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3-17

案號

TPDV-114-司催-408-20250317-1

字號

司催

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柯復元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但法院發現他提供的受益憑證名稱有點問題,到底是「柏瑞巨人基金A」還是「柏瑞巨人A基金」?法院要求柯復元在收到裁定後7天內把名稱搞清楚補正,不然就會駁回他的聲請。

AI 摘要可能會發生錯誤。請查核重要資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催字第408號 聲 請 人 柯復元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陳明系爭受益憑證之名稱為何?究為「柏瑞巨人基金A」 ?抑為「柏瑞巨人A基金」?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菀茹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