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簡易字第251號
原 告 黃心怡
被 告 鍾凱鈞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
事訴訟,經本院刑事庭裁定移送前來(113年度附民字第147號)
,本院於民國114年1月15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19萬9,119元,及自民國113年1月27日起
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利息之判決。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原名鍾寶明)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
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
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被告基於幫助他人犯詐欺取財、洗錢罪之不確定
故意,於民國110年11月20日將其所有如附表「匯入帳號」
欄所示銀行帳戶(下稱系爭帳戶)之金融卡與密碼提供予不
詳詐欺集團成年成員作為匯入他人款項之用。該詐欺集團成
員於附表「詐欺時間、方式」欄所示時間、詐騙手法,詐騙
原告,致伊陷於錯誤而於附表「匯款時間」欄所示時間,將
附表「匯款金額」欄所示款項合計新臺幣(下同)19萬9,11
9元(下稱系爭款項)匯至系爭帳戶內,旋為該詐欺集團成
員提領一空,致伊受有19萬9,119元之損害。被告上開幫助
他人犯詐欺取財、一般洗錢罪之犯行,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1年度金訴字第675號判決、本院112年度上訴字第5583號
判決有罪。被告上開幫助行為,視為共同行為人,均為伊遭
騙系爭款項而受損害之原因,自屬故意不法侵害伊權利之共
同侵權行為,應就伊所受19萬9,119元之損害負賠償責任等
情,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85條第2項規定,求為
命被告給付19萬9,119元,及自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送
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利息之判決。
三、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惟前以書狀答辯略以:伊發生
車禍當時已跟原告說明會請公司老闆處理,嗣後公司老闆跟
伊說已賠償對方等語,資為抗辯。
四、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及被告所涉幫助他人犯詐欺取財、一般
洗錢罪之犯行,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金訴字第675號
判決、本院112年度上訴字第5583號判決有罪,有該刑案判
決在卷可佐(見本院卷第7至19頁),被告未提出書狀爭執
,堪認此部分主張為真正。至被告民事答辯狀所載:發生車
禍當時已跟原告說明會請公司老闆處理,嗣後公司老闆跟伊
說已賠償對方」內容,核與本件侵權行為事實無涉(見本院
卷第25頁、第62頁),不能佐為有利被告之認定。按因故意
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數人共同不法侵
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幫助人,視為共同
行為人,此觀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85條第1項前段、
第2項規定自明。被告上開幫助行為與詐欺集團成員之詐騙
行為,均為原告遭騙系爭款項而受損害之原因,自屬故意不
法侵害原告權利之共同侵權行為,應就原告所受19萬9,119
元之損害負賠償責任,則原告自得據以請求被告賠償19萬9,
119元,及自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送達被告(見本院113
年度附民字第147號卷第7頁)之翌日即113年1月27日起算週
年利率5%之利息(民法第233條第1項規定參照)。
五、綜上所述,原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85條第2項規
定,請求被告給付原告19萬9,119元,及自113年1月27日起
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
許。
六、據上論結,原告之訴為有理由,爰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民事第十八庭
審判長法 官 黃書苑
法 官 胡芷瑜
法 官 林政佑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書記官 王韻雅
附表
詐欺時間、方式 匯款時間 匯款金額 (新臺幣) 匯入帳戶 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11月27日下午3時13分許致電原告,先佯稱為「王品集團」平台之客服人員,詢問原告是否有購買王品餐券,經原告告知並未購買,復稱將由銀行協助原告取消交易,後佯稱為「台新銀行」之客服人員撥打電話向原告表示若欲取消交易,需從各銀行解除個資後再重新加密個資等語,致使原告陷於錯誤而依指示於右列時間,將款項匯入右列帳戶中。 110年11月27日 下午4時53分許 49,987元 樂天國際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110年11月27日 下午4時54分許 25,120元 110年11月27日 下午5時12分許 24,987元 110年11月27日 下午7時16分許 29,987元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 110年11月27日 下午7時19分許 9,987元 110年11月27日 下午7時20分許 9,081元 110年11月27日 下午7時43分許 29,985元 110年11月27日 下午7時51分許 19,985元 共199,119元
TPHV-113-簡易-251-2025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