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李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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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470號 聲 請 人 梁惠婷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37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12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婉玉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書記官 童淑芬                                   支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000470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備考 暨負責人 (新臺幣) 001 裕億興業有限公司 梁保安 台灣土地銀行 南台中分行 113年6月10日 331,853元 SCAA7799628

2025-01-24

TCDV-113-除-470-20250124-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467號 聲 請 人 張凱超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39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19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婉玉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書記官 童淑芬                                   股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000467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88-NX-0031668-0 1 300

2025-01-24

TCDV-113-除-467-20250124-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474號 聲 請 人 王素貞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37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13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婉玉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書記官 童淑芬                                   支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000474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備考 (新臺幣) 001 廖淮呈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西屯分行 113年7月30日 55,546元 AI0767156

2025-01-24

TCDV-113-除-474-20250124-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473號 聲 請 人 林統二即技嘉工程行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38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14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婉玉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書記官 童淑芬                                   支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000473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備考 暨負責人 (新臺幣) 001 鴻利匯興業股份 有限公司王慶鐘 台中商業銀行 中正分行 113年5月31日 17,200元 SDA0171863

2025-01-24

TCDV-113-除-473-20250124-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477號 聲 請 人 立勤精密加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有欣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34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婉玉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書記官 童淑芬                                   支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000477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備考 暨負責人 (新臺幣) 001 祐琮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賴建忠 彰化商業銀行 台中分行 113年7月20日 101,390元 QN5901706

2025-01-24

TCDV-113-除-477-20250124-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461號 聲 請 人 長霖續接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宥慈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36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19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婉玉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書記官 童淑芬                                   支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000461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備考 暨負責人 (新臺幣) 001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昌平分行 曾千慧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昌平分行 107年6月13日 100,000元 6046444 002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昌平分行 曾千慧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昌平分行 107年6月13日 100,000元 6046445

2025-01-24

TCDV-113-除-461-20250124-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476號 聲 請 人 林佳穎即林忠國之繼承人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30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婉玉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書記官 童淑芬                                                    股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000476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17800-1 1 450 002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58212-2 1 247 003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3NX0131397-6 1 174

2025-01-24

TCDV-113-除-476-20250124-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471號 聲 請 人 合物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學淵 訴訟代理人 蔡佩彤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33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0月17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婉玉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書記官 童淑芬                                   支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000471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備考 暨負責人 (新臺幣) 001 合物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邱學淵 台中商業銀行 霧峰分行 113年7月15日 335,900元 WGA4230755

2025-01-24

TCDV-113-除-471-20250124-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462號 聲 請 人 理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清宜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39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19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婉玉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書記官 童淑芬                                   支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000462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備考 暨負責人 (新臺幣) 001 中德事業有限公司 陳國甫 永豐商業銀行 南台中分行 113年4月8日 150,000元 1113057

2025-01-24

TCDV-113-除-462-20250124-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464號 聲 請 人 長霖續接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宥慈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38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16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婉玉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書記官 童淑芬                                   支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000464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備考 暨負責人 (新臺幣) 001 勝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張志銘 高雄銀行 台中分行 113年3月10日 341,523元 BOP0281169

2025-01-24

TCDV-113-除-464-2025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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