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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343號 聲 請 人 陳憲榮 代 理 人 許安婷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56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2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朱漢寶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書記官 林科達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343號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 股數 1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022854-2 1 136 2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3-NX-00205564-4 1 20 3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250561-0 1 115

2025-03-28

TPDV-114-除-343-20250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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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545號 聲 請 人 劉肇綱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211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2月27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郭思妤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書記官 謝達人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545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1605-81-NX-014851-6 1 745 002 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1605-81-NX-105050-5 1 163

2025-03-28

TPDV-114-除-545-20250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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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344號 聲 請 人 張錦雀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56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2月9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本文,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民事第九庭 法 官  張淑美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書記官 翁嘉偉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⒈ 聖恩全生涯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96-NX-00024408-0 1 500

2025-03-28

TPDV-114-除-344-20250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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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503號 聲 請 人 蔡宜蓁(即蔡吳秀娥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217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3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郭思妤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書記官 謝達人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503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68ND0004663 9 1 1000 002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13557 6 1 89 003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12828 0 1 184 004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30320 4 1 32 005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42987 2 1 21 006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84NX0012723 7 1 143 007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11004 1 1 101 008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27085 0 1 62 009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53501 7 1 162

2025-03-28

TPDV-114-除-503-20250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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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416號 聲 請 人 陳亮旭 代 理 人 江昱辰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 年度司催字第208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 年2 月19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黃鈺純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李心怡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416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1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089295-1 1 500 2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125728-7 1 75 3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156490-1 1 69 4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3-NX-00193426-3 1 51 5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4-NX-00228661-8 1 69 6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264860-9 1 76 7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286729-8 1 42 8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306837-1 1 44 9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321935-6 1 46

2025-03-28

TPDV-114-除-416-20250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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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461號 聲 請 人 張烱明(即張賴素美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202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2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民事第九庭 法 官 林怡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書記官 林昀潔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1ND0138180 7 1 1000 002 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1NX0036314 7 1 873

2025-03-28

TPDV-114-除-461-20250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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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364號 聲 請 人 王彥中(即王長修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206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2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黃靖崴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書記官 林芯瑜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86NX0603823 9 1 400

2025-03-28

TPDV-114-除-364-20250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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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558號 聲 請 人 白美津(即許欽琳之繼承人) 訴訟代理人 陳夏蓮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2269號公示催 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3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蔡牧容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書記官  薛德芬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558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069NX0013118-5 1 270

2025-03-28

TPDV-114-除-558-20250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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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31號 聲 請 人 陳炳煇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3月27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台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69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2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劉瓊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書記官 劉淑慧

2025-03-28

SLDV-114-除-131-20250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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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54號 聲 請 人 王治明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3月25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國產實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國產建材實 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國產實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國產建 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7 8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3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趙彥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書記官 陳玥彤                 股票附表 編號 證券字號 張數 股數 1 77-NX-00057966-7 1 180 2 83-NX-00420050-9 1 43 3 84-NX-00479090-8 1 87 4 85-NX-00553196-6 1 33 5 86-NX-00581468-0 1 35 6 87-NX-00606571-6 1 73

2025-03-28

SLDV-114-除-154-20250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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