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金訴字第249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650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743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邱仲銨
選任辯護人 李昱葳律師(業於113年3月6日解除委任)
黃書瑜律師
王苡琳律師(業於113年2月20日解除委任)
被 告 張莫南
選任辯護人 辜得權律師
曾耀德律師
被 告 陳文伶
選任辯護人 彭瑞明律師
林智瑋律師(業於113年4月1日解除委任)
被 告 廖士瑋
選任辯護人 楊政達律師
被 告 張翔喻
選任辯護人 陳信翰律師
被 告 黃銘賢
選任辯護人 許文仁律師
李德豪律師
被 告 施偉傑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年度偵字第247
71號、第30479號、110年度偵字第29811號、第29812號、第2981
3號、第34700號、110年度偵緝字第1594號、第1595號)及追加
起訴(109年度偵字第30480號、110年度偵字第6427號、第8558
號、第25972號、111年度偵字第10679號、第15913號、第2159號
),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
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0 日
刑事第十六庭審判長法 官 游紅桃
法 官 黃筱晴
法 官 呂宜臻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心姿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0 日
TYDM-111-金訴-650-20241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