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1-17

案號

KLDM-113-附民-665-20250117-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郭鳳晴告羅章心詐欺,還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法官覺得這案子挺複雜,要審很久,所以決定把民事的部分移到民事庭去審。

AI 摘要可能會發生錯誤。請查核重要資訊。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665號 原 告 郭鳳晴 被 告 羅章心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金訴字第8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 帶民事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本院民事庭。   理 由 一、按法院認附帶民事訴訟確係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 結其審判者,得以合議裁定,移送該法院之民事庭,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件原告郭鳳晴對被告羅章心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符合前述規定,應將之移送本院之民事庭。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7  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 官 王福康                  法 官 石蕙慈                  法 官 李辛茹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1  日                  書記官 李品慧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