號 原 告 范淑燕 被 告 周育鑫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金訴字第166號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 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 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 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楊數盈 法 官 蔡玉琪 法 官 崔恩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書記官 陳旎娜

2025-03-24

SCDM-114-附民-228-20250324-1

附民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229號 原 告 張宜芳 鄭俊傑 李秀美 李秉諭 邱碧玲 汪彩霞 卞云芝 李晶瑩 蘇莉茵 徐文言 李秀鳳(原名:李芮嘉) 被 告 饒立釩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金訴字第198號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 經原告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 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 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楊數盈 法 官 蔡玉琪 法 官 崔恩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書記官 陳旎娜

2025-03-24

SCDM-114-附民-229-20250324-1

附民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62號 原 告 陳彥良 被 告 彭瀞誼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金訴字第54號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 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 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 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楊數盈 法 官 蔡玉琪 法 官 崔恩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書記官 陳旎娜

2025-03-24

SCDM-114-附民-62-20250324-1

附民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264號 原 告 謝翠真 被 告 邱詰証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金訴字第256號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 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 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 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楊數盈 法 官 蔡玉琪 法 官 崔恩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書記官 陳旎娜

2025-03-24

SCDM-114-附民-264-20250324-1

附民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126號 原 告 丁鳳姑 被 告 陳俊愷 林逸昕 潘志昱 劉彥廷 鄭子洋 田彥紳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13年度金訴字第558號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 ,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查其內容繁雜, 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 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華澹寧 法 官 李建慶 法 官 蔡玉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5 日 書記官 李念純

2025-03-24

SCDM-114-附民-126-20250324-1

附民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238號 原 告 劉峻言 被 告 葉增林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易字第86號竊盜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 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 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 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黃美盈 法 官 李建慶 法 官 蔡玉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5 日 書記官 李念純

2025-03-24

SCDM-114-附民-238-20250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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