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黃馨瑩

共找到 70 筆結果(第 31-40 筆)

司促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4年度司促字第1360號 債 權 人 創鉅有限合夥 法定代理人 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陳鳳龍 住○○市○○區○○路000號8樓 法定代 理人 送達代收人 黃馨瑩 債 務 人 楊品宥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㈠31,220元,及自民國113年10 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16計算之利息,㈡26,76 0元,及自民國113年11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 16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否則應 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所載。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1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楊順堯 註:一、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 人勿庸另行聲請。 三、支付命令於中華民國104年7月3日(含本日)後確定者 ,僅得為執行名義,而無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四、債權人應於5日內查報債務人其他可能送達之處所,以 免因未合法送達而無效。

2025-02-11

CHDV-114-司促-1360-20250211-1

司促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4年度司促字第1352號 債 權 人 創鉅有限合夥 法定代理人 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陳鳳龍 住○○市○○區○○路000號8樓 法定代 理人 送達代收人 黃馨瑩 債 務 人 楊欣錡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22,300元,及自民國113年11 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16計算之利息,並賠償 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 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所載。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1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楊順堯 註:一、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 人勿庸另行聲請。 三、支付命令於中華民國104年7月3日(含本日)後確定者 ,僅得為執行名義,而無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四、債權人應於5日內查報債務人其他可能送達之處所,以 免因未合法送達而無效。

2025-02-11

CHDV-114-司促-1352-20250211-1

雄補
高雄簡易庭

修繕漏水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雄補字第107號 原 告 邵子瑋 訴訟代理人 黃馨瑩律師 被 告 吳彥徵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修復漏水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按訴訟標的之價額,由法院核定。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以起訴 時之交易價額為準;無交易價額者,以原告就訴訟標的所有之利 益為準。以一訴主張數項標的者,其價額合併計算之。以一訴附 帶請求其起訴後之孳息、損害賠償、違約金或費用者,不併算其 價額。訴訟標的之價額不能核定者,以第466條所定不得上訴第 三審之最高利益額數加十分之一定之。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第1 項、第2項、第77條之2第1項前段、第2項及第77條之12分別定有 明文。經查: ㈠原告以訴之聲明第1項請求被告修繕其所有門牌號碼 高雄市○○區○○○路00號3樓建物(下稱系爭建物)之樓頂平台至 不漏水狀態,核其訴訟標的價額經原告具狀表示不能估價或計 算,係屬不能核定,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2規定,應按同法 第466條所定不能上訴第三審之最高利益額數加10分之1定之, 爰核定此部分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下同)165萬元。 ㈡原告以訴之聲明第2項前段請求被告給付原告20萬元,核其性質 為金錢給付訴訟,此部分訴訟標的金額為20萬元。 從而,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經併計㈠㈡核定為1,850,000元(計算式 :1,650,000+200,000=1,850,000),應徵第一審裁判費23,145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 定送達後7日內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6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張茹棻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 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6 日 書記官 廖美玲

2025-02-06

KSEV-114-雄補-107-20250206-2

重附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因銀行法附帶民訴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114年度重附民字第29號 原 告 黃馨瑩 被 告 許獻中 林上紘 張其元 林裕國 戴雨金 上列被告因違反銀行法等案件(113年度金重訴字第28號),原 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理 由 一、原告訴之聲明及陳述:詳如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所載。 二、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 ,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又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 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又法 院認為原告之訴不合法或無理由者,應以判決駁回之,刑事 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第488條、第502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 文。 三、本件被告許獻中、林上紘、張其元、林裕國、戴雨金(以下 合稱被告)因違反銀行法等案件,經本院於民國113年11月6 日辯論終結,並定於114年1月24日宣判,詎原告遲至辯論終 結後之114年1月19日,始對被告提起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此有原告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暨其上本院收件戳章存 卷可憑,依照前揭說明,原告提起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 時間,係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自非合法,應予 駁回。又本件判決之駁回,無礙原告得依所主張之法律關係 另向民事庭提出之民事訴訟程序,倘若本案當事人日後提起 上訴,原告亦得向第二審繫屬之法院再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 訴訟,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88條但書、第502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刑事第十八庭 審判長法 官 吳承學                    法 官 趙耘寧                    法 官 林柔孜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對本判決如不服非對刑事判決上訴時不得上訴並應於送達後20日 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 李苡瑄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2025-01-24

TPDM-114-重附民-29-20250124-1

桃簡
桃園簡易庭

返還價金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桃簡字第153號 原 告 黃馨瑩即極光美學館 上列原告與被告陳琬琪間請求返還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7日內,具狀補正被告當事人適格之欠缺, 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訴。   理 由 一、按原告之訴,有當事人不適格或欠缺權利保護必要之情形者 ,法院得不經言詞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 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2項 第1款定有明文。又按所謂當事人適格,係指當事人就特定 訴訟標的有實施訴訟之權能而言,此項權能之有無,悉依當 事人與特定訴訟標的之關係定之,若當事人對於其所主張為 訴訟標的之法律關係,依實體法規定有處分之權能,即足當 之(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250號判決意旨參照)。 二、查本件原告主張伊於民國110年11月19日與訴外人即被告所 經營之采丰造型有限公司(下稱采丰公司)簽訂合約終止協 議書(下稱系爭契約),合意終止伊與采丰公司於110年4月 20日所簽訂之OEM自創品牌報價暨合約書,並約定采丰公司 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745,061元。詎采丰公司給付300 ,000元至伊指定帳戶後,尚積欠445,061元未償,爰依系爭 契約提起本件訴訟,請求被告給付伊445,061元等情。惟系 爭契約相對人為采丰公司(見本院卷第11頁),是被告就上 開訴訟標的法律關係,依實體法規定並無處分之權能,自無 實施訴訟之權能,揆諸上開說明,被告當事人適格即有欠缺 ,茲依前揭規定,命原告補正如主文所示,逾期不補正,即 駁回其訴。 三、爰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2項第1款但書,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郭宇傑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書記官 黃怡瑄

2025-01-23

TYEV-114-桃簡-153-20250123-1

金訴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1年度金訴字第218號 公 訴 人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蔡定庭 選任辯護人 許宏迪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 訴(111年度偵字第5308號、第546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蔡定庭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2所 示之刑及沒收。附表一編號1、2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 貳年。   事 實 一、蔡定庭明知自己未領有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 金管會)核發之許可執照,不得擅自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從事對於有價證券提供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而直接或間 接自委任人取得報酬,為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以牟利,竟 基於非法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犯意,於民國110年9月前 某日起(至遲自109年5月13日起)至110年9月遭查獲時止, 以其所有之iPhone手機(含搭配使用之不詳門號晶片卡1張 ,均扣案,下稱本案手機)連接網際網路,以暱稱「涵」、 「涵DIABLO涵」等LINE帳號創立「台灣金錢帝國之打造高端 黃金生活(下稱甲群組)」、「韭菜股市研討會(下稱乙群 組)」等投資群組以經營證券投資業務。蔡定庭先以暱稱「 股海涵RNA」在「股市爆料同學會」不時對外分享股市分析及 股票投資心得,以對外表現具有證券投資專業,並吸引不特 定人洽詢加入投資群組以取得投資建議之方式,徐銘祥、李 佳鴻、康智欽、蕭雅如、黃政皓、黃馨瑩、許䕒文及其他不 特定人有意加入後,蔡定庭遂以新臺幣(下同)500元入會 費作為對價,將徐銘祥等人加入其所經營之甲群組、乙群組 等投資群組,並在群組內,由蔡定庭以暱稱「涵」、「涵DI ABLO涵」等LINE帳號提供之個股買賣選定標的、買賣特定個 股之時機、價位等有價證券分析意見及推介建議。徐銘祥、 李佳鴻、康智欽、蕭雅如、黃政皓、黃馨瑩、許䕒文等人支 付500元之入會金額至蔡定庭所申設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 號000-000000000000號之帳戶內(下稱甲帳戶),分別加入 蔡定庭所經營之甲群組、乙群組等投資群組,蔡定庭即於群 組內講授其所推薦之個股,提供其所預測分析該個股當日適 合買進、賣出或做多(即預期價格將上漲而先購入,待上漲 後賣出以賺取中間價差)之價格點位、區間,並由組內成員 提問個股問題,蔡定庭說明其分析建議,就個別有價證券從 事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而以此方式非法經營證券投資顧問 業務,共收取入會費即投資顧問服務對價約30萬元。 二、蔡定庭因蕭雅如加入其所經營乙群組而結識,並告知蕭雅如 其真實姓名為:「蔡沂涵」(群組內暱稱「涵」)。蔡定庭 前以天沂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天沂公司)有意投資 停車場為由,商請蕭雅如於110年2月2日參與投資,並匯款1 50萬元至天沂公司中國信託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 下稱乙帳戶)內,其後,天沂公司因故終止投資停車場計畫 遂將150萬元陸續歸還蕭雅如。蔡定庭知悉天沂公司匯還蕭 雅如150萬元認有機可趁,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 詐欺取財之犯意,於110年2月26日前某時許,利用天沂公司 將上述投資款先退還100萬元給蕭雅如之機會,向蕭雅如佯 稱:其欲另與堂弟蔡明諺合夥投資停車場,請蕭雅如投資10 0萬元,獲利可期等語,致蕭雅如陷於參與蔡明諺投資停車 場計畫之錯誤,於110年2月26日上午11時11分許,將天沂公 司退款之上述100萬元自蕭雅如申設之中國信託銀行帳號000 000000000號帳戶(下稱丁帳戶)匯款至蔡定庭所指定中國 信託銀行戶名:蔡明諺、帳號000-000000000000號之帳戶( 下稱丙帳戶)內,造成蕭雅如受有100萬元之損害,蔡定庭 獲有100萬元之利益。嗣因蔡定庭實際上並無與其堂弟蔡明 諺合夥投資停車場情事,且於收受上開款項後,隨即音訊全 無,蕭雅如始悉受騙,報警處理。 三、案經蕭雅如訴由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報告臺灣雲林地方檢 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壹、程序方面: 一、審理範圍:   檢察官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雖記載「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之詐欺取財犯意」,惟起訴書犯罪事實欄未記載被告蔡定庭 詐欺對象、詐欺方法、詐欺金額等詐欺取財構成要件事實, 其中詐欺何人部分也涉及被害人和罪數的認定,此部分起訴 書犯罪事實欄均未記載,無從認定有起訴對何人詐欺何金額 之財物,故認定詐欺未在起訴範圍,不屬本件審理範圍。 二、證據能力:  ㈠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 外,不得作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定有明文。經 查,被告及其辯護人爭執證人徐銘祥、李佳鴻、康智欽、陳 政佳、蕭雅如、黃馨瑩於警詢陳述之證據能力(本院卷一第 143至144、149至153頁,本院卷二第64、103至105、110頁 ),本院審酌上揭證人於警詢之陳述,均屬被告以外之人於 審判外之陳述,復查無刑事訴訟法所定例外得為證據之情事 ,依前揭規定,上開警詢之陳述均無證據能力。  ㈡按社群網站或通訊軟體之對話紀錄,係社群或通訊軟體儲存 用戶互動對話及情境表達紀錄,此為依據社群或通訊軟體之 儲存功能,本於機械作用真實保存當時對話之內容,就紀錄 本身而言,未經人為操作,非屬人類意思表達之言詞或書面 陳述,性質上非屬供述證據,祇要與犯罪事實具有關聯性, 復無事證足認有透過偽造、變造所取得之情事,經合法調查 後,以之為論罪依據,無違法可言(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 字第1718號判決意旨參照)。被告及辯護人雖爭執證人徐銘 祥與被告間之對話紀錄截圖、證人康智欽所提供之LINE截圖 、證人蕭雅如提供之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截圖、證人林帥 君所提供與「洛可可(即許䕒文)」間之通訊軟體LINE對話 紀錄截圖、被告手機内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截圖之證據能 力(本院卷一第144、157至159頁,本院卷二第111至112頁 ),然上述截圖非屬傳聞證據,且證人徐銘祥、康智欽、蕭 雅如、林帥君所提供之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截圖,及員警 持搜索票進行搜索並扣得本案手機後,檢視本案手機内通訊 軟體LINE對話紀錄截圖附卷,均非公務員違法取得,與本案 犯罪事實具有自然關聯性,復無事證足認有透過偽造、變造 取得之情事,有證據能力。  ㈢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 1至第159條之4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 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 當者,亦得為證據;而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 證據時,知有第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 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刑事訴訟法第 159條之5亦有明定。查本案除被告及辯護人爭執無證據能力 部分(即證人徐銘祥、李佳鴻、康智欽、陳政佳、蕭雅如、 黃馨瑩於警詢陳述)外,本判決所引用下列被告以外之人於 審判外之陳述,業經檢察官、被告及辯護人於準備、審理程 序明示同意作為本案證據使用或表示不爭執(本院卷一第14 0至144、149至163頁,本院卷二第63至64、103至112頁,本 院卷三第473至475頁),復經本院審理時提示並告以要旨, 予當事人表示意見之機會,檢察官、被告及辯護人於本案言 詞辯論終結前,均未就證據能力部分聲明異議(本院卷三第 475至499頁),本院審酌上開證據資料製作時之情況,尚無 違法不當及證明力明顯過低之瑕疵,以之作為證據應屬適當 ,依上開規定,應具有證據能力。  ㈣本判決所引用之非供述證據,本院審酌該證據與本件待證事 實均具有關連性,且無證據證明係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 員違背法定程序所取得,復經本院於審理期日依法進行證據 調查、辯論,依同法第158條之4之反面解釋,自得作為證據 使用。 貳、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一、被告固坦承有於事實二所示時、地自蕭雅如處取得100萬元 之事實,惟否認①事實一有何非法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犯 行,②事實二有何詐欺取財犯行。辯稱:事實一部分,我只 是想說開設群組交朋友討論股市投資,僅是分享與討論股市 資訊,不是分析股票意見,並非指示群組成員買入特定股票 的時機與進場時機,而是由討論的方式去分享投資建議,每 個人都可以發表自己的看法與意見,並非強制性的買入或賣 出,不買入不賣出不會踢出群組,甲群組不是我經營的群組 ,檢察官有調取關於「洛可可」詳細資料,當時群組是「洛 可可」管理的,管理群組部分都是「洛可可」決定的,「洛 可可」的審核條件與必要性也不是由我決定,公益是沒有強 制性的收費,之前有告知群組成員甲帳戶是我個人在做公益 的帳戶,如果他們想要做公益可以轉入甲帳戶。事實二部分 ,109年時要去投資停車場委外營運的標案,我召集設立天 沂公司,蕭雅如將150萬元匯入天沂公司乙帳戶裡面,因天 沂公司股東們討論投資停車場的投報率並不高,後來沒有投 資退還錢給蕭雅如,然後沒有第二筆投資案,當時是我個人 投資股票、期貨有虧損,我是跟蕭雅如借錢,蕭雅如匯款10 0萬元給我,是我跟他借的,他可能為了對我提告,把他借 給我的錢向警察述說成第二筆投資案,我與蕭雅如係屬債務 不履行的私權爭執案件,並非有任何觸犯刑法上財產犯罪之 行為等語。辯護人為被告辯護稱:事實一部分,㈠被告組建L INE群組,是分享投資資訊及結交好友,並無藉此獲利及取 得代價之意圖,本案群組是由Line暱稱「洛可可」,本名許 䕒文之女所管理,「洛可可」是否藉由審核群組成員加入而 收取費用,皆由「洛可可」所決定,與被告無關,入群的人 要匯款,並不是被告要求的,而是「洛可可」要求的,而群 組成員也可以在加入後,再拉其朋友入群,並不會受到資格 之限制,且被告也未曾自「洛可可」藉以收取會費審核群組 成員轉而取得相對之報酬,被告未自分析股票討論分享而取 得對價報酬。㈡被告並未指示群組成員買賣特定個股之時機 、價位等資訊,被告雖於群組中藉由討論之方式分享投資建 議,而群組中之每個成員皆可發表自己之看法與意見,被告 並未強制對於個股之買入或賣出,或對於不買入或不賣出個 股之成員會踢出群組。且該分享之股市資訊是對群組各成員 所發出,被告不是個股股價推介、分析的投顧業者,與觀看 該群組之成員之間不具備「個人化的委任關係」,而就未經 篩選之資料為客觀事實之報告,為一般性討論分享投資建議 之舉,並不屬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是以,被告並無提供群組 成員一般性投資分析直接或間接自委任人或第三人取得對價 關係,與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7條第1款之構成要件並 不相當。事實二部分,被告與蕭雅如於109年8至9月間,在 股票群組認識隨後交往,惟因故於110年6月分手,被告係於 110年2月因要投資新北市板橋殯儀館停車場之標案,向蕭雅 如借款100萬元,後來覺得投資報酬率並不高,故未投資, 被告並非於借貸之時有何施用詐術之行為,被告與蕭雅如間 係借貸關係,純屬債務不履行之私權爭執之民事案件,並非 有任何觸犯刑法上財產犯罪案件之行為,蕭雅如為使刑事偵 査機關受理,以達成迫使被告解決債務之目的濫訴詐欺罪, 以刑逼民將公權力作為其討債之工具,被告主觀上不具有不 法所有意圖及詐欺取財之故意,與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 財罪之構成要件不符等語。 二、本案先予認定事項:    ㈠事實欄一部分:  ⒈被告未領有金管會所核發得以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許可 執照。  ⒉被告為暱稱「涵」、「股海涵RNA」、「涵DIABLO涵」之人。  ⒊附表三所示「涵」、「涵DIABLO涵」之對話紀錄為被告所發 表。  ⒋被告所申設之甲帳戶係由被告自行保管使用。  ⒌徐銘祥、李佳鴻、康智欽、蕭雅如、黃政皓、黃馨瑩、許䕒文 等人均支付500元至被告甲帳戶。  ㈡事實欄二部分:  ⒈被告更名前,原名為蔡明諺。  ⒉蕭雅如於110年2月2日上午11時18分匯款150萬元至天沂公司 乙帳戶內。  ⒊天沂公司110年2月25日下午1時43分退款100萬元至蕭雅如之 丁帳戶。  ⒋被告於110年2月25日下午1時33、34分以通訊軟體LINE向蕭雅 如表示「那個明天再麻煩你轉給我堂弟的戶頭」、「中國信 託-鹽行分行戶名蔡明諺帳號000-0000-0000-0」,並傳送丙 帳戶封面照片給蕭雅如。  ⒌蕭雅如於110年2月26日轉帳100萬元至丙帳戶。  ⒍蕭雅如之丁帳戶於110年4月15日收受天沂公司退款49萬元。  ㈢上揭㈠、㈡之事實,業據被告坦認在卷(他卷第371至378、425 至439、475至477頁,警卷第11至13頁,偵5308卷第81至85 頁,本院卷一第73至87、135至147、197至220、427至438頁 ,本院卷二第61至102頁),事實欄一部分並有附表二編號1 所示證據可資佐證,事實欄二部分並有附表二編號2所示證 據等在卷可稽,此部分之事實,首堪認定。 三、事實欄一被告非法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認定:  ㈠證人蕭雅如於審理時證稱:大約109年間,我使用股市同學會 的APP,這個APP可以查詢到每一個股票,下面就會有每個人 的留言討論那些股票,然後我在股市同學會的APP裡面發現 被告在特定幾檔一直漲停的股票下留言,留言的內容是說他 帶大家進去這檔漲停股票的,有興趣想要跟著一起上車的可 以私訊被告,他會告訴你如何可以加入他的群組,私訊被告 後他會告訴你加入會員要先繳納入群組的費用500元,他會 提供帳號,匯款後截圖有匯款到甲帳戶的資訊給他,被告確 定有匯款就把你拉到群組裡面,一定要先繳納500元入群組 的費用。這500元就是加入股票群的費用即入會費,如果沒 有繳納500元不行加入。我想說500元而已,加進去看看裡面 在講何種股票內容。我匯款500元到被告所提供的甲帳戶繳 納入會費,上傳匯款500元的資料,被告就拉我進去乙群組 裡面,加進去之後,後來才知道其實被告有很多個群組。乙 群組大概有2、300人,被告是群組主要提供訊息的人,被告 以「涵DIABLO涵」暱稱在群組裡提供買賣股票訊息,叫人家 買何支股票,會說何支股票會漲到何種價位,何支股票可以 進場,被告會貼一些他報的那幾支股票好的基本面,群組裡 面的內容主要是被告在告訴大家何種時間、狀況、金額下, 大家一起進場。因為被告會通知大家某個時間點一起買進某 支股票,時間點到被告會叫所有的人一起集體買進那支股票 ,剛開始加入時群組成員集體一起買,該股票瞬間就真的被 拉上去了,前面就覺得大家好像有賺到錢,一開始被告說進 場,我們就相信他會進場,中後期時,發現被告報的一些股 票,成員購買後被套住。進去乙群組之後,被告就會說如果 買股票有賺錢就要公益捐,意思說股票有賺到錢就要捐款, 被告有提供跟繳納500元入會費同一個帳號,被告說會拿那 些錢去做公益,那時候股票有賺錢,我想說一起做公益,我 後面還有匯2000、3000元等語明確(本院卷二第211至268、 273頁)。  ㈡證人許䕒文於審理時證稱:當時股市論壇有很多人會在上面留 言,剛好看到被告發表股票的文章有可以加入群組的訊息, 被告是在上面留言說如果想知道更深入的可以留言給他加入 群組,我在上面有留言說我想要加群組,直接找被告,被告 說如果要入群要500元入會費,群組內被告會報股票給我們 投資,我繳納500元入會,然後加入被告開的關於投資股票 的Line群組,被告在群組裡所使用的暱稱為「涵」,我參加 群組是用暱稱「洛可可」,群組裡面被告會報特定的股票、 特定的時間帶著大家入場,也會講下車離場的時間,如果我 沒有加入群組的話,不會得知被告在群組上分享的股票何時 、何標的應該入場或離場的資訊,(附表三編號64)109年5 月17日上午12時36分,我說:「反正我禮拜一9:15會一直 鬼打牆問,帆宣可不可以買了。」是因為那時候被告有報這 支股票。我意思是問可不可以買,可不可以進場。後來被告 說「超過76.5」「不要買了」,我說「我就先掛72.5買」我 這裡就說要掛72.5買的資訊是來自於被告所提供,被告說超 過76.5不要買,(附表三編號63)5月16日下午11時24分時 ,我說「先瞭解9:15分的事情,以免時間到了手足無措」 ,同日11時25分有人說「所以涵大找一個穩定一點的時間給 大家進場」,我記得應該是因為9時15分是當日沖或隔日沖 ,賣出或買入股票的時間。(附表三編號65)109年5月18日 上午9時11分,被告說「準備喔」「集合」,接著很多人說 「到」,就是準備要買股票的意思,因為被告會說何時要買 。在109年5月18日上午9時15分被告說「快~買入志超」,是 被告會提供特定股票的入場時機,他會帶大家一起買,接著 很多人說「買到」或是買到何價位之類,是很多人接受、聽 從被告的建議去買被告推薦的這支股票,同一天9時20分時 ,我說「因為涵大喊買,我就直接按買進,連價錢都來不及 看」,是因為被告推薦了一支股票,我聽從被告的推薦在這 個時間點買這支股票,當下根本價錢都不知道就直接先買再 說,因為怕買不到。被告當時規定入會要有證件,工作證或 是身分資料。當初我們進群的時候也有交,當時有另外一個 副版主,我進去一個星期之後,原來的副版主就退群了。被 告當下就在群組指定我去擔任副版主,如果有其他的成員要 進入群組,我幫被告收上述資料,沒有要負責收錢,錢就是 匯入被告提供收入會費的甲帳號,500元是固定一開始進來 要交的入會費,公益捐款是進入群組後個人自由捐獻,當時 被告說入群需要身分資料、照片資料跟匯款資料,我就把被 告說的打下來,截圖給要入群的人,上面說「轉帳金額500 元,也可以自行斟酌增加」,這就是入會費的500元,是被 告跟我說要列在上面當入會條件,「公益費用是一次性的」 ,是被告那時候說入會費只有一次,入會費也是要去做公益 ,只是說入會費500元是一定要繳納的,沒有繳錢的人就一 定不能進來,被告就是這樣形容叫公益費用,叫我這樣寫, 日後跟著被告投資賺錢之後,後面捐款是自由捐獻,金額不 限,被告在記事本或是群組裡面都是寫「公益帳號主要用途 施棺、冬令救濟」、甲帳戶帳號、「股市之財是不義之財, 我們有賺錢代表有人賠錢」。被告跟我說成員入會的時候審 核就是要給資料跟轉帳500元,還要一張照片。成員轉帳500 元之後會給我看轉帳資料,我收了全部的資料包括轉帳資料 都是給被告,被告決定這個人是否可以入群,然後應該是我 邀請他們進來群組等語可信(本院卷三第439至462、509頁 )。  ㈢證人黃政皓於審理時證稱:我在「股市爆料同學會」的APP看 到「涵」在某一檔股票有上漲的時候,發文說他在何時有講 過,證明他看得很準確,然後就會說如果想要瞭解更多就加 入這個Line,會在上面打ID或是掃瞄QRCORD。我加了上面的 ID之後,當時收到的訊息是一定要繳入會費500元才能加入 提供股市投資資料的群組,沒有繳納不行加入,109年5月14 日我匯款500元記載「入團公益黃政皓」,匯入這筆錢的目 的就是要加入推薦股票的甲群組,繳錢後被告就把我拉進甲 群組裡面,版主是「涵DIABLO涵」,創辦群組的版主平常會 推薦一些股票,推薦的人是固定的人,只有版主在推薦,沒 有其他人會推薦,(附表三編號44)109年5月14日上午2時6 分,我說「涵DIABLO涵,想問一下,明天錸德是9:15分市 價買,然後就放著了嗎」應該是被告之前有在群組裡面推薦 這支股票,應該是有說要在何時買,我問「然後就放著了嗎 」是要確認何時賣掉下車,就是照著被告給的股票建議,被 告會說有股票上的問題可以問他,被告推薦的股票有何種問 題也可以問他,被告會推薦某一支股票,然後叫群組裡面的 人買,因為被告推薦的股票可能是那種成交量比較小的,所 以如果有一部分的人買,那支股票波動就會比較大,被告就 會在股票上漲的時候先賣掉,然後再叫別人賣等語詳盡(本 院卷二第249至267、275頁)。  ㈣證人黃馨瑩於審理時證稱:我在109、110年間有參加被告所 組的股票投資群組,有個APP軟體叫做股市同學會,被告用 暱稱「股海涵RNA」在論壇上有分享他的股票操作手法及績 效,有興趣的人留下LineID,被告會加你,被告暱稱「涵DI ABLO涵」在Line上面加好友之後,被告先私訊我明確跟我說 加入群組一定要繳500元,沒有繳納無法加入,109年5月21 日匯款金額500元,右邊備註「股市學費」這是我自己紀錄 用的,我必須要繳500元才能進去群組跟著被告學習,我認 知是學費、入會費,因為我要付錢給被告才能進這個群組, 如果不繳納500元,是沒有辦法進入這個群組的,所以我才 會註記是學費,被告名義上是說跟著他學習,他跟我講說這 500元的用意並不是用在他自己身上,他是要去做好事,實 際上我不知道被告如何使用,我匯款500元之後,被告把我 加入甲群組,群組上被告會講特定標的股票讓大家買,喊股 票讓大家賣、告知上車、下車時間,(附表三編號75)被告 在109年5月25日上午10時22分說「集合了」,後面很多人說 到,一開始先喊集合是被告確定大家都有在線上,被告說「 10:30-10:32準時上車欣銓」,就是被告叫大家買欣銓那 支股票。被告會集中一個時間讓大家買進,同一個時間如果 同時很多人都做這件事的話,股價會瞬間拉抬,會造成有買 的人有「他一喊,股票就漲價」的錯覺,5月25日上午10時3 4分我說「欣銓上車」,是因為大家都跟著寫,也許當時我 有買,但時間太久我不記得了。因為一開始才剛接觸投資、 股市的時候,並不知道有人喊買跟賣是一種違法行為,後來 我知道之後,就提早退出這個群組等語屬實(本院卷三第46 3至472、511頁)。  ㈤依上開證人之證述,再審酌:   ⒈蕭雅如、許䕒文、黃政皓、黃馨瑩一致證稱係被告以暱稱「股 海涵RNA」在「股市爆料同學會」(非被告所經營,起訴書 容有誤會)APP下方分享其股票操作手法及績效,吸引有興 趣的人留下LineID可獲加入群組進一步瞭解被告股票操作手 法之機會,之後被告聯繫蕭雅如、許䕒文、黃政皓、黃馨瑩 等人,明確表示繳交500元之入會費後,才可加入被告所經 營之股市群組,沒有繳交500元之入會費不可加入被告所經 營之股市群組,蕭雅如、許䕒文、黃政皓、黃馨瑩繳交500元 後,分別被拉入被告所經營之股市群組內(蕭雅如加入乙群 組,許䕒文、黃政皓、黃馨瑩加入甲群組),上開證人有關 加入群組的緣由、模式、付費始能加入群組之證述情節,大 致相符。加入群組要付費500元乙節,也據證人康智欽、李 佳鴻、林帥君於偵訊時證述明確(他卷第294、307頁,偵54 62卷第71、83頁)。  ⒉被告扣案本案手機經進行數位鑑識,被告即「涵」(LINE暱 稱「涵DIABLO涵」,「涵」後方經數位鑑識標註為手機之「 (owner)」,下稱被告),依數位鑑識內容,甲群組開始 時間為109年5月13日下午4時15分(附表三編號1),由被告 為群組命名(附表三編號3、5),為被告從無到有所創立。 於群組內新成員入群要經被告審核或同意,被告對群組成員 的加入、退出、群組設定有操控、決定權(如附表三編號9 、20、28、33、35)。被告於109年5月13日下午4時37分張 貼「入團公益帳號中國信託代號822帳號000000000000」( 如附表三編號7),要求新成員入群要繳交一次費用,陸續 可見新成員紛紛告知被告已轉帳之金融機構、金融帳戶末數 碼,請被告查詢交易明細,被告則回應有收到(如附表三編 號10、11、13、22、26、31、36、38),可見被告自行於群 組內公告其帳戶,要求新加入群組者須付費至被告之甲帳戶 ,此情與蕭雅如、許䕒文、黃政皓、黃馨瑩證述付費方能加 入被告經營之股市群組相符。又被告稱「不是每個團」「都 有2-3天」「5-20%」「獲利」「我的團」「是」「超前部署 」「超前收新聞」等語(如附表三編號37、39),群組內時 時營造可藉被告發布之訊息有高獲利之氛圍(如附表三編號 12、14、16、24、27),顯見被告於公開論壇張貼股市操作 績效吸引人聯繫,付費入群方能觀看被告股市獲利要訣之一 貫脈絡。且被告於對話內容裡自稱版主(如附表三編號45) ,許䕒文於對話內也稱被告為版主(如附表三編號62),綜 合被告創立群組、群組內人員入會與否由被告決定、入會費 等錢財流向被告甲帳戶、談論內容以被告之善於股市操作致 富為核心,可認被告為群組之實際經營者。  ⒊109年5月23日許䕒文接任甲群組副版主(附表三編號74),觀 被告與許䕒文之對話紀錄截圖,許䕒文繕打「新人入團報到請 備齊以下資料:……身分資料、照片資料、捐款資料:公益捐 款收據(中國信託代號822帳號000000000000號)(只限定 涵大提供公益捐款帳號~請拍照收據或是截圖轉帳畫面)轉 帳金額500元(也可以自行斟酌增加)公益費用是一次性的~ 日後跟涵大股有賺錢之後可再自由樂捐」(警卷第139頁) 。參以許䕒文證稱:係將被告所述入群所需資料打下來,提 供給要入群的人,轉帳金額500元就是入會費的500元,是進 來群組一定要繳納的,「公益費用」是被告叫我這樣寫,「 公益費用是一次性的」就是被告說只有入會費一次,說要做 公益的事,這是我收到和轉告他人之訊息等語(本院卷三第 456至458頁),許䕒文所繕打新會員須支付一次性費用方能 加入群組之條件,與許䕒文入群前,被告先自行於群組內所 公告之新會員須支付一次性費用相符,可見許䕒文以自身作 為新成員加入被告經營之股市群組,或是作為副版主幫被告 收取新成員資料之經驗,均係新成員一開始進入被告經營之 股市群組要繳交500元入會費至甲帳戶。佐以許䕒文詢問被告 :「還有新同學報到要今天+他們嗎?」,被告答說:「暫停 一週 。」,許䕒文問被告:「有匯款的同學資料是不是要傳 給你?」,被告回應:「你收到截圖給我就好。」,許䕒文 轉貼網友傳「我明天再去捐」詢問被告:「她說明天給我。 」,被告則回應「踢出去好了。」等之相關對話(警卷第12 7、133、137頁),從許䕒文要詢問被告是否要加入新成員、 是否要傳新成員資料、如何決定拖延繳納入會費成員去留等 事項,並由被告決定後要求許䕒文暫停加入新成員、轉傳匯 款單據,剔除未支付一次性入會費成員,許䕒文遵照辦理的 角度來看,被告確實就是甲投資群組之經營管理人,而許䕒 文是依被告指示辦理之人。另外,從被告要剔除未繳入會費 的成員觀察,顯見被告在意群組新成員加入須收取一次性費 用(許多個500元累計起來也很可觀),如果這些入會費只 是公益捐,而不是被告提供證券顧問對價,被告大可提供真 正公益團體的帳號予成員直接匯款,這樣也可避免爭議,有 何必要要求加入成員一定要將入會費匯入被告甲帳戶。匯入 被告甲帳戶款項,即為被告所有,與公益捐款實無關聯,被 告就是要藉由向不特定人收取入會費之報酬,並同意加入投 資群組取得證券分析建議以為對價,被告對外宣稱「公益捐 」只是為了掩人耳目、逃避查緝。況且,如果只是公益捐, 捐與不捐也是看個人意願,更與被告無直接利害關係,被告 為何會以未繳納入會費至被告甲帳戶,就無法加入群組,或 遭自群組剔除,益徵被告就是要藉由股市群組之經營獲利, 且以入會費500元作為加入群組取得在群組內由被告提供證 券推介、建議、分析之服務作為對價。至被告辯稱甲群組不 是自己經營的群組、匯款只是公益捐等語,與客觀證據不符 ,委無足採。  ⒋被告雖稱上揭帳號是「公益」帳號,其實該帳戶就是被告名 下的金融機構帳戶,被告甲帳戶從109年5月13日起有為數甚 多之500元匯入,多有註記「公益捐」、「金錢帝國」、「 新加入群」、「入團公益」、「股市學費」、「跟涵大超前 佈署」、「入群」等,有被告甲帳戶交易明細(他卷第81至 181頁)在卷可稽,被告甲帳戶有數量龐大筆數的500元整匯 款,更有直接載明「入團」、「入群」者,繳納入會費500 元入群者之數量之多可見一斑。被告雖稱500元是公益或捐 款,然查蕭雅如等及入群成員與被告接觸之原因,係因被告 曾以「股海涵RNA」之名稱在「股市爆料同學會」張貼股票 投資獲利等訊息,蕭雅如、許䕒文、黃政皓、黃馨瑩一致證 稱為加入被告所經營之股市群組觀看訊息方繳交500元之入 會費等語,而蕭雅如等及入群成員經被告在「股市爆料同學 會」APP下方所分享的股票操作手法及績效吸引,沒有繳交 費用就不能入群觀看,蕭雅如等及入群成員進入群組前付費 的原因,實質上就是為了進入群組閱覽群組內被告就股票投 資或交易有關事項提供之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而付費,被告 也屢次提及「你們給老師的費用是3000做公益500」、「你 們就是要給投顧老師的費用交給公益慈善」等語(如附表三 編號11、73),將入群費用500元與交予投顧老師的費用相 提並論,將繳交費用入群可獲資訊媲美於投顧老師所供,既 然向被告繳交500元之費用後,始可獲取被告所提供之個股 意見及推介建議,不論被告是以何種名目收取前開費用,此 等資訊尚需繳納費用後始能取得,二者間顯然具有對價關係 甚明。  ⒌被告所為係就個股從事推介建議及價值分析,其理由如下:  ①按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條明白揭示「為健全證券投資信 託及顧問業務之經營與發展,增進資產管理服務市場之整合 管理,並保障投資」之立法意旨。參以同法第4條第1項立法 理由所示:參酌美國1940年投資顧問法第2條所謂「投資顧 問」,係指「任何人以提供他人買賣證券之建議,而獲取報 酬者」。由於是類投資顧問提供證券交易相關意見或建議, 憑此獲致報酬,其服務對象、影響範圍廣大,乃嚴格規範其 注意義務與忠實、誠信及保密等義務暨民事責任,且為防免 擾亂證券市場秩序及危害投資人權益,同法第4條第2項規定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之業務種類,須經主管機關核准;第 63條第1項、第2項規定此類業者應經許可、核發營業執照後 ,始得營業,設立分支機構亦應經許可;第107條第1款更明 定未經許可經營者之刑事罰則,俾藉由事前、事中與事後之 許可、規範、監督、究責,健全該服務市場之整合管理,確 實保障投資安全。可認立法者係因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經營 ,具有高度之專業性及風險性,為建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 之專業性,保障委任人獲得忠實及專業服務之品質,以保障 投資人之權益,並避免發生擾亂證券市場秩序之虞,因而就 該等事業之成立採許可制。倘有未經許可經營上開業務,即 具有可罰的實質違法性(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451號 判決意旨參照)。而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所謂證券投資顧 問,須經主管機關許可始得營業,所指營業內容,係指攸關 構成導致投資決策過程中之活動。關於提供有關證券之顧問 內容部分,則只要顧問內容或報告本身與特定證券商品相關 即屬之,是就市場趨勢分析、以統計數字或歷史資料提供顧 問(不包括僅提供未經篩選之資料,而為客觀事實之報導) 、提供如何選用投資顧問之意見、提供關於投資證券之優點 ,而非建議投資其他非證券之財務工具、提供一系列證券名 單以供客戶從中選擇,即使該顧問並未在名單作特別之推介 ,均可認屬提供有關證券之顧問形態,自應受證券投資信託 及顧問法第63條第1項規範(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068 號判決意旨參照),故是否構成非法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罪,乃以未領有許可執照且因而獲得對價報酬之行為人,其 所為是否屬直接或間接從事個股之價值分析或推介建議為斷 ,不論其形式上以何名目進行,亦不以盤中提供資訊或帶領 投資人進出市場為必要,若其所為「客觀上」已有對該個股 提供價值分析或推介建議之實質效果,即該當本罪。  ②從群組對話紀錄觀之,被告經常性推薦群組成員如何、何時 進行操作個股之買賣,例如:❶109年5月13日被告原公告「5 月14日買錸德」(如附表三編號29、44),又於109年5月14 日上午3時49分許,於群組公告「開盤前最後通知,錸德疑 似倒貨跡象,不做錸德」(如附表三編號47),5月14日上 午群組成員紛紛表示如何操作股市等被告指示(如附表三編 號47),5月14日上午11時許被告先公布「同泰」、「高端 」可逢高賣出,安撫群組成員「銘異」被倒也沒關係(如附 表三編號48)。接著被告向群組成員說「銘異」12時15分買 進,又於11時53分許變更「銘異」可立即進場,成員紛紛回 應「買了」(如附表三編號49)。109年5月14日上午11時58 分許被告稱「盤中重點」、「欣銓」、「12:00」、「準時 」,上午11時59分許被告稱「欣銓」、「準備」,12時00分 許被告稱「衝了」、「欣銓衝了」,接著群組內許多成員紛 紛報買價及數量,12時2分至4分許被告繼續稱「委賣多不要 怕」、「代表特定人士供應籌碼」、「欣銓準備填上次的除 權息」等語(如附表三編號50),亦可見被告建議特定買賣 標的、進出場時機。❷109年5月18日上午9時11分許被告稱「 準備喔」、「集合」,上午9時15分許被告稱「快〜買入志超 !!」,接著群組內許多成員紛紛報「買到」(如附表三編號 65)。❸109年5月21日上午9時52至57分許被告稱「盤中重點 」、「集合」、「到了嗎」,上午9時59分至10時許,被告 稱「準備喔」、「買〜6535順藥」,上午10時1分至10時13分 許,群組內許多成員紛紛報「上車」(如附表三編號70)。 ❹109年5月25日上午10時22至30分許,被告稱「集合嘍」、 「盤中重點」、「10:30-10:32準時上車欣銓」、「還有 一檔新唐」,上午10時30分至10時34分許,群組內許多成員 紛紛報「上車」及價格(如附表三編號75)。足見被告經常 性、反覆具體提供特定股票進出場時間點,後面群組成員也 確實跟隨被告進出股市,蕭雅如、許䕒文、黃政皓、黃馨瑩 於審理時一致證稱:被告於群組內提供之個股買賣標的、買 賣之時機、價位等有價證券分析意見及推介建議,而且當時 看見被告推介建議的個股,因群組內成員集中於被告所建議 時間買入或賣出而有較大波動等語,核與上述被告推薦後, 多數成員回應買到、還有成員表示「被大家買到紅了」(如 附表三編號49)之證據相符,被告所為已有對個股推介建議 之實質效果,已經實質提供顧問意見。  ③被告也針對特定股票之市場趨勢、統計數字等訊息分析判斷 後,就個別股票分析評判盤勢的變化,研判分析未來價位, 並做出是否進場及進場部位調整之推介建議,例如「帆宣」 個股,❶於109年5月14日上午2時32分許被告表示「你們沒發 現大家帆宣舊團友都炒底」,小M問「涵大,帆宣要發車了 嗎?」,被告解釋「他們成本76.7」、「太高了」、「如果 突然洗一根縮量殺盤」、「他們肯定跑光」、「可能洗一根 綠棒」、「到74.5」、「他們受不了」、「不用賣啊」、「 下來再接」等語(如附表三編號46)。❷109年5月17日上午1 2時36分許,許䕒文說「反正我禮拜一9:15會一直鬼打牆問 帆宣可不可以買了」,被告解說「76.5以下可以買」、「殺 低承接後」、「超過76.5」、「不要買了」、「洗6-7%」、 「散戶受不了停損」、「正常」、「還沒到8.5%」、「散戶 通常停損在5-7%」、「76.5到71.2是6.9%」、「剛剛好」、 「散戶全部停損」、「底部承接上來」、「所以我抓的剛好 ……」、「散戶出場」、「主力承接」、「殺7%」、「最高94 .8」、「算95」、「最低72」、「95+72除以2=83.5」、「8 3.5是大概的價位」、「主升段的成本價」、「83.5+73.5除 以2=78.5」,許䕒文問「假如禮拜一開盤9:00前就是71-72 上下就直接掛嗎?」,被告回答「超過76.5不要買的原因是 已經是2元價差」、「78.5會洗一波」、「不要先掛吧」、 「可能掛高了」等語(如附表三編號64),可見被告就特定 股票之市場趨勢、統計數字等訊息分析後,對群組成員講授 被告研判之未來價位,並建議進場及進場價位之調整。  ④參以數位鑑識之對話紀錄可見,被告向群組成員表示:「新 同學」、「有什麼問題」、「可以發問」、「我會一一解答 」等語(如附表三編號21),而群組成員可以不時就股票問 題諮詢被告意見,例如:❶109年5月14日分別有不同群組成 員詢問被告晶電可否長抱、華通可否短抱、合晶、聯鈞、錸 寶可否逢低承接(如附表三編號51、52)、以及松翰拉到何 價錢出場等(如附表三編號53)。❷109年5月15日分別有不 同群組成員詢問被告敦泰、泰碩、華邦電、隆達、信紘科、 中鋼股票之相關問題,以及凌華、永昕找買點事宜,還有網 家是否只能認賠,被告分析應該會有逃命波之高點,說明高 點出現時機及大概價位等語(如附表三編號58、59、60), 被告均即時針對成員問題回應,可見被告於群組內依其個人 之知識經驗,會具體回答特定股票投資問題並給予建議。  ⑤綜上,可知被告於本案期間向群組成員講述及分析個股,推 薦特定時間、特定標的下單或賣出,並說明依據及投資判準 ,顯係順應當時股票市場狀況而更新,為群組成員從股票市 場上千檔股票中,經針對特定股票之市場趨勢、統計數字等 訊息分析判斷後,挑選適合賺取價差利潤之股票,進而提出 具體投資項目策略供群組成員觀覽,推薦群組成員如何進行 操作該個股之買賣時點,且被告前揭所提供之具體投資資訊 ,足供群組成員從中參考,而為自身投資判斷之依據,客觀 上已有對該個股提供價值分析及推介建議之實質效果,亦確 實反覆持續對個股股價趨勢進行預測分析,而提供群組成員 具體投資建議,其所為已屬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範疇。被告 所為非僅單純提供未予篩選、編輯或加工之一般性投資資訊 予付費群組成員,被告辯稱僅係在討論股票,並未從事股票 分析、推介建議等語,核與客觀證據相左,委無足採。  ⑥被告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使蕭雅如、許䕒文、黃政皓、黃馨瑩 及群組成員付費加入群組,蕭雅如等均稱最初進入群組所繳 費用是入會費,不論外觀上是否以公益捐作包裝,事實上對 每一個要加入取得資訊的人就是要加入群組取得資訊的對價 。被告透過經營LINE通訊軟體群組,單向提供特定投資標的 資訊,傳送與股票投資相關之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已屬非 法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且與入會費用間顯然具有對價關 係甚明。  ⒍群組成員除入會費用外,還有群組成員嗣後買賣股票獲利所 匯至甲帳戶之款項,因為被告說之後有賺錢要公益捐,會幫 忙代捐,雖然有些群組成員因為被告所言轉帳至甲帳戶想要 捐款,然此與第一次入會費無關,和給與對價獲取資訊之入 會費本質不同,是否構成詐欺等其他犯罪,因為詐欺未經起 訴,不在本件審理範圍,不影響本案最初入會時有收受對價 執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認定。另外,證人黃香格證稱:沒 有交入會費,被告說有賺錢就要做公益,我有賺錢就轉數千 元到被告提供的帳號做公益等語(本院卷二第407、414至41 8頁),被告雖然針對部分的人(例如黃香格)加入時或許 沒有收取入會費,在執行業務過程中賺錢再勸說捐錢給被告 ,只能說被告針對一些人拉進群組時沒有收錢,但不影響前 述認定被告確有收取入會費作為執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對 價,有一些人或許加入時沒有收入會費,不影響被告整體收 取入會費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認定,黃香格證述沒有交 入會費等語,不足採為有利被告之認定。  ⒎被告辯稱甲群組等群組由洛可可即許䕒文、管理、決定入群條 件及收費與否云云。然觀被告與許䕒文之對話紀錄截圖(警 卷第125至139頁),成員入群與否,許䕒文均須詢問被告, 由被告決定,匯款亦係依被告所要求匯入甲帳戶,核與許䕒 文之證述相符,被告辯稱由許䕒文決定入群收費云云,並不 可採。  ⒏被告及辯護人辯稱並未藉由推介建議股票收費云云,然被告 若僅係在群組內張貼文章,單純發表意見,縱算需要控管人 員進入群組,被告也已有要求入群人員提供照片、工作證等 資料,蕭雅如、許䕒文、黃政皓、黃馨瑩及群組成員透過提 供照片、工作證等資料入群即可閱覽該訊息,實不需就此付 費予被告。然被告卻要求繳納入會費才可入群獲悉資訊,蕭 雅如、許䕒文、黃政皓、黃馨瑩及群組成員付費予被告之目 的,係為求觀看群組內被告就股票投資或交易有關事項提供 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被告透過收取費用作為其提供分析意 見或推介建議之對價,詳如前述。被告、辯護人所辯不足採 信。  ㈥綜上所述,被告非法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犯行,可以認 定。 四、事實欄二被告詐欺取財之認定:  ㈠證人即被害人蕭雅如之證述:  ⒈其於偵訊時證稱:我在LINE乙群組上面認識被告,後來開始 交往,他對我說名字是蔡沂涵。110年1月左右,被告說要投 資停車場資金不足,叫我先幫他投資150萬元,第一筆投資 案真的有做,但是沒有做成功,對方退款100萬元給我,後 來有再退款50萬元給我。但是被告說要退出這一個停車場的 案件,說要另外再跟別人投資停車場,叫我把退回的100萬 元再匯款到他堂弟的丙帳戶,我就匯款100萬元到他給我的 丙帳戶,後來我才知道蔡明諺是被告之前的本名,第二筆的 100萬元實際沒有投資案等語(他卷第357至363、365頁)。  ⒉其於審理時證稱:我加入乙群組認識被告,後來開始交往, 我認識被告的時候被告都是跟我說假名字蔡沂涵,大概109 年的下半年,被告說要跟朋友一起合作投資經營停車場,當 時那幾個朋友是有想要做此生意才成立天沂公司,被告說有 資金缺口,請我投資停車場,我有詢問投資報酬率好不好, 被告都說那個很好,最初的150萬元是我借錢給被告投資, 但是被告說每個月好像是給我3萬元的費用之類,我就臨櫃 匯款150萬元至天沂公司乙帳戶,110年2月天沂公司其他成 員發現停車場做不成,天沂公司幾個成員就說不做了,要把 錢歸還給每個人,所以被告知道那筆100萬元要匯回我丁帳 戶的時候,就馬上跟我說他跟那些人理念不合,不要跟原來 那些合夥人做,他改成要跟他的堂弟共同經營停車場,所以 叫我收到那筆錢之後趕快轉匯給他的堂弟蔡明諺,他才有辦 法繼續投資再做下去,被告傳存摺照片跟我說丙帳戶是他堂 弟蔡明諺的,我不知道丙帳戶是被告本人的,因為我都以為 被告叫蔡沂涵,所以我才相信蔡明諺是被告堂弟,我以為被 告是真的要跟他堂弟合作停車場,我收回100萬元之後大概 隔1、2天就把錢再轉匯到被告傳送的丙帳戶,這個100萬元 要有特定的投資目的,我才會有意願交出去,因為主要是投 資做生意,而且之前就講好一個月可以領到3萬元分紅紅利 ,被告講說一樣有紅利,被告說要改跟別人投資,我的理解 是可能還是會有紅利,所以我才願意投資,如果被告只是單 純跟我借款,我不會借,因為我知道被告資金有缺口,我不 知道何時可以還我,會比較擔心拿不回來,後來才知道被告 所說的堂弟就是他本人,如果我知道蔡明諺是被告本人、那 是被告本人的帳戶,我就會起疑心覺得為何要用假名字來騙 我,會覺得整件事情很奇怪,倘若我發現被告有可能騙我的 跡象,我就不會把錢匯給他,後來原本想要和被告合作投資 停車場的人私下跟我說被告可能有一點問題,我才知道實際 上沒有經營停車場,並發現被告所述不是真的,好像我匯給 他說要做停車場的那100萬元也是拿去私用,我有跟被告要 錢,他都不理會,我發現被騙,之後就去警察局報案等語( 本院卷二第211至268、273頁)。  ⒊觀之蕭雅如於偵查及審判中之前後證述一致,並無瑕疵,且 就案發當時之各項細節,均能詳細描述,證述內容並無顛倒 或矛盾之處,顯見其應係本於記憶所為之證述,而非憑空捏 造之詞,可信度甚高。  ㈡本院審酌:  ⒈蕭雅如先於110年2月2日上午11時18分匯款150萬元至天沂公 司乙帳戶內之事實,有蕭雅如之元大銀行國內匯款申請書影 本1張(本院卷一第295頁)、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112年1月18日中信銀字第112224839018272號函暨天沂公 司乙帳戶之交易明細1份(本院卷一第233至237頁)在卷可 稽。上述資金流動的原因,蕭雅如證稱係因借錢給被告「投 資」停車場所以匯款至天沂公司帳戶等語,而150萬元顯非 小額投資,衡以一般人為確保其投資之金額確實使用於投資 標的上,通常投資方式係由投資人匯款入公司帳戶,以留下 交易紀錄避免日後衍生爭議,蕭雅如證稱之資金流動原因與 投資常情相符。而投資時投資人可能會參考其他相類似公司 之投資案例、評估公司現有資產價值、預估公司未來預期收 益等方式綜合考量,與被投資者雙方進行磋商討論,綜合考 量上開因素後以自己所接受之投資條件進行投資,而被投資 者即將投資者交付之款項購置營運所需之設備或用以人事、 營運費用等支出,並藉以營運期待有所獲利。投資者亦係期 待被投資對象之營運獲利,藉以共享公司營運所得,是以, 蕭雅如證稱:我有詢問投資報酬率好不好,被告都說那個很 好,最初的150萬元是我借錢給被告投資,但是被告說每個 月好像是給我3萬元的費用之類等語,與投資人重視投資標 的收益之常情,並無不符。  ⒉天沂公司評估後未投資停車場,於110年2月25日下午1時43分 退款100萬元至蕭雅如丁帳戶之事實,有蕭雅如丁帳戶之交 易明細1份(本院卷一第297頁),蕭雅如證稱:後來天沂公 司其他成員發現做不成投資停車場,就說不做了,把錢歸還 給每個人,先匯100萬元出來還我等語(本院卷二第228至22 9頁)可佐,核與被告供述:後來天沂公司股東們討論投資 停車場的投報率並不高,故未投資,款項返還蕭雅如等語相 符(本院卷一第215至216頁)。  ⒊被告於110年2月25日下午1時33、34分以通訊軟體LINE向蕭雅 如表示「那個明天再麻煩你轉給我『堂弟』的戶頭」、「中國 信託-鹽行分行戶名蔡明諺帳號000-0000-0000-0」,並傳送 丙帳戶封面照片給蕭雅如,有蕭雅如提供之通訊軟體LINE對 話紀錄擷圖(他卷第353頁)在卷可稽。蕭雅如於110年2月2 6日上午11時11分許即轉帳上述100萬元至被告丙帳戶,有蕭 雅如提供之新臺幣存提款交易憑證影本(警卷第67頁)、蕭 雅如中國信託銀行帳戶之交易明細(本院卷一第297頁)、 被告丙帳戶之交易明細(他卷第238頁)在卷可稽。而丙帳 戶係被告本人之帳戶、戶名係被告更名前的原名蔡明諺一情 ,有戶役政連結作業系統個人姓名更改資料1份(本院卷一 第293頁)、被告丙帳戶之帳戶基本資料(他卷第65頁)可 佐。蕭雅如收到天沂公司100萬元退款後,旋即將100萬元轉 帳至被告丙帳戶之原因,蕭雅如證稱:被告說要跟被告堂弟 合作投資經營停車場,請我把100萬元匯到被告堂弟的帳戶 ,才有辦法繼續投資,一樣有紅利等語(本院卷二第230至2 31、234頁),細繹上開訊息內容,被告對蕭雅如說100萬元 是要匯給他「堂弟」,傳送被告本人更名前帳戶對蕭雅如說 是「堂弟」的帳戶,被告為何需對蕭雅如虛捏出本人以外之 另一個堂弟角色,如果被告真的是要借款,蕭雅如也同意的 話,根本不需要跟蕭雅如謊稱「轉給我堂弟的戶頭」,而是 直接向蕭雅如借款,請其匯款給被告,並明白告知蔡明諺是 被告之前的名字就好,完全沒有欺騙的必要。被告故意向蕭 雅如佯稱有「堂弟」,並謊稱「轉給我堂弟的戶頭」,目的 應該就是在欺騙蕭雅如,要詐得蕭雅如甫自天沂公司取回之 100萬元。又被告於天沂公司退款時間之數分鐘前聯繫蕭雅 如,時序極為密接,顯示被告說服蕭雅如收到退款後轉匯之 理由極大可能與「投資停車場」有直接密切關聯,且蕭雅如 收回匯款後不久,隨即又匯入被告蔡明諺帳戶,這麼大的金 額,蕭雅如會在收回款項後,沒有太多考慮馬上匯出,極有 可能就是這筆錢一樣就是要投資停車場,蕭雅如本來就決定 要投資了,所以當被告跟蕭雅如說,換個合作的人投資停車 場,蕭雅如仍有投資意願,所以就將100萬元轉匯到被告所 說的「堂弟蔡明諺帳戶」,據此,蕭雅如證稱「被告佯稱改 跟被告堂弟合作投資經營停車場」等語應屬可信。  ⒋再者,蕭雅如轉匯至被告帳戶之金額高達100萬元,100萬元 對於財力非豐的蕭雅如,並不是一筆小數目,衡諸社會常情 ,將款項用以投資經營停車場牟利抑或借貸,意義截然不同 ,前者情形,投資者雖知悉投資必有風險,但仍可預期投資 成功獲取利潤,而後者情形,對於借貸者資力狀況、還款能 力、有無擔保品可提供,均足以影響出借者之借款意願。如 果蕭雅如匯入的這個款項是借款的話,雙方應該會就還款方 式、期限、利息甚至擔保或有所討論或約定,甚至蕭雅如會 問為何被告要突然借這麼多錢,以判斷借款風險,但雙方的 對話未曾提及此,甚至被告歷次筆錄也未曾說明,且被告還 款能力如何,當為蕭雅如所關心,蕭雅如證稱:我知道他資 金有缺口,單純借款不會借他,會擔心拿不回來等語(本院 卷二第235頁),被告自承:我當時有股票還有期貨上的虧 損等語(本院卷一第216頁),蕭雅如既知悉被告案發時財 務狀況不佳,若知係被告自身用錢需求,蕭雅如應會產生疑 慮,較無借款意願,與他人共同投資停車場的情形下可能比 較有意願,因為仍有獲利的機會。又倘如被告所辯係單純借 款,被告為何不拿自己真實姓名或原本告訴蕭雅如的姓名, 直接大方說是自己的帳戶、錢是匯給被告本人,何必特別以 更名前的帳戶對蕭雅如說是被告堂弟帳戶、匯款給被告堂弟 ?可見被告明知若向蕭雅如坦言係其自身用錢需求,蕭雅如 應無借款意願。是以,被告要求蕭雅如轉匯上開款項之理由 ,應以蕭雅如所證係為被告與被告堂弟合作投資經營停車場 ,較為合理,被告所謂「借款」,應屬子虛。  ⒌被告自承:天沂公司的投資案後,確無第二筆投資案等語( 本院卷一第216頁),核與蕭雅如證述:後來才知道實際沒 有要投資停車場生意等語(本院卷二第221至222頁),綜合 上開對話、匯款紀錄等資料綜合判斷,足認被告因自身用錢 需求,明知無與被告堂弟投資停車場計畫,佯以與被告堂弟 投資停車場,投資可賺取獲利,使蕭雅如因而陷於錯誤而轉 匯100萬元之款項,被告所為,自屬詐欺。  ⒍被告、辯護人固辯稱:跟蕭雅如間只是單純的借貸關係等語 ,然觀其前於警詢中自承:我於110年2月底,因當時要投資 停車場,所以我跟蕭雅如借款100萬元等語(他卷第377頁) ;又於偵查中供稱:我當時有跟蕭雅如說借100萬元要做生 意上周轉投資等語(他卷第436頁);再於本院準備程序供 稱:因我有股票、期貨上的虧損而向蕭雅如借貸100萬元等 語(本院卷一第216頁),可見被告前後供述不一,是被告 以前詞置辯是否屬實,難信為真實。被告確係以投資為由向 蕭雅如遊說提出資金,已認定如前,被告辯稱其與蕭雅如間 係成立單純借貸關係云云,皆不足採。 五、綜上所述,本案事證明確,被告、辯護人前開所辯,均不足 採。本案事證已臻明確,被告之犯行均堪以認定,應予依法 論科。 參、論罪科刑之理由:   一、按以招收會員、收取報酬等方式,對不特定人提供投資有價 證券、證券相關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項目之投資或交 易有關事項,經常性提供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即屬經營證 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4條第1項規定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又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按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6條 第1項規定,非依本法不得經營之,故如未經主管機關許可 ,即不得經營該項業務。本案被告未經主管機關許可,透過 通訊軟體反覆招攬不特定網友成為付費群組成員,並傳送Li ne訊息提供建議下單之個股股票及進出場價位、時點等分析 推薦意見,藉此取得入會費。核被告所為如事實欄一之行為 ,係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7條第1款之非法經營證券 投資顧問業務罪;如事實欄二之行為,係犯刑法第339條第1 項之詐欺取財罪。   二、按學理上所稱之集合犯,係一種構成要件類型,亦即立法者 針對特定刑罰規範之構成要件,已預設其本身係持續實行之 複次行為,具備反覆、延續之行為特徵,或具有重複特質之 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犯罪,將之總括或擬制成一個構成 要件之「集合犯」行為,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等行為 概念者均屬之;此種犯罪,以反覆實行為典型、常態之行為 方式,具侵害法益之同一性,因刑法評價上為構成要件之行 為單數,僅成立一罪。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7條第1款 所謂「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立法者即已預設其本 質上具有反覆性,故行為人基於經營同一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之目的,在同一時期內多次、反覆經營證券投資顧問之行為 ,於刑法評價上,應僅成立集合犯一罪(最高法院102年度 台上字第2630號判決意旨參照)。查被告自110年9月前某日 起(至遲自109年5月13日起)至110年9月遭查獲時止,反覆 非法提供個股投資推介及分析,無非為藉此獲取報酬以牟利 之同一行為目的,而反覆實施非法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行 為,且侵害同一社會法益,核屬集合犯,應僅論以包括一罪 。 三、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為圖獲利,竟無視證券 業務與國家金融、經濟秩序之關係重大,且金融交易具有高 度之專業性與技術性,市場瞬息萬變,為免投資人藉由非正 式管道取得交易決策,因不諳金融商品之交易性質,而處於 不利之地位,乃規範各類金融服務事業之設立與經營,及從 業人員之資格,被告明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仍非法經營證 券投資顧問業務,又不思以正當方式賺取金錢,以虛構投資 項目之方式,向蕭雅如詐取款項,所為實在不可取。兼衡被 告前有詐欺、妨害自由、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緩刑 期滿)之犯罪科刑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 卷可稽,素行不佳。慮及事實欄一群組人數眾多,且被告行 為時間超過一年,事實欄二被告詐得款項高達100萬元,被 告犯罪所生損害不輕。再者,被告犯後未坦承犯行,不見任 何悔意,迄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成立調解以賠償相關損失 ,不論從一般預防或特別預防的觀點來看,無從輕量刑之空 間。並考量被告於本院審理時自陳大學肄業,已婚,無子女 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附表一)所示之刑,且就罰 金刑部分,依刑法第42條第5項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四、本院酌以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係出於刑罰經濟與責罰相 當之考量,並非予以犯罪行為人或受刑人不當之利益,為一 種特別的量刑過程,相較於刑法第57條所定科刑時應審酌之 事項係對一般犯罪行為之裁量,定應執行刑之宣告,乃對犯 罪行為人本身及所犯各罪之總檢視,除應考量行為人所犯數 罪反應出之人格特性,並應權衡審酌行為人之責任與整體刑 法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在量刑權之法律拘束性原則下,依 刑法第51條第5款之規定,採限制加重原則,以宣告各刑中 之最長期為下限,各刑合併之刑期為上限,但最長不得逾30 年,資為量刑自由裁量權之外部界限,並應受法秩序理念規 範之比例原則、平等原則、責罰相當原則、重複評價禁止原 則等自由裁量權之內部抽象價值要求界限之支配,使以輕重 得宜,罰當其責,俾符合法律授與裁量權之目的,以區別數 罪併罰與單純數罪之不同,兼顧刑罰衡平原則(最高法院10 0年度台上字第21號判決意旨參照)。本院審酌被告所為上 開二次犯行,犯罪類型、侵害法益、性質均不相同,被告犯 罪情節並非輕微,已如前述,且被告並未坦然面對自己之錯 誤,合併定長期自由刑以矯正其人格之需求較高,再參諸刑 法第51條第5款係採限制加重原則,非累加原則等情,爰就 被告所處有期徒刑部分,定如主文所示之應執行刑。 肆、沒收部分:   一、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 人者,得沒收之。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定有明文。查:事 實欄一部分,扣案之蘋果廠牌行動電話1支(含搭配使用之 不詳門號晶片卡1張),為被告所有(他卷第475頁)供犯罪 所用之物,有數位鑑識資料在卷可佐,應依前揭規定宣告沒 收之。   二、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前二項之沒收,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刑 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定有明文。刑法第38條之1第 1項前段所明定,其立法意旨在澈底剝奪犯罪所得,消除犯 罪誘因。且犯罪所得之沒收性質類似不當得利之衡平措施, 非屬刑罰。刑法第38條之2第1項乃規定:犯罪所得及追徵之 範圍與價額,認定顯有困難時,得以估算認定之。並於立法 理由說明,沒收標的「不法利得範圍」之認定,非關犯罪事 實有無之認定,於證據法則上並不適用嚴格證明,無須證明 至毫無合理懷疑之確信程度,適用自由證明已足(最高法院 111年度台上字第5673號判決意旨參照)。事實欄一部分, 被告長期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被告執行證券投資顧問業 務報酬的對價基本入會費500元(匯款人可自行斟酌增加入 會金額),被告甲帳戶自109年5月13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期 間,匯入約700筆500元,有被告甲帳戶交易明細(他卷第81 至181頁)在卷可稽,亦即被告約1個半月即收取入會費總計 約3萬5,000元,被告110年9月前某日起(至遲自109年5月13 日起)至110年9月遭查獲時止,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歷時 甚長,且從數位鑑識的資料可知,被告有多種不同反覆的群 組,不同的群組可能會有不同的經營金額,被告有沒有其他 執行業務的對價,不容易認定,以長期歷經的月份數乘以上 述被告每月可能收到之金額,與被告於偵查中供稱:109年 開始將自己帳戶貼在群組記事本上面供他人匯款,到110年8 月左右約收到3、40萬元等語(他卷第428至429頁)相較, 以最有利於被告之估算,認其犯罪所得為被告自行供述之30 萬元,此犯罪所得未扣案,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 第3項規定宣告沒收之,且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 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事實欄二,被告之犯罪所得100萬元,亦未扣案,也未發還 或賠償被害人(被告先稱已還款40萬元〈本院卷一第76頁〉, 嗣於審理中與蕭雅如對質後,改稱完全無還款〈本院卷二第2 50頁〉),應依前揭規定宣告沒收之,且於全部或一部不能 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林欣儀提起公訴,檢察官黃煥軒、張雅婷、段可芳 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簡廷恩                               法 官 鄭苡宣                                      法 官 張恂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林美鳳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7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 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證券投資顧問 業務、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或其他應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 二、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或代理募集 、銷售境外基金。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 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 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 編號 事實 主文 1 事實欄一 蔡定庭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之非法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佰伍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扣案之蘋果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搭配使用之不詳門號晶片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 事實欄二 蔡定庭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附表二: 編號 犯罪事實 證據出處 1 如事實欄一所示 ㈠證人徐銘祥111年3月24日偵訊之證述(他卷第275至280頁,結文在第281頁) ㈡證人李佳鴻111年3月26日偵訊之證述(他卷第305至309頁,結文在第311頁) ㈢證人康智欽111年3月26日偵訊之證述(他卷第293至297頁,結文在第299頁) ㈣證人陳政佳111年3月26日偵訊之證述(他卷第317至321頁,結文在第323頁) ㈤證人蕭雅如111年4月8日偵訊之證述(他卷第357至363頁,結文在第365頁) ㈥證人蕭雅如113年11月7日審判程序之證述暨證人結文(本院卷二第214至268、273頁) ㈦證人林帥君111年7月18日偵訊之證述(偵5308卷第29至35頁,結文在第37頁) ㈧證人邱文雪111年7月18日偵訊之證述(偵5308卷第29至35頁,結文在第38頁) ㈨證人楊鈞開111年7月25日偵訊之證述(偵5308卷第51至55頁,結文在第57頁) ㈩證人黃香格111年7月25日偵訊之證述(偵5308卷第51至55頁,結文在第58頁) 證人黃香格113年11月28日審判程序之證述暨證人結文(本院卷二第401至425、429頁) 證人羅柏吟111年8月1日偵訊之證述(偵5308卷第61至63頁,結文在第65頁) 證人黃政皓113年11月7日審判程序之證述暨證人結文(本院卷二第249至271、275頁) 員警職務報告3份(他卷第39、77、265頁) 被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丙帳戶交易明細(他卷第67至69、183至257頁,同警卷第75至77頁) 被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甲帳戶交易明細(他卷第81至181頁) 證人李佳鴻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戶交易明細(他卷第325至335頁、第453至455頁) 證人陳政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戶交易明細(他卷第457頁) 證人康智欽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戶交易明細(他卷第459至460頁) 證人徐銘祥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戶交易明細(他卷第461頁) 證人蕭雅如提供之匯款紀錄擷圖3張(警卷第143至145頁) 證人徐銘祥與被告間之對話紀錄擷圖4張(他卷第271至272頁) 證人康智欽所提供之通訊軟體LINE記事本內容擷圖1張(他卷第289頁,同警卷第43頁) 證人林帥君所提供與「洛可可」間之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擷圖9張(偵5308卷第39至47頁,同偵5462卷第87至103頁) 被告手機內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擷圖1份(警卷第79至139、209至211頁) 證人蕭雅如提供之匯款紀錄擷圖3張(警卷第143至145頁)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1年聲搜字第205號搜索票1張、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收據各3份、扣案物相片2張(警卷第147至179頁、偵5462卷第35頁) 被告蔡定庭提出被告與陳妤貞之對話紀錄擷圖(警卷第19至20頁)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1年12月23日中信銀字第111224839432246號函暨帳戶之申登人資料各1份(本院卷一第189至193頁)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2年1月17日中信銀字第112224839017614號函(本院卷一第229頁) 雲林縣警察局113年3月25日雲警刑科字第1130005619號函暨數位鑑識報告(本院卷一第405至421頁)及數位鑑識檔案 列印數位鑑識檔案之文件、本院數位鑑識卷一至三 證人蕭雅如手機截圖翻拍照片、LINE對話紀錄、記事本截圖(本院卷二第281、287至299頁)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15日金管證投字第1130149940號函及非法經營證券投資顧問及期貨顧問業務之認定原則(本院卷二第339至344頁) 2 如事實欄二所示 ㈠證人蕭雅如111年4月8日偵訊之證述(他卷第357至363頁,結文在第365頁) ㈡證人蕭雅如113年11月7日審判程序之證述暨證人結文(本院卷二第211至271、273頁) ㈢被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丙帳戶交易明細(他卷第65至69、183至257頁,同警卷第75至77頁) ㈣蕭雅如提供之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擷圖(他卷第353頁) ㈤蕭雅如提供之新臺幣存提款交易憑證影本1紙(他卷第57頁,同警卷第67頁) ㈥蕭雅如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陳報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他卷第43、45、47、53至55頁) ㈦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2年1月18日中信銀字第112224839018272號函暨天沂公司乙帳戶之交易明細1份(本院卷一第233至237頁) ㈧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112年1月19日新北殯秘字第1124980678號函暨110年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所轄停車場委託經營案資料1份(本院卷一第241至249頁) ㈨戶役政聯結作業系統個人姓名更改資料1份(本院卷一第293頁) ㈩蕭雅如之元大銀行國內匯款申請書影本1張(本院卷一第295頁) 蕭雅如中國信託銀行帳戶之交易明細1份(本院卷一第297頁) 蕭雅如與被告之LINE對話紀錄截圖1份(本院卷一第299至301頁) 附表三: 編號 編號 時間 發話人 發話內容 出處 109年5月13日 1 下午 04:15:52 開始時間 數位鑑識卷一(以下簡稱卷一)第1頁 109年5月13日 2 下午 04:16:15 涵DIABLO涵已邀請⁨⁨尤俊穎⁩⁩加入群組。 卷一第9頁 3 下午 04:16:15 涵DIABLO涵已將群組名稱改為「⁨(飛)台灣金錢帝國之打造高端黃金生活⁩」。 卷一第9頁 4 下午 04:16:23 尤俊穎⁩⁩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9頁 5 下午 04:29:21 涵DIABLO涵已將群組名稱改為「⁨(洲)台灣金錢帝國之打造高端黃金生活⁩」。 卷一第13頁 6 下午 04:30:37 宇豐⁩⁩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3頁 下午 04:30:40 ⁨⁨樂(欣興⁩⁩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3頁 下午 04:30:40 ⁨⁨詮宏(cola)⁩⁩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3頁 下午 04:30:41 Erin Chen怡如⁩⁩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3頁 下午 04:30:46 (期)阿杜⁩⁩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4頁 下午 04:30:53 (期)承璋⁩⁩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4頁 下午 04:30:59 ⁨⁨9王㊪㊖(台南倉管⁩⁩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4頁 下午 04:31:02 王欣怡(桃園 科技⁩⁩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4頁 下午 04:31:11 9東哲(高雄 燁聯鋼鐵⁩⁩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4頁 下午 04:31:28 涵: 你們都來了 卷一第14頁 下午 04:31:39 ⁨⁨Kobe Yang⁩⁩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4頁 下午 04:31:43 尤俊穎: 哈哈固定班底 卷一第15頁 下午 04:31:51 9張小綺台北醫行政⁩⁩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5頁 下午 04:31:52 ⁨⁨9Mr. Sun⁩⁩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5頁 下午 04:31:54 尤俊穎: 需要乩童和桌頭 卷一第15頁 下午 04:31:57 宇豐: 助陣跑龍套 卷一第15頁 下午 04:31:58 涵: 哈哈哈 卷一第15頁 下午 04:32:22 9小草(゚ヮ゚)台北 保險⁩⁩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6頁 下午 04:32:43 9張小綺台北醫行政: 怎都老面孔 卷一第17頁 下午 04:32:43 涵: 記得 卷一第17頁 下午 04:32:44 涵: 裝作 卷一第17頁 下午 04:32:45 涵: 不認識 卷一第17頁 下午 04:32:51 尤俊穎: Ok 卷一第17頁 下午 04:32:57 尤俊穎: 涵大 卷一第17頁 下午 04:33:03 尤俊穎: 統一叫法 卷一第18頁 下午 04:33:06 ⁨⁨Wesley⁩⁩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8頁 下午 04:33:27 (期)阿杜: 大家好 我是新人 請多指教 卷一第18頁 下午 04:33:46 (期)阿杜: 謝謝大家 我希望可以存一點錢 卷一第18頁 下午 04:33:58 (期)承璋新竹: 大家好,初次見面… 卷一第18頁 下午 04:33:58 (期)阿杜: 最近虧好多喔… 卷一第18頁 下午 04:34:28 尤俊穎: 大家好我是小散戶虧損近百萬看到涵大在同學會決定拜師學藝 卷一第19頁 下午 04:36:44 ⁨⁨Sean lai(台中工程師4/28⁩⁩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2頁 下午 04:37:24 詮宏(cola): 大家好,小弟叫可樂 希望各位大大可以帶我賺點吃飯錢 卷一第23頁 7 下午 04:37:52 涵: 入團公益帳號 中國信託代號822 帳號000000000000 卷一第23頁 下午 04:38:02 涵: 乾 先用起來 卷一第23頁 下午 04:38:04 涵: 不然這個帳號 卷一第23頁 下午 04:38:07 涵: 很少用 卷一第23頁 下午 04:38:36 涵: 真的都老面孔.. 卷一第23頁 下午 04:38:41 樂(欣興: 這邊要收 籌碼k 上面的? 卷一第23頁 下午 04:38:41 涵: 哄抬團 卷一第23至24頁 下午 04:38:43 涵: 對 卷一第24頁 8 下午 04:38:57 樂(欣興: 才會有不同的新面孔 新面孔 再去籌碼 哄抬 卷一第24頁 下午 04:39:42 9張小綺台北醫行政: 涵大真的很有生意頭腦 卷一第24頁 下午 04:40:11 尤俊穎: 開始邀人涵說一下 卷一第25頁 下午 04:40:18 尤俊穎: 大家要裝不認識 卷一第25頁 下午 04:40:22 ⁨⁨9葉俊智(新竹廚師⁩⁩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5頁 下午 04:40:38 (期)阿杜: 大家好 我是新人 請多指教 卷一第25頁 下午 04:40:40 樂(欣興: 籌碼要收得快 上面丟 獲利對帳單 其他看到 就會炒要加入了 卷一第25至26頁 下午 04:41:12 JennyChen⁩⁩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6頁 下午 04:45:57 涵: 開始拉人了 卷一第29頁 下午 04:46:01 涵: 不要亂說話 卷一第29頁 下午 04:46:57 ⁨⁨8AnDy Zheng(三重 防毒軟體⁩⁩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0頁 下午 04:47:49 ⁨⁨9Brock(桃園機械⁩⁩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0頁 下午 04:59:50 ⁨⁨9candy(高雄銀行⁩⁩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0頁 下午 05:03:37 9群(桃園工程師4/29⁩⁩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0頁 下午 05:24:39 ⁨⁨8陳詠翔(台中電機⁩⁩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0頁 下午 06:04:11 ⁨⁨姿蓁⁩⁩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0頁 下午 06:04:18 ⁨⁨傅小力⁩⁩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0至31頁 下午 06:04:21 芸溱⁩⁩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1頁 下午 06:04:24 ⁨⁨Joanne(台北 好市多11/12⁩⁩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1頁 下午 06:04:32 cocoa (英)⁩⁩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1頁 下午 06:05:11 Alan Shiao⁩⁩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1頁 下午 06:05:59 宗羿⁩⁩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2頁 下午 06:06:02 (出)妃~⁩⁩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2頁 下午 06:06:25 ⁨⁨阿力⁩⁩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2頁 下午 06:06:29 ⁨⁨Hsiu Chuan⁩⁩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2頁 下午 06:06:39 林岱佑-⁩⁩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2頁 下午 06:06:46 林岱佑-: 大家好 卷一第32頁 下午 06:06:47 凡哥 (郼凡)⁩⁩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2頁 下午 06:07:02 ⁨⁨杜瑜滿⁩⁩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3頁 下午 06:07:10 ⁨⁨袁國綸⁩⁩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3頁 下午 06:07:16 🇹🇼林政輝🇹🇼⁩⁩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3頁 下午 06:08:08 阿瑋(丸奇)⁩⁩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4頁 下午 06:09:15 琪芸⁩⁩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5頁 下午 06:09:44 (期)陳小竹⁩⁩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5頁 9 下午 06:10:09 加馬⁩⁩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5頁 下午 06:10:11 Rachel Liu⁩⁩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6頁 下午 06:10:30 涵: 有人 卷一第36頁 下午 06:10:32 涵: 亂邀請人 卷一第36頁 下午 06:10:35 涵DIABLO涵⁩⁩已關閉設定,他人無法透過群組連結或行動條碼加入。 卷一第36頁 下午 06:10:39 涵DIABLO涵已將⁨⁨加馬⁩⁩退出群組。 卷一第36頁 下午 06:10:44 芸溱: 我們是保安隊 卷一第36頁 下午 06:10:55 9candy(高雄銀行: 他是誰啊! 卷一第36頁 下午 06:11:06 9Hsu chaolin蘆洲 不動產: 紀律 秩序 卷一第37頁 下午 06:11:39 涵DIABLO涵已開啟設定,他人將可透過群組連結或行動條碼加入。 卷一第37頁 下午 06:11:42 (期)阿杜: 大家要幫忙注意唷 以免被翻群@@ 卷一第37頁 下午 06:11:48 姿蓁: 好的 卷一第37頁 下午 06:11:52 林岱佑-: Ok 卷一第37頁 下午 06:12:09 ⁨⁨吳佩珊⁩⁩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8頁 下午 06:12:38 ⁨⁨怡蓁⁩⁩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9頁 下午 06:13:09 林岱佑-: 還好團名沒寫股票 卷一第39頁 10 下午 06:13:11 芸溱: 先看捐款單若沒就先請出去好了 卷一第39頁 下午 06:13:51 ⁨⁨磐石陳宇嵐 Lea⁩⁩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40頁 下午 06:14:02 芸溱: 我覺得誰邀約的誰擔保 好嗎連帶 卷一第40頁 下午 06:14:15 涵: @芸溱 要說 卷一第40頁 下午 06:14:36 鄭凱勵: 涵大~ 我是本來那團的 我如果有朋友捐完款 我在加入這團把他加進來好了 我先退出哦(以免站這邊太多空間) 謝謝您 卷一第40頁 下午 06:14:50 涵: 好 卷一第40頁 下午 06:14:53 涵: 沒問題 卷一第41頁 下午 06:15:01 ⁨⁨阿川⁩⁩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41頁 下午 06:15:06 ⁨⁨力泰偉⁩⁩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41頁 下午 06:15:11 鄭凱勵: 感謝涵大 卷一第41頁 下午 06:15:16 鄭凱勵⁩⁩已退出群組。 卷一第41頁 下午 06:15:18 ⁨⁨Tawei Chiang⁩⁩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41頁 下午 06:15:52 ⁨⁨全省通運樂樂⁩⁩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42頁 下午 06:16:05 妃~: 現在捐嗎?? 卷一第42頁 下午 06:16:13 涵: 邀請碰喔 卷一第42頁 下午 06:16:14 涵: 朋友 卷一第42頁 下午 06:16:18 涵: 新朋友要 卷一第42頁 下午 06:17:43 Bucky-Su: 我已經從012台北富邦銀行(帳號末五碼10770)轉帳臺幣(500)給你囉!請查詢交易明細! 卷一第44頁 下午 06:17:52 涵: 有喔 卷一第44頁 下午 06:17:56 ⁨⁨Hunter1121⁩⁩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44頁 下午 06:18:08 Bucky-Su: 捐起來 卷一第44頁 下午 06:18:58 王小欣: @琪芸 涵大這位我朋友,我邀請的,捐款等等要去捐 卷一第44頁 下午 06:19:00 ⁨⁨ND One⁩⁩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45頁 下午 06:19:27 ⁨⁨Lydia⁩⁩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45頁 下午 06:19:31 ⁨⁨9王健健(台中營造⁩⁩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45頁 下午 06:19:55 ⁨⁨歐忻諺 Yen⁩⁩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45頁 下午 06:19:58 ⁨⁨Miguel ke⁩⁩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45頁 下午 06:20:23 ⁨⁨奕安⁩⁩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45頁 下午 06:20:27 ⁨⁨成⁩⁩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45頁 下午 06:20:32 凡哥 (郼凡): 我已經轉帳新臺幣 500 元給您,(華南銀行 008,帳號末五碼 23755),請您確認,謝謝! 卷一第46頁 下午 06:20:41 ⁨⁨陳家豪⁩⁩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46頁 下午 06:22:08 陳家豪: 弱弱的問 這裡新邀請的人要先捐公益對吧 卷一第46至47頁 下午 06:22:16 涵: 嘿啊 卷一第47頁 下午 06:22:19 涵: 請朋友 卷一第47頁 下午 06:22:20 涵: 捐 卷一第47頁 下午 06:22:25 涵: 我們這樣賺 卷一第47頁 下午 06:22:33 涵: 很多股市的別人賠錢... 卷一第47頁 下午 06:22:33 ⁨⁨Milton⁩⁩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47頁 下午 06:22:59 涵: 你們3天20% 卷一第47頁 下午 06:23:00 涵: 在吃 卷一第47頁 下午 06:23:00 ⁨⁨阿原⁩⁩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48頁 下午 06:23:03 涵: ⁨⁨好可怕 卷一第48頁 下午 06:23:46 Milton: 喜歡公益500加群的想法 卷一第48頁 下午 06:23:52 涵: 一次而已 卷一第48頁 下午 06:24:38 (期)阿杜: 做公益真的是不錯 我會覺得很安心 比很多投顧老師收自己口袋好!!!!!! 卷一第48頁 下午 06:24:56 Milton: 同意+1 卷一第48頁 下午 06:24:56 王小欣: 嗨,我轉了一筆新台幣500元給您,帳號末五碼為81239,記得確認喔~(2020/05/13 18:24:24)​ 卷一第48至49頁 下午 06:25:35 ⁨⁨Wes⁩⁩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49頁 下午 06:26:09 Milton: 小弟也匯500,末五碼79133,如果有要確認的話 卷一第49至50頁 下午 06:26:13 涵: 好喔 卷一第50頁 下午 06:26:37 Milton: 涵大如果有其他公益帳號,也歡迎提供 卷一第50頁 下午 06:26:41 涵: 好 卷一第50頁 下午 06:26:52 涵: 我們主力團是都 卷一第50頁 下午 06:26:53 涵: 施棺 卷一第50頁 下午 06:26:54 涵: 5000 卷一第50頁 下午 06:26:56 Milton: 一邊賺錢,一邊作好事,心情很舒服 卷一第50頁 下午 06:26:57 涵: 1萬 卷一第50頁 下午 06:27:02 涵: 對你們來說太多了 卷一第51頁 下午 06:27:11 涵: 我這個是冬令救濟的 卷一第51頁 下午 06:28:19 涵: 你們給豬液兄 卷一第52頁 下午 06:28:20 涵: 3000 卷一第52頁 下午 06:28:23 ⁨⁨凡溱⁩⁩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52頁 下午 06:28:27 涵: 聽到停損 卷一第52頁 下午 06:28:30 ⁨⁨吳明修⁩⁩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52頁 下午 06:28:31 涵: 做公益500 卷一第52頁 下午 06:28:36 涵: 一直停利 卷一第52頁 下午 06:28:58 吳明修: 響應涵大我也要捐 卷一第53頁 下午 06:29:22 杜瑜滿: 我也要捐 卷一第53頁 下午 06:29:34 陳家豪: 停利! 立即停利! 卷一第53至54頁 下午 06:29:52 ⁨⁨max⁩⁩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54頁 下午 06:30:10 ⁨⁨吳佩珊⁩⁩已邀請⁨⁨Peter Jia-Feng Wu⁩⁩加入群組。 卷一第54頁 下午 06:30:44 ⁨⁨Peggie美睫嫁接/熱蠟除毛⁩⁩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54頁 下午 06:31:30 Milton: 捐3000作公益又何妨,賺錢本來就該回饋一下 卷一第54頁 下午 06:31:50 Bucky-Su: 同學會喊到 都知道你是涵大了 卷一第54頁 下午 06:32:14 涵: 聽到這個 卷一第55頁 下午 06:32:17 涵: 好爽.. 卷一第55頁 下午 06:32:52 杜瑜滿: Hi, 我已用Richart帳戶轉帳新台幣$500元給你了(812, 帳號末五碼67073), 請再看看有沒有收到喔! 卷一第55頁 下午 06:33:05 杜瑜滿: 我捐了 卷一第55頁 下午 06:33:33 涵: 我們停利幾次了 卷一第56頁 下午 06:33:48 妃~: 涵大~~台新83084 卷一第56頁 下午 06:33:56 妃~: 收到嗎? 卷一第56頁 下午 06:34:09 涵: @妃~ 有 卷一第56至57頁 下午 06:34:24 ⁨⁨余家慧⁩⁩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57頁 下午 06:34:27 涵: 停利有感嗎 卷一第57頁 下午 06:34:29 涵: 明天有欸 卷一第57頁 下午 06:34:41 姿蓁: 涵大..台新10792 卷一第57頁 下午 06:34:49 ⁨⁨溫謦Lisa (培君)⁩⁩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58頁 下午 06:34:59 妃~: 帆宣可以快點衝衝衝嗎 卷一第58頁 下午 06:35:21 涵: 年底 卷一第58頁 下午 06:35:24 LYDIA: 我已經轉帳新臺幣 500 元給您,(華南銀行 008,帳號末五碼 81199),請您確認,謝謝! 卷一第58頁 下午 06:35:51 妃~: 凌華也可以衝 卷一第59頁 下午 06:36:01 涵: 凌華 卷一第59頁 下午 06:36:10 涵: 還沒入編 卷一第59頁 下午 06:36:11 Miguel ke: 停利聽了就開心 卷一第59頁 下午 06:36:12 涵: 我有喊 卷一第59頁 下午 06:36:26 ⁨⁨(出)Sunny⁩⁩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59至60頁 下午 06:36:30 LYDIA: 自己先捐,謝謝涵大 卷一第60頁 下午 06:36:35 涵: 不會喔 卷一第60頁 下午 06:36:38 妃~: 什麼,凌華那我太早了嗎? 卷一第60頁 下午 06:36:43 涵: 不會啊 卷一第60頁 下午 06:36:46 涵: 剛剛好 卷一第60頁 下午 06:36:50 ⁨⁨Peter Jia-Feng Wu⁩⁩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60頁 下午 06:38:53 ⁨⁨友均⁩⁩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61頁 下午 06:39:51 尤俊穎: 涵大只有停利沒有停損 卷一第61頁 下午 06:39:58 🇹🇼林政輝🇹🇼: 今天最有感的9:15銘異 卷一第61頁 下午 06:40:01 Wes(迷: @涵DIABLO涵 涵大 我也先捐  很多意義上都謝謝你 卷一第61頁 下午 06:40:09 涵: 好喔 卷一第61頁 11 下午 06:40:12 溫.Lisa : 請問一下捐款帳號在哪裡? 謝謝 卷一第61頁 下午 06:40:16 涵: 記事本 卷一第62頁 下午 06:40:31 涵: 我笑了 你們給老師的費用是3000 卷一第62頁 下午 06:40:35 涵: 做公益500 卷一第62頁 下午 06:40:37 涵: 賺20% 卷一第62頁 下午 06:41:18 00吳佩珊: @ 涵DIABLO涵 已轉唷! 卷一第62頁 下午 06:41:25 尤俊穎: 9:15 卷一第63頁 下午 06:41:26 涵: 收到喔 卷一第63頁 下午 06:41:28 尤俊穎: 準時 卷一第63頁 下午 06:41:40 全省通運樂樂: 跟上 公益 卷一第63頁 下午 06:41:43 尤俊穎: 亮燈 卷一第63頁 下午 06:41:53 陳家豪: 我自己也來捐 卷一第64頁 12 下午 06:42:24 芸溱: 就是神準狂 卷一第64頁 下午 06:43:08 尤俊穎: 有涵大這種的親力親為的導師少見了 卷一第64頁 下午 06:43:10 00吳佩珊 感謝涵大賜保量燈 卷一第64頁 下午 06:43:30 涵: 你看看你們 卷一第65頁 下午 06:43:33 涵: 賺了多少 卷一第65頁 下午 06:43:36 尤俊穎: 上哪找 卷一第65頁 下午 06:43:52 (期)阿杜: 挑著燈籠 燈籠都壞了 可能還找不到…… 卷一第65頁 下午 06:44:01 涵: 你們賺多少 卷一第66頁 下午 06:44:08 涵: 就是有人賠多少 卷一第66頁 下午 06:44:33 涵: 你們學會了隔日沖.. 卷一第66頁 下午 06:44:34 ⁨⁨維軒⁩⁩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66頁 下午 06:44:35 Sunny: 涵大 我可以邀朋友入群嗎? 卷一第66頁 下午 06:44:36 涵: 不愛當沖了 卷一第66頁 下午 06:44:40 涵: 可以 卷一第66頁 下午 06:44:46 Sunny: 謝謝 卷一第66頁 下午 06:45:01 ⁨⁨(出)Sunny⁩⁩已邀請⁨⁨Claudia⁩⁩加入群組。 卷一第67頁 下午 06:45:47 ⁨⁨陳進宗⁩⁩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68頁 下午 06:45:58 芸溱: 新朋友要先捐公益哦謝謝 卷一第68頁 下午 06:45:59 Sunny: 好的 卷一第68頁 下午 06:46:59 芸溱: 瞭解 謝謝涵大教學帶領+歡樂 卷一第68頁 下午 06:47:13 ⁨⁨凱倫⁩⁩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68頁 下午 06:47:29 涵: 準時亮燈團.. 卷一第68頁 下午 06:48:02 妃~: 我覺得跟著涵大,都不用擔心隔天美股或大盤怎麼跌 卷一第69頁 下午 06:48:21 溫.Lisa : 怕你太累! 謝謝您照顧我們 卷一第69頁 下午 06:48:24 涵: 不會啊 卷一第69頁 下午 06:48:59 芸溱: 我就怕涵大沒睡好每天熬夜指導 卷一第70頁 13 下午 06:49:07 Sunny: 涵大 剛匯了第二筆 幫我朋友匯的 末四碼一樣是0169 卷一第70頁 下午 06:49:30 涵: @Sunny 好喔 卷一第71頁 14 下午 06:50:05 芸溱: 第一次買股聽到停利!停利!這麼狂喜 卷一第71頁 下午 06:50:53 芸溱: 對!而且買後特安心 卷一第72頁 下午 06:50:57 涵: 別人在尖叫 卷一第72頁 下午 06:50:59 涵: 嘎到了 卷一第72頁 下午 06:51:02 涵: 我們在尖叫 卷一第72頁 下午 06:51:04 涵: 太棒了 卷一第72頁 下午 06:51:05 涵: 亮燈 卷一第72頁 下午 06:51:42 00吳佩珊: 是,超級安心 卷一第73頁 下午 06:52:26 芸溱: 每次我都面對手機大笑感謝涵大 賺錢平虧損會可做愛心這是涵大送的感動 卷一第73頁 下午 06:52:48 溫.Lisa: 我現在買好股票都比較不擔心了!因為有涵大讓我很有安全感! 卷一第73頁 下午 06:56:08 涵: 以前你們看到 卷一第74頁 下午 06:56:14 涵: 隔日沖會怕 卷一第74頁 下午 06:56:20 涵: 現在換你們隔日沖 卷一第74頁 下午 06:56:21 涵: 別人 卷一第74頁 15 下午 06:56:57 ⁨⁨麟治⁩⁩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75頁 下午 06:58:08 ⁨⁨古莉莉-Lili⁩⁩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76頁 16 下午 06:59:15 涵: 我都在沙發上 卷一第76頁 下午 06:59:19 涵: 尖叫 卷一第76頁 下午 06:59:26 涵: 13分準備 卷一第77頁 下午 06:59:26 ⁨⁨湘庭⁩⁩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77頁 下午 06:59:34 涵: 15分銘異 卷一第77頁 下午 06:59:35 涵: 打單 卷一第77頁 下午 06:59:49 涵: 沖上去了 卷一第77頁 下午 06:59:52 涵: 我沒遲到 卷一第77頁 下午 07:00:12 芸溱: 就是神準ㄚ 卷一第77頁 下午 07:01:50 王小欣: 而且超準時 卷一第78頁 下午 07:02:05 00吳佩珊: 爽阿! 資金流動快 時間成本 我們資金部位那麼不起眼 這個好 卷一第78頁 下午 07:02:19 涵: 而且 卷一第79頁 下午 07:02:22 涵: 低價 卷一第79頁 下午 07:02:32 00吳佩珊: 就喜歡低價 卷一第79頁 下午 07:02:45 00吳佩珊: 因為可以多單壓 卷一第79頁 下午 07:02:54 王小欣: 人人買得起 卷一第79頁 下午 07:03:01 00吳佩珊: 分批出場 卷一第79頁 下午 07:03:48 涵: 出場要漂亮 卷一第79至80頁 下午 07:03:53 涵: 搶要低 卷一第80頁 下午 07:03:55 涵: 超前部署 卷一第80頁 下午 07:04:07( 00吳佩珊: 要你帶阿! 卷一第80頁 下午 07:05:40 涵: 9% 卷一第80至81頁 下午 07:06:06 涵: 誰 卷一第81頁 下午 07:06:46 芸溱: 昨天跟的都會有10% 卷一第81頁 下午 07:07:35 00吳佩珊: 華星光也很神 卷一第81頁 下午 07:09:51 涵: 華星光 卷一第82頁 下午 07:10:00 涵: 20% 卷一第82頁 下午 07:10:03 00吳佩珊: 嘿呀!神吧! 卷一第82頁 下午 07:10:10 涵: 神 卷一第82頁 下午 07:10:14 涵: 懂買 卷一第82頁 下午 07:10:19 00吳佩珊: 你喊我進 卷一第82至83頁 下午 07:10:25 00吳佩珊: 就這樣了 卷一第83頁 下午 07:10:44 涵: 還有同泰 卷一第83頁 下午 07:10:50 涵: 20% 卷一第83頁 下午 07:11:24 00吳佩珊: 你的超前部署都肯定近20% 卷一第83頁 17 下午 07:11:52 ⁨⁨魏珮竹IN居民宿⁩⁩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84頁 下午 07:13:00 ⁨⁨賴惠子⁩⁩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84頁 下午 07:15:55 ⁨⁨尚穎⁩⁩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84頁 18 下午 07:18:55 古莉莉-Lili: 了解,今天跟停利惠特小賺,感謝涵大,希望每天有5% 卷一第86頁 下午 07:20:13 涵: 不錯喔 卷一第86頁 下午 07:20:16 涵: 天天5%.... 卷一第86頁 下午 07:21:35 古莉莉-Lili: 跟上涵大團真的超開心 新手的天堂,學飽飽的 卷一第87頁 19 下午 07:24:52 ⁨⁨ARiEL⁩⁩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88頁 下午 07:25:13 ⁨⁨kelly 靜藤香紋繡美睫美容美體⁩⁩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88頁 20 下午 07:25:50 凡溱: @ 涵DIABLO涵 我邀請一位進來哦 卷一第88頁 下午 07:25:57 涵: 好 卷一第88頁 下午 07:26:07 ⁨⁨凡溱⁩⁩已邀請⁨⁨Jessica盈君⁩⁩加入群組。 卷一第89頁 下午 07:26:16 ⁨⁨Jessica盈君⁩⁩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89頁 下午 07:26:5 王小欣: @ 涵DIABLO涵 我邀請一位朋友進來喔! 卷一第89頁 下午 07:26:57 涵: 好 卷一第89頁 下午 07:27:15 ⁨⁨王欣怡(桃園 科技⁩⁩已邀請⁨⁨鄭曼蒂加入群組。 卷一第89頁 下午 07:28:13 ⁨⁨鄭曼蒂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90頁 下午 07:29:08 芸溱: 新同學進來請po公益捐單哦謝謝愛心500 涵大善心無價感謝 卷一第90頁 21 下午 07:35:36 涵: 新同學 卷一第92頁 下午 07:35:38 涵: 有什麼問題 卷一第92頁 下午 07:35:42 涵: 可以發問 卷一第92頁 下午 07:35:47 涵: 我會一一解答 卷一第92至93頁 22 下午 07:35:48 LYDIA: 新朋友在公益單上,備註一下ID名字比較好對照喔,謝謝大家 卷一第93頁 下午 07:39:49 鄭曼蒂: 我已經從012台北富邦銀行(帳號末五碼45725)轉帳臺幣(500)給你囉!請查詢交易明細! 卷一第94頁 下午 07:40:23 鄭曼蒂: 匯出去了 沒有註明 卷一第94頁 下午 07:40:24 涵: 好喔 卷一第94頁 23 下午 07:40:40 ⁨⁨淺力谷-Rock⁩⁩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94頁 下午 07:41:11 ⁨⁨小M⁩⁩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94頁 下午 07:48:25 ⁨⁨Chun-Wei⁩⁩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97頁 下午 07:48:54 ⁨⁨許凱智(Kevin Hsu)⁩⁩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97頁 24 下午 07:51:55 涵: 明天 卷一第98頁 下午 07:51:59 涵: 要停利了喔 卷一第98頁 下午 07:52:02 涵: 記得準時 卷一第98頁 下午 07:52:50 ⁨⁨wei⁩⁩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98頁 下午 07:54:00 ⁨⁨施施⁩⁩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98頁 下午 07:54:16 涵: 明天又要亮燈了... 卷一第99頁 下午 07:55:13 00吳佩珊: 每天亮燈 卷一第99頁 下午 07:55:32 涵: 你們看 卷一第99頁 下午 07:55:33 涵: 上不去了 卷一第99頁 下午 07:56:16 吳明修: 惠特漲好多,但沒有跟到 卷一第99至100頁 下午 07:56:29 涵: 頂了 卷一第100頁 下午 07:56:32 涵: 我之前有喊 卷一第100頁 下午 07:56:53 古莉莉-Lili: 謝謝涵大~ 卷一第100頁 下午 07:56:56 王小欣: 我有欸,嗨到爆 卷一第100頁 下午 07:57:21 王小欣: 惠特我有跟到欸,嗨到爆 卷一第101頁 下午 07:57:28 古莉莉-Lili: 惠特今天小賺出場,跟太慢 卷一第101頁 下午 07:57:45 ⁨⁨Angel⁩⁩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01頁 下午 07:59:30 涵: 一天吧 卷一第102頁 下午 07:59:35 涵: 隔日沖 卷一第103頁 下午 07:59:38 王小欣: 對 卷一第103頁 下午 07:59:46 王小欣: 效率有夠高 卷一第103頁 下午 08:00:24 王小欣: 跟買涵大的股都很會亮燈 卷一第103頁 下午 08:00:45 ⁨⁨洪佳寶⁩⁩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03頁 下午 08:02:20 王小欣: 今天這個燈,明天那個燈,謝謝涵大帶我買 卷一第103頁 下午 08:02:33 全球人壽黃智遠: 涵大都會夠確定才會報給大家 卷一第103頁 下午 08:06:27 ⁨⁨鄭凱勵⁩⁩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05頁 25 下午 08:06:40 00Angel: 我想請問一下 廣運是否漲不上去了呢 我目前是獲利中 卷一第105頁 下午 08:07:32 ⁨⁨🐬 涵DIA🦈BLO涵🐳⁩⁩已邀請⁨⁨微股力⁩⁩加入群組。 卷一第105頁 下午 08:07:32 ⁨⁨微股力⁩⁩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05頁 下午 08:07:55 涵: 廣運今天出場好時機 卷一第105頁 下午 08:07:57 涵: 錯過了 卷一第105至106頁 26 下午 08:08:43 ⁨⁨徐淑珍⁩⁩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06頁 下午 08:10:11 ⁨⁨Polo Sun⁩⁩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06頁 下午 08:13:12 ⁨⁨Kemoge⁩⁩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07頁 下午 08:13:25 ⁨⁨羅婉湞⁩⁩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07頁 下午 08:14:52 王小欣: 新同學進來請po公益捐單哦謝謝愛心500 涵大善心無價感謝 卷一第107頁 下午 08:18:40 ⁨⁨Wang⁩⁩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08頁 下午 08:19:41 涵: 明天記得準時上線 卷一第108頁 下午 08:19:58 涵: 停利跟搶購 卷一第108頁 下午 08:20:11 Polo Sun: 09:15 卷一第109頁 下午 08:20:49 ⁨⁨Cheng Yun Hsieh⁩⁩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09頁 下午 08:24:29 00Hunter1121: @Cheng Yun Hsieh 新同學請po一下公益捐單哦 卷一第110頁 下午 08:25:15 ⁨⁨劉家妤⁩⁩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10頁 下午 08:25:47 ⁨⁨Amanda⁩⁩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10頁 下午 08:26:39 00Hunter1121: @劉家妤 新同學請po一下公益捐單哦 卷一第111頁 下午 08:30:16 ⁨⁨孫松茂⁩⁩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14頁 下午 08:31:28 王小欣: 新同學進來請po公益捐單哦謝謝愛心500 涵大善心無價感謝 卷一第114頁 下午 08:33:42 00Hunter1121: 跟沒看到的群友說一下 舊群友過來新群是要幫忙管理 轉貼涵大指示的 這邊主要是要給未入群的人加的(需先匯款作公益) 卷一第115頁 下午 08:36:40 00Hunter1121: 這裡就是新群啊 卷一第117頁 27 下午 08:37:06 涵: 凡甲我們都停利了 卷一第118頁 下午 08:37:10 涵: 南帝還在手 卷一第118頁 下午 08:37:13 涵: 帆宣比他低 卷一第118頁 下午 08:37:40 Wang: 自己先做公益 卷一第118頁 下午 08:37:51 Wang: 謝涵大 卷一第119頁 下午 08:37:52 00Hunter1121: 大家記得多去籌碼K幫涵大留言按讚 卷一第119頁 下午 08:37:56 涵: 你看 卷一第119頁 下午 08:37:58 涵: 我們成本 卷一第119頁 下午 08:38:00 涵: 都贏人家 卷一第119頁 下午 08:38:23 丞蘊: 涵大走在前端 卷一第120頁 下午 08:38:37 ⁨⁨王建昌⁩⁩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20頁 下午 08:38:49 王小欣: 涵大超前部署 卷一第120頁 28 下午 08:45:02 吳明修: 涵大,我有一個朋友要邀進來,我待會一起捐1000@ 涵DIABLO涵 卷一第121頁 下午 08:47:18 吳明修: @ 涵DIABLO涵 可以邀了嗎? 卷一第122頁 下午 08:47:21 涵: 可以 卷一第122頁 下午 08:47:27 吳明修: 謝謝 卷一第122頁 下午 08:47:50 ⁨⁨吳明修⁩⁩已邀請⁨⁨欣怡(淺淺)⁩⁩加入群組。 卷一第122頁 下午 08:47:56 ⁨⁨欣怡(淺淺)⁩⁩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22頁 下午 08:59:53 ⁨⁨9pei yu林珮瑜⁩⁩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30頁 下午 09:05:42 古莉莉-Lili: 喜歡涵大喊停利,停損是要虧損多少啦 卷一第131頁 29 下午 09:11:03 淺淺: 請問一下 公告的全文可以再重貼一次嗎? 卷一第135頁 下午 09:11:22 淺淺: 因為我剛加入 看不到 卷一第135頁 下午 09:12:30 余家慧: 5/14   9:15 錸德 市價掛買。10:30、12:00集合 卷一第135頁 下午 09:15:05 溫.Lisa : @ 涵DIABLO涵 已經去ATM轉帳了!後五碼09591做公益基金!謝謝 卷一第136頁 下午 09:17:56 00Hunter1121: 9:15 錸德 市價買10:30 12:00集合 卷一第136頁 下午 09:18:23 00Hunter1121: 這樣公告比較清楚 卷一第136頁 30 下午 09:20:43 涵: 0513(盤後法人選股) 外資投信同買 1762 中化生 2376 技嘉 8069 元太 2377 微星 2454 聯發科 外資吸籌卡位 3041 揚智 6274 台燿 8271 宇瞻 5347 世界 1752 南光 投信掃貨鎖碼 6239 力成 1722 台肥 4966 譜瑞-KY 2106 建大 1210 大成 量增價強悍將 3060 銘異 4207 環泰 2908 特力 2472 立隆電 3202 樺晟 卷一第137頁 下午 09:20:49 涵: 銘異 卷一第137頁 下午 09:20:51 涵: 上榜欸 卷一第137頁 下午 09:20:54 涵: 我們還沒上榜 卷一第137至138頁 下午 09:20:55 涵: 就買了 卷一第138頁 下午 09:21:19 Miguel ke: 超前部署 卷一第138頁 下午 09:24:24 00Hunter1121: 各位新同學注意一下 09:15後才掛市價搶買錸德哦  不可以提前偷買  那會影響到5分k線 卷一第140頁 下午 09:24:40 涵: 我會倒喔⋯⋯ 卷一第140頁 下午 09:24:58 Miguel ke: 請大家合作,有湯大家一起喝 卷一第141頁 下午 09:25:04 涵: 對啊 卷一第141頁 下午 09:25:06 涵: 大家一起 卷一第141頁 下午 09:38:20 丞蘊: 請問白天除了集合時間,會有什麼重要的公告嗎 卷一第147頁 下午 09:38:39 涵: 會有盤中重點 卷一第147頁 下午 09:39:31 做自己就好: 請問涵大,邀請朋友是先邀請,還是先捐款啊? 卷一第148頁 下午 09:40:04 林岱佑-: 都行,貼出來就好 卷一第148頁 下午 09:40:18 林岱佑-: 先通知涵大 卷一第148頁 下午 09:40:58 做自己就好: 那我可以先邀請,然後再請他直接貼出來? 卷一第148頁 下午 09:41:54 涵: 好 卷一第148頁 下午 09:41:56 涵: 沒問題 卷一第148頁 下午 09:42:11 做自己就好: 謝謝涵大 卷一第148頁 下午 09:44:35 ⁨⁨做自己就好⁩⁩已邀請⁨⁨羅姐⁩⁩加入群組。 卷一第148頁 下午 09:45:42 ⁨⁨羅姐⁩⁩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48頁 下午 09:51:20 羅姐: 這邊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卷一第150頁 下午 09:52:37 Wang: 賺錢要做公益 卷一第150頁 下午 09:55:52 羅姐: 我平常要顧三個小孩子… 卷一第152頁 下午 09:55:57 涵: 我平常 卷一第152頁 下午 09:56:01 涵: 這邊都我的小孩 卷一第152頁 下午 09:56:07 涵: 2-300個.. 卷一第152頁 下午 09:56:48 涵: 這邊都我的孩子們 卷一第152頁 下午 10:13:05 ⁨⁨Phoebe Lin(芃綾)⁩⁩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62頁 31 下午 10:16:14 琪芸: 涵大,晚安 我已經從822中國信託銀行(帳號末五碼59386)轉帳臺幣$500!請查詢交易明細! 卷一第163頁 下午 10:17:15 涵: 好喔 卷一第163頁 32 下午 10:19:12 琪芸: 請問涵大,我手上還有住七樓的威剛,還有機會上來嗎? 卷一第163頁 下午 10:20:03 涵: 70? 卷一第163頁 下午 10:20:06 涵: 有點難 卷一第163頁 下午 10:21:40 琪芸: 謝謝指點 卷一第164頁 下午 10:22:08 淺淺: 我想問 穩懋我買285 有機會上去嗎? 卷一第164頁 下午 10:22:32 涵: 很難喔 卷一第164頁 下午 10:22:34 涵: 你買好高 卷一第164頁 下午 10:22:37 Phoebe Chen芃Lin: 今天東森買在漲停價,還可以放嗎 卷一第164頁 下午 10:23:19 Phoebe Chen芃Lin: 19.1 卷一第164頁 下午 10:23:22 涵: 感覺很危險 卷一第164頁 下午 10:23:51 淺淺: 當天下午法說會 我想說試看看 卷一第165頁 下午 10:24:08 ⁨⁨孫燕慧⁩⁩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65頁 下午 10:24:58 ⁨⁨Gem⁩⁩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165頁 下午 10:24:25 涵: 法說會 卷一第165頁 下午 10:24:30 涵: 通常是法會 卷一第166頁 下午 10:25:24 涵: 東森套在漲停 卷一第166頁 下午 10:26:27 涵: 我承認 卷一第167頁 下午 10:26:30 涵: 我跑東森 卷一第167頁 下午 10:26:44 Phoebe Chen芃Lin: 我是看到19有賣壓還是漲停才買的 卷一第168頁 下午 10:26:52 力泰偉: 為何跑 卷一第168頁 下午 10:27:18 涵: 法說會打臉他.. 卷一第168頁 下午 10:27:23 涵: 變法會 卷一第168頁 下午 10:27:45 涵: 東森 卷一第169頁 下午 10:27:50 涵: 很可咘 卷一第169頁 下午 10:27:55 涵: 不敢叫你們進去 卷一第169頁 33 下午 10:30:02 ⁨⁨黃士杰⁩⁩已關閉設定,他人無法透過群組連結或行動條碼加入。 卷一第170頁 下午 10:30:23 涵: ? 卷一第171頁 下午 10:30:26 涵: @黃士杰 卷一第171頁 下午 10:30:29 涵: 你幹嘛 卷一第171頁 下午 10:30:38 涵: 不要動有關團裡的設定 卷一第171頁 下午 10:30:41 ⁨⁨黃士杰⁩⁩已開啟設定,他人將可透過群組連結或行動條碼加入。 卷一第171頁 下午 10:31:09 黃士杰: 按錯了 卷一第172頁 下午 10:31:11 黃士杰: 抱歉抱歉 卷一第172頁 34 下午 10:32:00 Phoebe Chen芃Lin: 昨天在同學會看有人說會漲到20,今天從17.4開始看,到漲停就把他買下去了想說明天來賣 卷一第173頁 下午 10:32:31 燕慧: 涵大,請問我晶技要停損改買銘異?20日再回來買晶技嗎?現在$被卡住,都無法跟著大家買。還是不貪心,乖乖的等到晶技神奇20日? 卷一第173頁 下午 10:32:57 涵: @Phoebe Lin(芃綾) 不要看同學會吧 卷一第173頁 下午 10:33:08 Phoebe Chen芃Lin: 怎麼說 卷一第173頁 下午 10:33:31 涵: 同學會 我5天內從2598名 卷一第174頁 下午 10:33:38 涵: 爬到現在72排名 卷一第174頁 下午 10:33:59 Wang: 有實力 卷一第174頁 下午 10:34:30 燕慧: 跟著涵大買,今天買,明天漲 卷一第174頁 下午 10:34:55 Frank Cheng: 新同學可以考慮換股,換涵大股 卷一第174頁 下午 10:35:19 黃士杰: 晶技我也卡了幾天了 卷一第175頁 下午 10:35:22 燕慧: 涵大很神準 卷一第175頁 下午 10:35:32 溫.Lisa : @ 涵DIABLO涵 我已經去籌碼K 貼對帳單了!謝謝 卷一第175頁 下午 10:36:41 燕慧: 跟著涵大買,要聽話,穩賺不賠,但是股票賺錢一定要做公益捐錢弱勢 卷一第175頁 下午 10:36:56 林岱佑-: 涵大的出手點 都是很多空單以為穩贏的點 拉起來就是空 卷一第175頁 下午 10:37:24 芸溱: @Phoebe Lin(芃綾) 我原本的庫存是綠的現在都是涵大的股 每天紅還每天會亮燈哦 卷一第175頁 下午 10:37:45 (期)承璋新竹: 晶技我也還放著,涵大沒說出別怕 卷一第175頁 下午 10:39:32 鄭曼蒂: 各位朋友, 我剛來.. " 我的撼訊.. 己高高掛天空.. 3xx @涵DIABLO涵 請問我該安靜的走開嗎.? 卷一第177頁 下午 10:40:39 涵: 生技 卷一第178頁 下午 10:40:41 涵: 很危險 卷一第178頁 下午 10:40:43 涵: 沒有人帶 卷一第178頁 下午 10:40:47 涵: 非常危險 卷一第178頁 下午 10:40:53 Frank Cheng: 今天涵大也讓我10%,對了,我昨天買的 卷一第178頁 下午 10:40:56 芸溱: 涵大專攻的是停利…停利 卷一第178頁 下午 10:41:05 燕慧: 乖乖的聽涵大的就會賺錢 卷一第178頁 下午 10:42:36 燕慧: 涵大說71.5帆宣進場抄底,保證你買在低點。賣在高點,他人超好又神準賣在高點帶你出場 卷一第178至179頁 下午 10:42:40 涵: @鄭曼蒂 你那個很難 卷一第179頁 下午 10:42:54 涵: 如果你發現自己上了艘不停漏水的船 想辦法換船 通常比費力補破洞有益的多 卷一第179頁 下午 10:42:58 涵: 真正理性的人 就像尼斯湖水怪一樣稀有 雖然經常有人說他目睹 可是卻從未被拍照留存 卷一第179頁 下午 10:43:03 涵: 假如你對自己不了解的東西下注 這不是投資 而是賭博 卷一第179頁 下午 10:43:12 燕慧: 他的口頭禪就是教你停利,不被股票套牢 卷一第179頁 下午 10:44:47 燕慧: 涵大,我該換船買銘異嗎?然後20再買回晶技 卷一第180頁 下午 10:44:54 9王宗財(87/07/21: 求帶 卷一第180頁 下午 10:45:10 涵: @孫燕慧 不要吧 卷一第181頁 下午 10:45:43 燕慧: 我乖乖再等神奇涵大晶技20日 卷一第181頁 下午 10:59:18 涵: 統一公告 卷一第189頁 下午 10:59:21 涵: 明天變動 卷一第189頁 下午 10:59:26 涵: 盤中公告 卷一第189頁 下午 10:59:35 林岱佑-: 好 卷一第189至190頁 下午 10:59:45 林岱佑-: 聽涵大指示 卷一第190頁 下午 11:00:57 芸溱: @ 涵DIABLO涵 你來自未來也 卷一第190頁 下午 11:01:47 燕慧: 如果賺錢,大家要記得做善事。我希望我以後股票賺錢都要捐5%出來行善 卷一第190頁 下午 11:02:05 燕慧: 神之操盤手就是涵大 卷一第190至191頁 下午 11:02:17 燕慧: 是大家的財神爺 卷一第191頁 下午 11:03:38 古莉莉-Lili: 涵大是大家的財神,來散財的,大家要接好接滿 卷一第191頁 下午 11:03:48 涵: 9:15以前集合 卷一第192頁 下午 11:03:50 涵: 沒跟到 卷一第192頁 下午 11:03:53 涵: 不要後悔 卷一第192頁 下午 11:04:56 涵: 這已經 卷一第193頁 下午 11:05:01 涵: 很小資了 卷一第193頁 下午 11:05:05 涵: 我明天 卷一第193頁 下午 11:05:12 涵: 都是 卷一第193頁 下午 11:05:14 涵: 小資的 卷一第193頁 下午 11:05:15 涵: 好嗎 卷一第193至194頁 下午 11:05:21 涵: 我不做超過50以上太大 卷一第194頁 下午 11:17:29 冠勳: 明天還可以買嗎? 卷一第205頁 下午 11:19:58 涵: @冠勳 明天才會公告 卷一第206頁 下午 11:24:18 涵: 我也不能 卷一第206頁 下午 11:24:31 涵: 櫃買中心會打給我.. 卷一第206頁 下午 11:25:33 涵: 好啦 卷一第207頁 下午 11:25:35 涵: 凱美 卷一第207頁 下午 11:25:36 涵: 在守 卷一第207頁 下午 11:25:46 涵: 沒半根 卷一第207頁 下午 11:27:00 涵: 盤突破 卷一第208頁 下午 11:27:02 涵: 突破 卷一第208頁 下午 11:27:04 涵: 很兇... 卷一第208頁 下午 11:36:26 ⁨⁨Yen⁩⁩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12頁 下午 11:38:02 ⁨⁨何禹⁩⁩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13頁 下午 11:38:16 ⁨⁨蘇昱穎⁩⁩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13頁 下午 11:39:03 ⁨⁨Patrick⁩⁩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15頁 35 下午 11:39:27 涵: @Patrick 卷一第215頁 下午 11:39:31 涵: 你哪來的 卷一第215頁 下午 11:39:41 Patrick: 剛剛留言的 卷一第216頁 下午 11:39:56 涵: @Patrick 我有你好友嗎 卷一第216頁 下午 11:39:59 涵: 怎麼可能進來 卷一第216頁 下午 11:40:08 ⁨⁨Winson⁩⁩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16頁 下午 11:40:53 Patrick: 我有留五顆星星評價 卷一第217頁 下午 11:41:01 涵: 不能亂拉人 卷一第217頁 下午 11:41:02 涵: 抱歉 卷一第217頁 下午 11:41:06 涵: 請出 卷一第217頁 下午 11:41:28 涵: @Winson 卷一第217頁 下午 11:41:30 涵: 你哪裡來 卷一第217頁 下午 11:41:33 涵: 要拉人 卷一第217頁 下午 11:41:38 涵: 要我同意 卷一第217頁 下午 11:41:39 涵: 懂嗎 卷一第217頁 下午 11:41:43 涵: @Yen 卷一第217至218頁 下午 11:41:45 涵: 你 卷一第218頁 下午 11:41:48 涵: 其他人 卷一第218頁 下午 11:41:49 Winson(泰山: 嗯。不好意思 卷一第218頁 下午 11:41:50 涵: 秩序呢 卷一第218頁 下午 11:41:52 ⁨⁨Patrick⁩⁩已退出群組。 卷一第218頁 下午 11:41:53 涵: 其他人 卷一第218頁 下午 11:42:07 Yen: 抱歉 卷一第218頁 下午 11:42:13 涵: @Yen 你沒說拉人 卷一第218頁 下午 11:42:13 ⁨⁨Winson⁩⁩已退出群組。 卷一第218頁 下午 11:42:15 涵: 這樣對嗎 卷一第219頁 下午 11:42:16 Yen: 請他們自己離開 卷一第219頁 下午 11:42:22 涵: 你要拉要說 卷一第219頁 下午 11:42:29 涵: 我們有秩序問題 卷一第219頁 下午 11:42:30 Yen: 拍謝 卷一第219頁 下午 11:42:38 凡溱: 進來這裡要 涵大同意喔 卷一第219頁 下午 11:42:48 ARiEL: 這群組不能隨便自己拉人 卷一第219頁 下午 11:42:57 涵: 這不是能隨便拉人 卷一第219頁 下午 11:43:00 ARiEL: 要經過涵大同意喔 卷一第219至220頁 下午 11:43:22 涵: 你們說一下 卷一第220頁 下午 11:43:22 做自己就好: 要先詢問一下,才可以加人喔,這是規定~~ 卷一第220頁 下午 11:43:24 涵: 規則 卷一第220頁 下午 11:43:42 做自己就好: 而且要做公益 卷一第220頁 下午 11:43:45 Yen: 我會遵守的 真的很抱歉 卷一第220頁 下午 11:44:15 涵: 不是喊拉 卷一第220頁 下午 11:44:18 涵: 就進來 卷一第220頁 下午 11:44:27 做自己就好: 請大家一定要遵守規則,拜託拜託~ 卷一第220頁 下午 11:44:43 涵: 很多人 卷一第221頁 下午 11:44:44 涵: 在排隊 卷一第221頁 下午 11:44:44 王小欣: 要拉人進來要先問涵大,等涵大同意才能邀請 卷一第221頁 下午 11:44:51 Yen: 好 卷一第221頁 下午 11:45:24 芸溱: 公益捐500 需有頭相 不可自行拉好友進群 需涵大審核同意 切記要不然一併踢踢踢!!! 卷一第221頁 下午 11:45:43 Yen: 馬上捐 卷一第221頁 下午 11:46:01 芸溱: 要po捐單哦謝謝 卷一第222頁 下午 11:46:36 涵: 這是一個家 卷一第222頁 下午 11:46:39 涵: 你家被入侵 卷一第222頁 下午 11:46:47 涵: 你會怎樣 卷一第222頁 下午 11:47:05 Yen: 深感抱歉 卷一第222至223頁 下午 11:47:22 涵: 沒關係 卷一第223頁 36 下午 11:47:26 Yen: 捐款 是要po捐款單是吧 卷一第223頁 下午 11:47:30 做自己就好: 是的 卷一第223頁 37 下午 11:47:40 涵: 不是每個團 卷一第223頁 下午 11:47:48 涵: 都有2-3天 卷一第224頁 下午 11:47:53 涵: 5-20% 卷一第224頁 下午 11:47:57 涵: 獲利 卷一第224頁 38 下午 11:48:23 Yen: 是捐款在您說的帳號嗎 卷一第224頁 下午 11:48:29 燕慧: 而且進來要問涵大 卷一第224頁 下午 11:49:00 王小欣: 記事本有帳號 卷一第225頁 下午 11:49:02 Yen: 涵大有傳給我 卷一第225頁 39 下午 11:50:00 燕慧: 進來前都要問涵大 卷一第225頁 下午 11:50:25 燕慧: 這是涵大的團隊,請尊重涵大 卷一第226頁 下午 11:50:43 涵: 我的團 卷一第226頁 下午 11:50:45 涵: 是 卷一第226頁 下午 11:50:49 涵: 超前部署 卷一第226頁 下午 11:50:54 涵: 超前收新聞 卷一第226頁 下午 11:51:35 ⁨⁨Wendy W⁩⁩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28頁 下午 11:54:45 ⁨⁨Winson⁩⁩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29至230頁 下午 11:56:56 LYDIA: 新加入的朋友注意 公益捐500 需有頭相 不可自行拉好友進群 需涵大審核同意 切記要不然一併踢踢踢!!! 卷一第231頁 40 下午 11:59:29 Jordan: 請問推播的集合時間是什麼意思? 卷一第232頁 109年5月14日 上午 12:00:40 涵: 集合就是不要偷買 卷一第233頁 上午 12:01:09 涵: 還有不要偷跑 卷一第233頁 上午 12:01:13 涵: 只要一偷跑 卷一第233頁 上午 12:01:15 涵: 必跌 卷一第233頁 上午 12:01:34 涵: @小M 你說一下 卷一第234頁 上午 12:01:35 涵: 規則 卷一第234頁 上午 12:02:08 小M: 9:15集合,涵大要講重點 卷一第234頁 上午 12:02:10 kelly: 早上9:10等通知 卷一第234頁 上午 12:02:39 涵: 昨天預告9:15買銘異 卷一第234至235頁 上午 12:02:45 涵: 今天9:15準時噴 卷一第235頁 上午 12:02:48 Miguel ke: 9:10集合,公布9:15動向,分秒不差,不要提早在9:15前下單,否則會雪崩給大家看 卷一第235頁 上午 12:02:49 涵: 開盤先殺 卷一第235頁 上午 12:02:53 涵: 我有提早說 卷一第235頁 上午 12:03:04 小M: 大家別偷跑喔…加油 卷一第235頁 上午 12:03:13 樂 (欣興: @ 涵DIABLO涵 拉一個朋友 卷一第235頁 上午 12:03:13 小M: 感謝涵大 卷一第235頁 上午 12:03:52 小M: 有錢大家一起賺 卷一第235頁 上午 12:04:21 王小欣: 大家要團結,遵守版規,遵守公告時間才能動作 卷一第236頁 上午 12:04:29 ⁨⁨ 樂 (欣興⁩⁩已邀請⁨⁨嘉政⁩⁩加入群組。 卷一第236頁 上午 12:04:34 ⁨⁨嘉政⁩⁩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36頁 上午 12:05:10 王小欣: 大家要團結,遵守版規,遵守公告時間才能動作,否則會失敗,造成虧損 卷一第236頁 上午 12:06:26 王小欣: 集合就是不要偷買,還有不要偷跑,只要一偷跑,必跌! 卷一第237頁 上午 12:06:45 詮宏(cola): 集合就是不要偷買,還有不要偷跑,只要一偷跑,必跌! 卷一第237頁 上午 12:06:45 涵: 只要有人偷跑 卷一第237頁 上午 12:06:51 涵: 肯定倒 卷一第237頁 上午 12:06:57 詮宏(cola): 別啊,涵大 卷一第238頁 上午 12:08:01 (期)承璋新竹: 別偷跑,影響涵大做線 卷一第239頁 上午 12:08:09 (期)承璋新竹: 反正時間到上車就對了 卷一第239頁 上午 12:08:13 芸溱: 請遵照涵大公告時間的“勢”再下單 若犯規即代表您不適合待此團 請務必遵守 卷一第239頁 上午 12:08:14 涵: @Yen 進來很難小小賺 卷一第239頁 上午 12:08:16 Yen: 遵命 卷一第239頁 上午 12:08:34 Yen: 信涵大一把 卷一第240頁 上午 12:08:37 涵: 要準時 卷一第240頁 上午 12:08:41 涵: 我很準時 卷一第240頁 上午 12:08:43 涵: 開車… 卷一第240頁 上午 12:13:12 ⁨⁨ 涵DIABLO涵已邀請⁨⁨Patrick⁩⁩加入群組。 卷一第244頁 上午 12:15:12 ⁨⁨Patrick⁩⁩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45頁 41 上午 12:16:19 芸溱: 涵大太專業與資深 有些專有名詞不甚懂可上網查詢 涵大1對眾人很辛苦的 卷一第245頁 42 上午 12:16:52 ⁨⁨毛じごう⁩⁩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46頁 上午 12:17:0 ⁨⁨Chris. liao⁩⁩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47頁 上午 12:17:53 ⁨⁨莉蓉⁩⁩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47頁 上午 12:18:33 ⁨⁨簡大頭⁩⁩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48頁 上午 12:18:44 ⁨⁨小蓁⁩⁩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48頁 上午 12:18:53 ⁨⁨楊皓閔⁩⁩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48頁 上午 12:18:55 ⁨⁨Mike Weng⁩⁩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48頁 上午 12:19:16 ⁨⁨小梓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49頁 上午 12:19:51 ⁨⁨陳佩璘⁩⁩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49頁 上午 12:20:04 ⁨⁨Wei Zh⁩⁩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49頁 上午 12:21:02 王小欣: 新加入的朋友注意 公益捐500 需有頭相 不可自行拉好友進群 需涵大審核同意 切記要不然一併踢踢踢!!! 卷一第251頁 上午 12:22:42 王小欣: 新加入的朋友注意 公益捐500 需有頭相 不可自行拉好友進群 需涵大審核同意 切記要不然一併踢踢踢!!! 大家要團結,遵守版規,遵守公告時間才能動作,否則會失敗,造成虧損。集合就是不要偷買,還有不要偷跑,只要一偷跑,必跌! 卷一第252頁 上午 12:22:58 涵: @王欣怡 你放記事本 卷一第252頁 上午 12:23:02 涵: 我放 卷一第252頁 上午 12:23:20 涵: 新加入的朋友注意 公益捐500 需有頭相 不可自行拉好友進群 需涵大審核同意 切記要不然一併踢踢踢!!! 大家要團結,遵守版規,遵守公告時間才能動作,否則會失敗,造成虧損。集合就是不要偷買,還有不 卷一第252頁 上午 12:23:22 陳佩璘: 欣怡是管理員嗎?謝謝妳 卷一第253頁 上午 12:23:26 涵: 幫忙的 卷一第253頁 上午 12:23:30 涵: 謝謝大家 卷一第253頁 上午 12:23:46 陳佩璘: 我們才要謝謝你 卷一第253頁 上午 12:24:28 芸溱: 謝謝涵大 卷一第254頁 上午 12:24:42 燕慧: 感謝涵大,請大家要幫忙守秩序 卷一第254頁 上午 12:31:33 ⁨⁨Vinny14⁩⁩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55頁 上午 12:31:51 涵: 新人 卷一第255頁 上午 12:31:54 涵: 麻煩看記事本 卷一第255頁 上午 12:37:55 ⁨⁨Angie⁩⁩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56頁 上午 12:40:49 ⁨⁨9Eason Kuo(佳里⁩⁩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56頁 上午 12:40:54 ⁨⁨Christ⁩⁩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57頁 上午 12:41:35 涵: 看記事本 卷一第257頁 43 上午 01:03:54 ⁨⁨Larson(永禮)⁩⁩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59頁 上午 01:05:56 涵: @Larson(永禮) ... 卷一第260頁 上午 01:05:58 涵: 你. 卷一第260頁 上午 01:06:20 涵: 不說話 卷一第260頁 上午 01:06:22 涵: 請出來 卷一第261頁 上午 01:06:24 涵: 了 卷一第261頁 上午 01:06:53 涵: 我要請出了 卷一第261頁 上午 01:07:02 ⁨⁨ 涵DIABLO涵已將⁨⁨Larson(永禮)⁩⁩退出群組。 卷一第261頁 44 上午 01:56:48 ⁨⁨黃政皓⁩⁩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63頁 上午 01:59:05 ⁨⁨柄達⁩⁩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265頁 上午 02:04:30 涵: @Phoebe Lin(芃綾) 你問大家啊 卷一第273頁 上午 02:04:31 Phoebe Chen芃Lin: 聽過 卷一第273頁 上午 02:04:35 涵: 我做股都超前部署 卷一第273頁 上午 02:04:48 涵: 沒有在套的 卷一第273頁 上午 02:06:18 黃政皓: @ 涵DIABLO涵 涵大 想問一下 明天錸德是9:15分市價買 然後就放著了嗎 卷一第274頁 上午 02:06:33 涵: @黃政皓 不一定 卷一第274頁 上午 02:06:36 涵: 盤中會公告 卷一第274頁 上午 02:08:57 涵: @黃政皓 不要偷跑喔 卷一第277頁 上午 02:09:08 涵: 偷跑你會看到 卷一第277頁 上午 02:09:09 涵: 亮燈 卷一第277頁 上午 02:09:11 涵: 綠燈.. 卷一第277頁 上午 02:09:17 黃政皓: 為什麼!? 卷一第277頁 上午 02:09:39 黃政皓: 可以問一下原因嗎 卷一第278頁 上午 02:09:41 黃政皓: 好奇 卷一第278頁 上午 02:10:09 涵: @黃政皓 不能偷跑 卷一第278頁 上午 02:10:13 涵: 你偷跑 卷一第278至279頁 上午 02:10:21 涵: 今天不做錸德了 卷一第279頁 上午 02:10:25 黃政皓: 不會啦 卷一第279頁 上午 02:10:26 芸溱: 可以看看記事本與以上的對話ㄛ 卷一第279頁 上午 02:10:39 黃政皓: 謝謝 我看看 卷一第279頁 上午 02:10:56 涵: 只要偷跑 我大概知道單喔⋯⋯ 卷一第279頁 45 上午 02:16:18 涵: 哪個瘋子 卷一第282頁 上午 02:16:21 涵: 在3/18 卷一第282頁 上午 02:16:24 涵: 喊買點浮現 卷一第283頁 上午 02:16:34 涵: 應該就我 卷一第283頁 上午 02:18:19 涵: 我3/18的13:16 卷一第283頁 上午 02:18:28 涵: 喊買點浮現 卷一第283頁 上午 02:18:29 芸溱: 就是ㄕㄣㄚ 卷一第283頁 上午 02:18:33 涵: 有人覺得我神經病 卷一第284頁 上午 02:18:46 涵: 我3/19買一菜籃 卷一第284頁 上午 02:18:53 涵: 買到懷疑人生 卷一第284頁 上午 02:19:33 涵: 沒看過這種版主吧… 卷一第285頁 上午 02:19:39 涵: 大殺喊買 卷一第285頁 上午 02:19:44 涵: 大漲喊出 卷一第285至286頁 上午 02:22:08 涵: 我每天偷坐時光機 卷一第287頁 上午 02:22:15 涵: 我今天坐了 卷一第287頁 上午 02:22:50 涵: 偷看到今天報紙 卷一第288頁 上午 02:22:57 涵: 正在印製 卷一第288頁 上午 02:25:22 涵: 早叫你們買晟德了 卷一第290頁 上午 02:26:06 丞蘊: 原來之前有喊買了哦 卷一第290頁 上午 02:26:29 涵: 有 卷一第290頁 上午 02:26:35 丞蘊: 我以為可能明天要部署 卷一第291頁 上午 02:26:56 涵: 明天可以 卷一第291頁 上午 02:27:07 涵: 不要偷跑 卷一第291頁 上午 02:27:21 丞蘊: 好的 等指示 卷一第291頁 46 上午 02:28:49 芸溱: 涵大給的股多又紅 卷一第293頁 上午 02:29:06 芸溱: 還輪流亮燈 卷一第293頁 上午 02:29:12 涵: 每檔都喊很久 卷一第293頁 上午 02:29:18 涵: 喊到在喘 卷一第293頁 上午 02:29:43 小M: 就4/30還沒認識涵大你 卷一第293至294頁 上午 02:30:44 涵: 帆宣很底部 卷一第294頁 上午 02:31:00 涵: 週二 卷一第294頁 上午 02:31:04 涵: 預告 卷一第294頁 上午 02:31:25 Phoebe Chen芃Lin: 下週二嗎 卷一第295頁 上午 02:31:48 芸溱: 上週啦 卷一第295頁 上午 02:32:36 涵: 你們沒發現 大家帆宣舊團友都炒底 卷一第295頁 上午 02:33:05 芸溱: 對呀72多 卷一第296頁 上午 02:33:36 小M: 我買76 卷一第296頁 上午 02:33:42 涵: 你看 卷一第296頁 上午 02:33:47 涵: 炒底成功 卷一第296頁 上午 02:33:56 小M: 啊我昨天才認識你啊 卷一第296頁 上午 02:34:01 小M: 我也不想 卷一第296至297頁 上午 02:35:08 涵: 你看 卷一第298頁 上午 02:35:15 涵: 我們凡甲已出 卷一第298頁 上午 02:35:17 涵: 才再接 卷一第298頁 上午 02:35:42 小M: 話說涵大,帆宣要發車了嗎? 卷一第298頁 上午 02:35:46 涵: 他們成本76.7 卷一第298頁 上午 02:35:49 涵: 太高了 卷一第298頁 上午 02:36:04 涵: 如果突然洗一根縮量殺盤 卷一第298頁 上午 02:36:12 芸溱: 涵大都神抄底那個點位 就是未來人嘛 卷一第298頁 上午 02:36:13 涵: 他們肯定跑光 卷一第298頁 上午 02:37:23 涵: 可能洗一根綠棒 卷一第299頁 上午 02:37:25 涵: 到74.5 卷一第299頁 上午 02:37:25 小M: 那天涵大有喊帆宣直升機要開了 卷一第299頁 上午 02:37:28 涵: 他們受不了 卷一第299頁 上午 02:38:11 涵: 不用賣啊 卷一第300頁 上午 02:38:15 涵: 下來再接 卷一第300頁 上午 02:38:27 小M: 沒子彈了 卷一第300頁 上午 02:38:49 涵: 要飆 卷一第300頁 上午 02:38:49 樂 (欣興: 太晚入群 有抄底成功 耐不住洗 出掉了 想哭 還好有跟上 同泰 銘異的車 卷一第300頁 上午 02:38:53 涵: 有一個特性 卷一第300頁 上午 02:39:10 樂 (欣興: 所以要好好聽 涵的指令 不能亂出 不然都賺不到 卷一第301頁 上午 02:39:15 涵: 縮量殺 卷一第301頁 上午 02:39:32 涵: 殺起碼4% 卷一第301頁 上午 02:39:36 涵: 收下引線 卷一第301頁 上午 02:39:46 小M: 那我抱著吧~不然等會又被洗掉 卷一第301頁 上午 02:40:09 涵: 抱著啊 卷一第301頁 上午 02:41:05 小M: 所以帆宣短線真的會到100啊? 卷一第301至302頁 上午 02:41:15 涵: 你看正文 卷一第302頁 上午 02:41:21 涵: 連洗兩根 卷一第302頁 上午 02:41:26 涵: 一紅吃二黑上去 卷一第302頁 上午 02:42:05 涵: 縮量殺 卷一第302頁 上午 02:42:08 涵: 出量攻 卷一第303頁 上午 02:42:51 ⁨⁨ 涵DIABLO涵⁩⁩已邀請⁨⁨(出)14哥俊葦未來帆宣董事⁩⁩加入群組。 卷一第303頁 上午 02:43:09 小M: 看明天的量了 卷一第303頁 上午 02:43:17 涵: 對 卷一第303頁 上午 02:44:39 ⁨⁨(出)14哥俊葦未來帆宣董事⁩⁩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03頁 上午 02:44:55 小M: 跟著涵大就對了 卷一第304頁 上午 02:45:05 涵: @俊葦 卷一第304頁 上午 02:45:10 俊葦: 在 卷一第304頁 上午 02:45:11 涵: 你買帆宣成本多少 卷一第304頁 上午 02:45:16 俊葦: 71 卷一第304頁 上午 02:45:21 涵: 賺了吧 卷一第304頁 上午 02:45:34 俊葦: 我只有賺到這檔 卷一第305頁 上午 02:45:40 涵: 華星也有吧 卷一第305頁 上午 02:45:45 涵: 靠 你壓14張 卷一第305頁 上午 02:45:49 俊葦: 其他看不懂喊什麼 卷一第305頁 上午 02:45:55 俊葦: 華星 虧爆 卷一第305頁 上午 02:45:56 涵: 隔日沖 卷一第305頁 上午 02:46:01 涵: 華星還沒 卷一第305頁 上午 02:46:05 俊葦: 40張 我前天買的 卷一第305頁 上午 02:46:10 俊葦: 24.多 卷一第305頁 上午 02:46:10 小M: 欸,那涵大什麼時候要要喊帆宣停利? 卷一第306頁 上午 02:46:45 涵: @俊葦 會到26... 卷一第306頁 上午 02:48:16 涵: @俊葦 你信我買帆宣 卷一第307頁 上午 02:48:19 涵: 很底部 卷一第307頁 上午 02:54:50 小M: 涵大喊停利公告一下欸 卷一第313頁 上午 02:55:04 小M: 不然會吐血 卷一第313頁 上午 02:55:21 涵: 會 卷一第313頁 上午 02:55:33 涵: 我什麼時候 卷一第313頁 上午 02:55:36 涵: 沒等你們倒 卷一第314頁 上午 02:55:38 小M: 涵大帆宣這檔沒目標價嗎? 卷一第314頁 上午 02:55:41 涵: 我才倒 卷一第314頁 上午 02:55:50 小M: 我是怕沒看到你講 卷一第314頁 上午 02:56:00 涵: 我每次都等你們倒 卷一第314頁 上午 02:56:03 涵: 微星也是 卷一第314頁 上午 02:56:13 芸溱: 涵大會現喊讓我們先出 卷一第314頁 上午 02:56:23 涵: 我會喊 卷一第315頁 上午 02:56:24 涵: 停利 卷一第315頁 上午 02:56:55 小M: 感謝涵大 卷一第315頁 上午 02:57:03 芸溱: 涵會連續直當機喊 卷一第315頁 上午 02:57:11 Phoebe Chen芃Lin: 好像母雞帶小雞哦溫馨 卷一第315頁 上午 02:58:08 涵: 他們一天吃了4-5% 卷一第316頁 上午 02:58:14 涵: 高點出量 卷一第316頁 上午 02:58:15 涵: 微星 卷一第316頁 上午 02:58:19 涵: 危險 卷一第317頁 47 上午 03:49:18 涵: 開盤前最後通知 錸德疑似倒貨跡象 不做錸德 卷一第330頁 上午 03:50:35 尚穎: 收到 卷一第330頁 上午 03:51:56 凡哥 (郼凡): 收到 卷一第330頁 上午 05:39:26 陳佩璘: 收到 卷一第330頁 上午 06:07:50 Wang: 收到 卷一第330頁 上午 06:42:18 Claudia: 收到 卷一第331頁 上午 06:42:29 全省通運樂樂: 收到 卷一第331頁 上午 06:45:10 羅姐: 收到 卷一第331頁 上午 07:05:43 燕慧: 收到 卷一第332頁 上午 07:05:58 Yen: 拍謝 我是新人 卷一第332頁 上午 07:06:16 Yen: 所以今天就不做萊德 卷一第332頁 上午 07:06:21 Yen: 會換別支嗎 卷一第332頁 上午 07:06:39 Yen: 9.10分照樣集合? 卷一第332頁 上午 07:07:24 燕慧: 頭貼請放自己的照片,謝謝。涵大說今天不做錸德了。請看公告 卷一第332頁 上午 07:10:24 9Brock機械7/20: 收到 卷一第332至333頁 上午 07:12:00 Christ: 收到 卷一第333頁 上午 07:14:05 芸溱: 請別擅自進出買賣點貪圖小利 而影響了涵大佛心的大局哦 謝謝大家的配合 祝大家紅通通 卷一第333頁 上午 07:15:06 Yen: 收到 卷一第333頁 上午 07:23:44 溫.Lisa : 收 卷一第333頁 上午 07:36:17 阿原: 收到 卷一第334頁 上午 07:37:43 鄭曼蒂: 收到 卷一第334頁 上午 07:40:15 Phoebe Chen芃Lin: 早安,收到囉! 卷一第334頁 上午 07:41:30 偉哲 Wei Zhe: 早安 收到了 卷一第334頁 上午 07:43:19 (期)承璋新竹: 早安,收到 卷一第334頁 上午 07:43:28 芸溱: 我們一起抱著感謝的心 跟著涵大學習 加油 ps為自己把我們的群顧好(我好怕有壞人踢群哦真的) 卷一第334頁 上午 07:45:12 凡溱: 收到 卷一第334頁 上午 07:45:44 (期)阿杜: 收到 卷一第335頁 上午 07:46:06 (期)阿杜: 起床的人,新公告記得看唷 卷一第335頁 上午 08:08:11 (期)阿杜: 起床的人記得看看公告喔 開盤前最後通知 錸德疑似倒貨跡象 不做錸德 卷一第336頁 上午 08:25:37 尤俊穎: 起床的人記得看看公告喔 開盤前最後通知 錸德疑似倒貨跡象 不做錸德 卷一第337頁 上午 10:24:22 Larson(永禮) 不好意思,我是新朋友,因不清楚本版的操作模式,今天沒動作,怕壞了大局。有誰方便在盤後可以解說一下嗎?或私 Line 也可以,謝謝。有熱心者,請留訊息,我盤後再聯繫。感謝! 卷一第341頁 上午 10:25:32 力泰偉: @Larson(永禮) 誰拉你進來的你可問他 卷一第341頁 上午 10:26:27 阿忠: 請看 公告記事本 卷一第341頁 上午 10:26:32 Larson(永禮): 涵大很忙,怕耽誤他的時間 卷一第341頁 上午 10:27:48 王小欣: @Larson(永禮) 安心等待,時機很重要 卷一第341至342頁 上午 10:28:34 王小欣: 錯的時間買 會虧錢 卷一第342頁 上午 10:28:52 Wang: 看中午時間涵大怎麼指示 卷一第342頁 上午 10:29:29 杜瑜滿: 各位同學,自己找的新朋友要照顧一下哦。因為每日都有重覆的問題,老大也真是辛苦。 卷一第342頁 上午 10:30:39 Wang: 因為每天訊息很多,也要認真爬文喔。 卷一第342頁 上午 10:30:54 Larson(永禮): 如公告說的時間,但版上說不動作,所以依最後指示嗎? 卷一第342頁 上午 10:31:28 杜瑜滿: 是的 卷一第343頁 上午 10:31:57 Wang: 要隨時注意涵大的指示 卷一第343頁 上午 10:32:18 杜瑜滿: 今天盤勢嚴峻,等指示比較好 卷一第343頁 上午 10:32:24 張亞涵: 請問是等涵大指示在進場嗎?謝謝 卷一第343頁 上午 10:32:36 Wang: 團友們也都會互相提醒 卷一第343頁 上午 10:32:39 王小欣: 是喔 卷一第343頁 上午 10:32:42 王建昌7/13: 對,等吧! 卷一第343頁 上午 10:32:43 Wang: 對 卷一第343頁 上午 10:33:48 Larson(永禮): 所以是10:30 準備 涵大 指示進場 錸德,12:00 在版上集合,對吧! 卷一第344頁 上午 10:33:51 芸溱: 等待 卷一第344頁 上午 10:34:09 阿忠: 盤勢亂 等待時機點 卷一第344頁 上午 10:34:34 Wang: 中午看看涵大怎麼指示 卷一第344頁 上午 10:35:31 琪芸: 耐心等涵大列車 卷一第344頁 上午 10:35:49 Wang: 別擔心 涵大很照顧我們的 卷一第344頁 上午 10:39:12 芸溱: 大盤今好跌 自己作也恐慌 我們別給涵大壓力 安之 卷一第344至345頁 上午 10:39:49 Wang: 耐心等待了 卷一第345頁 48 上午 10:59:40 王建昌7/13: 現在指示如何 涵哥@ 涵DIABLO涵 卷一第348至349頁 上午 11:00:42 Joanne(11/12: 今天有何指示 卷一第350頁 上午 11:16:25 涵: 同泰 卷一第353頁 上午 11:16:32 涵: 同泰還沒到13 卷一第353頁 上午 11:16:44 杜瑜滿: 我出了 卷一第353頁 上午 11:16:55 涵: 同泰停利喔 卷一第353頁 上午 11:18:23 涵: 同泰停利 卷一第353頁 上午 11:18:26 涵: 先停利 卷一第353頁 上午 11:24:54 涵: 銘異被倒 沒關係 卷一第354頁 上午 11:25:02 涵: 給他倒 再來一次 卷一第354頁 上午 11:25:45 Yen: 等涵大指世 卷一第354頁 上午 11:31:2 涵: 你們有高端的先跑 卷一第354頁 上午 11:31:31 涵: 高端先停利 卷一第354頁 上午 11:32:35 丞蘊: 好! 立刻 卷一第354頁 上午 11:33:09 涵: 高端 卷一第354頁 上午 11:33:13 涵: 快沒力了 卷一第355頁 上午 11:34:31 丞蘊: 今天高端一下紅一下黑 卷一第355頁 上午 11:35:10 琪芸: 晶技….也沒力… 卷一第355頁 上午 11:35:39 涵: 晶技還好 卷一第355頁 上午 11:36:01 涵: 縮量在整理 卷一第355頁 上午 11:36:03 涵: 不用擔心 卷一第355頁 上午 11:36:32 Yen: 帆宣是現在加碼嗎 卷一第355頁 上午 11:37:16 涵: 帆宣可以加碼 卷一第356頁 上午 11:37:35 Yen: 收到 卷一第356頁 49 上午 11:37:48 丞蘊: 銘異等今天倒完? 卷一第356頁 上午 11:39:49 涵: 銘異你們成本多少 卷一第356頁 上午 11:39:57 00吳佩珊: 13.6 卷一第356頁 上午 11:40:22 Jordan: 13.68 卷一第356頁 上午 11:40:23 LYDIA: 13.6 卷一第356頁 上午 11:40:25 Wes(迷: 13.3 卷一第357頁 上午 11:40:29 9pei yu林珮瑜: 不巴到隔日衝券商認賠叫不敢不行會亂籌碼.主力要拉成本更高 卷一第357頁 上午 11:40:56 涵: 要巴他 卷一第357頁 上午 11:41:05 Polo Sun: 13.3 卷一第357頁 上午 11:41:11 妃~: 13.75 卷一第357頁 上午 11:41:16 00Hunter1121: 13.3 卷一第357頁 上午 11:41:45 小蓁: 13.6 卷一第358頁 上午 11:41:46 Larson(永禮): 小問一下,晶電可續抱嗎? 卷一第358頁 上午 11:42:12 Miguel ke: 12.8 卷一第358頁 上午 11:42:20 涵: @Larson(永禮)晶電股本太大 卷一第358頁 上午 11:42:25 涵: @Miguel ke 你偷跑 卷一第358頁 上午 11:42:40 Miguel ke: 冤枉啊,前天就進場了 卷一第358頁 上午 11:43:36 維軒: 銘異沒上車現在能買嗎? 卷一第359頁 上午 11:43:36 全省通運樂樂: 13.8 卷一第359頁 上午 11:43:42 鄭凱勵: 13.8 卷一第359頁 上午 11:43:58 涵: 銘異可以來嘎空 卷一第359頁 上午 11:44:04 洪佳寶: 13.6 卷一第360頁 上午 11:44:05 姿蓁: 13.5 卷一第360頁 上午 11:44:14 偉哲 Wei Zhe: 銘異沒買可以上車嗎? 卷一第360頁 上午 11:44:18 杜瑜滿: 13.5 卷一第360頁 上午 11:44:24 Phoebe Chen芃Lin: 我也想問 卷一第360頁 上午 11:44:28 余家慧: 13.3 卷一第360頁 上午 11:44:38 涵: 確定要上車? 卷一第360頁 上午 11:44:43 阿川: 13.45 卷一第360頁 上午 11:45:10 妃~: 這句話很恐怖 卷一第360頁 上午 11:45:17 00吳佩珊: 已經在車上了! 卷一第360至361頁 上午 11:45:22 琪芸: 銘異要嘎空嗎? 卷一第361頁 上午 11:45:28 涵: 約好一起上車壓 卷一第361頁 上午 11:45:32 涵: 約好時間 卷一第361頁 上午 11:45:43 琪芸: 好喔 卷一第361頁 上午 11:45:47 偉哲 Wei Zhe: 12點? 卷一第361頁 上午 11:45:48 Winson(泰山: OK 卷一第361頁 上午 11:46:20 涵: 早上被倒 卷一第362頁 上午 11:46:24 Miguel ke: 對錶,幾點發車 卷一第362頁 上午 11:46:27 涵: 被董事會倒吧 卷一第362頁 上午 11:46:48 涵: 12:15 卷一第363頁 上午 11:46:56 杜瑜滿: 收到 卷一第363頁 上午 11:46:57 Yen: 收到 卷一第363頁 上午 11:46:57 00Hunter1121: 好 卷一第363頁 上午 11:47:00 Wes(迷: 好 卷一第363頁 上午 11:47:03 Wang: 收到 卷一第363頁 上午 11:47:05 Phoebe Chen芃Lin: 是上車嗎? 卷一第364頁 上午 11:47:06 偉哲 Wei Zhe: 收到 卷一第364頁 上午 11:47:06 阿川: 好 卷一第364頁 上午 11:47:08 林岱佑-: 好 卷一第364頁 上午 11:47:09 琪芸: 當日沖嗎? 卷一第364頁 上午 11:47:28 Miguel ke: 收到 卷一第364頁 上午 11:47:29 全省通運樂樂: 12:15…收到 卷一第364頁 上午 11:47:45 Larson(永禮): 冷靜,想好在做。要當日沖,還是隔日沖? 卷一第364頁 上午 11:48:07 妃~: 是買嗎???不懂 卷一第364頁 上午 11:48:09 Phoebe Chen芃Lin: 我只能隔日 卷一第364頁 上午 11:48:19 小梓: 收到 卷一第364頁 上午 11:48:24 Polo Sun: 收到 卷一第365頁 上午 11:48:38 王小欣: 涵大很少做當沖 卷一第365頁 上午 11:51:15 Polo Sun: 不作當沖!除非涵大叫停利 卷一第365頁 上午 11:51:32 Polo Sun: 不要亂作 卷一第365頁 上午 11:51:59 00Hunter1121: 12:15搶買銘異 掛市價買 不是當沖 要上車的準備好 卷一第365頁 上午 11:52:13 涵: 12:15搶買銘異 掛市價買 不是當沖 要上車的準備好 卷一第365頁 上午 11:52:36 涵: 還有一檔12:10公告 卷一第365頁 上午 11:52:57 La⁩⁩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66頁 上午 11:53:25 涵: 改變 卷一第366頁 上午 11:53:27 涵: 現在買銘異 卷一第367頁 上午 11:53:29 涵: 進場 卷一第367頁 上午 11:53:52 涵: 衝啊 卷一第367頁 上午 11:54:08 00Hunter1121: 進了 卷一第367頁 上午 11:54:15 Chris. liao: 衝 卷一第367頁 上午 11:54:36 ⁨⁨ming⁩⁩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67頁 上午 11:54:49 涵: 回報 卷一第367頁 上午 11:54:50 凡哥 (郼凡): 提早衝? 卷一第368頁 上午 11:54:51 涵: 衝啊 卷一第368頁 上午 11:54:52 00吳佩珊: 衝 卷一第368頁 上午 11:54:54 琪芸: 買了 卷一第368頁 上午 11:54:57 偉哲 Wei Zhe: 13.9 卷一第368頁 上午 11:55:00 00吳佩珊: 2張 卷一第368頁 上午 11:55:05 涵: 愛當沖的 卷一第368頁 上午 11:55:10 涵: 加減衝 卷一第368頁 上午 11:55:10 LYDIA: 13.9 卷一第369頁 上午 11:55:18 Vicki.C: 13.85 卷一第369頁 上午 11:55:28 琪芸: 13.9 卷一第369頁 上午 11:55:30 9pei yu林珮瑜: 買了 卷一第369頁 上午 11:55:33 全省通運樂樂: 13.9 卷一第369頁 上午 11:55:43 劉家妤: 買了 卷一第369頁 上午 11:55:44 冠勳: 13.9 卷一第369頁 上午 11:55:51 9pei yu林珮瑜: 13.85 卷一第369頁 上午 11:55:5 00Hunter1121: 13.8 *5 卷一第369頁 上午 11:55:56 Wes(迷: 13.75*5 卷一第370頁 上午 11:55:57 Phoebe Chen芃Lin: 13.85 卷一第370頁 上午 11:55:57 Yen: 13.8上車 卷一第370頁 上午 11:56:46 丞蘊: 被大家買到紅了嗎 哈哈 卷一第370頁 上午 11:58:15 Kobe Yang: 漲停掛了 卷一第371頁 上午 11:58:19 歐忻諺 Yen: 13.9 買 卷一第371頁 上午 11:58:22 涵: 拉平盤 卷一第371頁 上午 11:58:24 涵: 續噴 卷一第371頁 50 上午 11:58:45 涵: 盤中重點 卷一第372頁 上午 11:58:46 涵: 欣銓 卷一第372頁 上午 11:59:08 涵: 12:00 卷一第372頁 上午 11:59:10 涵: 準時 卷一第372頁 上午 11:59:10 尤俊穎: 先上買 卷一第372頁 上午 11:59:12 涵: 欣銓 卷一第373頁 上午 11:59:27 00Hunter1121: 好 卷一第373頁 上午 11:59:32 詮宏(cola): 欣銓 12:00 準時 卷一第373頁 上午 11:59:47 涵: 準備 卷一第373頁 上午 11:59:51 Joanne(11/12: 好 卷一第373頁 上午 11:59:56 (期)阿杜: 收到 卷一第373頁 下午 12:00:11 涵: 衝了 卷一第373頁 下午 12:00:40 00Hunter1121: 27.95*3 卷一第374頁 下午 12:00:43 琪芸: 28 卷一第374頁 下午 12:00:50 Winson(泰山: 27.95 * 3 卷一第374頁 下午 12:01:09 涵: 欣銓衝了 卷一第374頁 下午 12:01:11 友均: 27.95*1 卷一第374頁 下午 12:01:16 Peggie美睫嫁接/熱蠟除毛: 好 卷一第374頁 下午 12:01:24 Vicki.C: 27.95*1 卷一第374頁 下午 12:01:54 00柄達(民族所: 27.95*1 卷一第374頁 下午 12:02:02 楊皓閔: 27.95*5 卷一第375頁 下午 12:02:09 Alan: 27.95*2 卷一第375頁 下午 12:02:10 涵: 委賣多不要怕 卷一第375頁 下午 12:02:15 涵: 代表特定人士供應籌碼 卷一第375頁 下午 12:02:16 Yen: 28*3 卷一第375頁 下午 12:02:28 姿蓁: +1 卷一第375頁 下午 12:02:37 Bucky-Su: 銘異 續攻嗎 卷一第375頁 下午 12:02:39 涵: 不要賣壓 卷一第375頁 下午 12:02:45 涵: 是供應籌碼 卷一第375頁 下午 12:03:31 涵: 吃掉 卷一第376頁 下午 12:03:52 涵: 平盤了 卷一第376頁 下午 12:04:03 Larson(永禮): 28.05 x 10 卷一第376頁 下午 12:04:26 Miguel ke: 28.1*1 卷一第377頁 下午 12:04:35 涵: 欣銓準備填上次的除權息 卷一第377頁 下午 12:06:47 阿原: 28.05 x2 卷一第377頁 下午 12:07:02 00吳佩珊: 欣銓28.05+1 卷一第378頁 下午 12:07:52 ⁨⁨霖⁩⁩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78頁 下午 12:12:35 ⁨⁨Jason(毅)⁩⁩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79頁 下午 12:14:12 歐忻諺 Yen: 13.9 似乎 高了點 卷一第380頁 下午 12:14:52 丞蘊: 欣銓 27.95 銘異 13.75 卷一第380頁 下午 12:14:53 涵: 還沒 卷一第380頁 下午 12:14:57 涵: 要突破 卷一第380頁 下午 12:22:19 涵: 洗盤喔 卷一第381頁 下午 12:22:22 涵: 抱緊 卷一第381頁 下午 12:22:46 杜瑜滿: 收到 卷一第381頁 下午 12:23:06 Miguel ke: 安全帶綁好 卷一第381頁 下午 12:23:13 冠勳: 綁好了 卷一第382頁 下午 12:23:32 Larson(永禮): 欣銓 再加碼 10張 卷一第382頁 下午 12:24:56 Larson(永禮): 我相信 涵大 卷一第383頁 51 下午 12:26:05 Larson(永禮): 涵大,晶電可長抱嗎?我壓很多...... 卷一第384頁 下午 12:31:04 ⁨⁨李家棟⁩⁩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85頁 下午 12:32:11 ⁨⁨Do Re Mi⁩⁩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85頁 下午 12:33:51 ⁨⁨于芳⁩⁩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85頁 下午 12:33:52 涵: 新進朋友嗎 卷一第385頁 下午 12:33:54 涵: 看看記事本 卷一第386頁 下午 12:34:14 涵: @Larson(永禮) 不要吧 卷一第386頁 下午 12:34:25 涵: 晶電沒戲了 卷一第386頁 下午 12:35:06 Larson(永禮): 那我再逐漸減碼 卷一第386頁 下午 12:35:48 涵: 晶電快完蛋了 卷一第387頁 下午 12:36:15 ⁨⁨William⁩⁩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87頁 下午 12:36:37 涵: 要玩晶電 卷一第387頁 下午 12:36:41 涵: 不如玩世禾 卷一第388頁 下午 12:36:50 ⁨⁨蔡小蔡⁩⁩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88頁 下午 12:36:51 涵: 聯發科 卷一第388頁 下午 12:37:00 ⁨⁨Yentinnng⁩⁩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388頁 下午 12:37:46 Larson(永禮): 晶技呢? 卷一第388頁 下午 12:37:53 涵: @Larson(永禮) 可以 卷一第389頁 下午 12:38:03 涵: 世禾做 卷一第389頁 下午 12:38:11 涵: 台積電機台清洗的 卷一第389頁 下午 12:38:16 Larson(永禮): 我看看 卷一第389頁 下午 12:38:18 涵: 獨家 卷一第389頁 下午 12:41:23 00柄達(民族所: 有人手上有華通嗎? 卷一第389頁 下午 12:42:28 涵: 華通 卷一第390頁 下午 12:42:30 涵: 還行 卷一第390頁 下午 12:43:11 00柄達(民族所: 考慮要不要抱到星期一 卷一第390頁 下午 12:44:50 涵: 華通可以 卷一第390頁 下午 12:44:53 張亞涵: 請問興欣呢?買了都沒起色 卷一第390頁 下午 12:45:13 涵: 欣興 卷一第390頁 下午 12:45:17 涵: 下半年 卷一第390頁 下午 12:51:04 涵: 今天是買股日 卷一第391頁 下午 12:51:10 涵: 一菜籃 卷一第392頁 下午 12:53:50 琪芸: 銘異還在倒貨 卷一第393頁 下午 12:54:14 芸溱: 就涵大最愛的抄底啊強 卷一第393頁 下午 12:54:22 涵: 倒就倒 卷一第393頁 下午 12:54:25 涵: 空單進來 卷一第393頁 下午 12:54:27 涵: 嘎嘎嘎 卷一第394頁 下午 12:54:33 涵: 碎紙機 卷一第394頁 52 下午 12:59:06 丞蘊: 我可以問合晶嗎 卷一第395頁 下午 01:02:20 Alan: 涵大 請問聯鈞目前適合逢低承接嗎 卷一第396頁 下午 01:03:11 涵: 合晶不要 卷一第396頁 下午 01:03:16 涵: 合晶在抓尾巴 卷一第396頁 下午 01:03:19 涵: 看誰跑得慢 卷一第396頁 下午 01:03:24 涵: @Alan Shiao 不要吧 卷一第396頁 下午 01:03:27 涵: 太高價 卷一第396頁 下午 01:03:44 涵: 與其追聯鈞 卷一第397頁 下午 01:03:45 涵: 不如 卷一第397頁 下午 01:03:52 涵: 留著等惠特104 卷一第397頁 下午 01:04:51 溫.Lisa: @ 涵DIABLO涵 手上有聯鈞要賣嗎> 卷一第397頁 下午 01:05:05 涵: @溫謦Lisa (培君) 我們是連買三天啦 卷一第398頁 下午 01:05:48 溫.Lisa : @ 涵DIABLO涵 所以放著?哈 卷一第398頁 下午 01:06:18 涵: @溫謦Lisa (培君) 你沒發現 卷一第398頁 下午 01:06:23 涵: 聯鈞預留缺口 卷一第398頁 下午 01:06:45 溫.Lisa : @ 涵DIABLO涵 報告老大我是很笨的 卷一第399頁 下午 01:06:58 涵: 要回頭補 卷一第399頁 下午 01:07:04 涵: 一紅吃2黑 卷一第399頁 下午 01:07:45 溫.Lisa: @ 涵DIABLO涵 這樣我可能有點了解!要說清楚我才知道!哈 卷一第399頁 下午 01:10:00 涵: 同泰也沒力 卷一第400頁 下午 01:13:16 Jordan: 涵大,錸寶和錸德脱軌適合低接嗎 卷一第401頁 下午 01:13:24 涵: 不要 卷一第401頁 下午 01:13:26 涵: 過熱 卷一第401頁 下午 01:13:32 涵: 我不追過熱的 卷一第401頁 下午 01:13:42 妃~: 價跌量縮安全?? 卷一第401頁 下午 01:14:21 涵: @妃~ 縮量、爆量都安全 卷一第401頁 下午 01:14:29 涵: 縮量代表緊握 假殺 卷一第402頁 下午 01:14:40 涵: 爆量代表有黑手承接 卷一第402頁 下午 01:16:03 妃~: 不懂(*≧ω≦)價跌卻不安全是要怎麼看 卷一第402頁 下午 01:16:17 涵: 洗給他走 卷一第402頁 下午 01:18:14 涵: 保證讓他們結清 卷一第403頁 下午 01:18:31 Yen: 這樣才好拉是嗎 卷一第403頁 下午 01:18:41 涵: 對啊 卷一第403頁 下午 01:18:44 涵: 籌碼乾淨 卷一第403頁 下午 01:18:47 涵: 有人追價 卷一第403頁 下午 01:18:54 涵: 邊追 邊丟 卷一第403頁 53 下午 01:19:11 于芳: 請問松翰還有救嗎 卷一第403頁 下午 01:20:13 涵: @于芳 成本多少 卷一第403頁 下午 01:20:26 涵: 有救 卷一第404頁 下午 01:20:33 于芳: 62== 卷一第404頁 下午 01:20:54 涵: 難喔 卷一第404頁 下午 01:20:56 涵: 可能有機會 卷一第404頁 下午 01:21:03 涵: 61.3-61.5 卷一第404頁 下午 01:21:45 于芳: 拉到這價錢認賠出嗎 卷一第404頁 下午 01:22:15 涵: 對啊 卷一第404頁 下午 01:22:37 于芳: 好的,感謝 卷一第404頁 54 下午 01:29:44 涵: 台積電的DMI月正在收縮交叉 卷一第406頁 下午 01:29:50 涵: 加權等台積電拉交叉. 卷一第406頁 下午 01:30:46 歐忻諺 Yen: 等明天嘍 卷一第406頁 下午 01:31:21 涵: 對 卷一第406頁 下午 01:31:28 Yen: 信涵大 卷一第406頁 下午 01:32:27 涵: 沒人發現這件事 卷一第407頁 下午 01:32:33 涵: 為什麼這次大漲 卷一第407頁 下午 01:32:34 涵: 台積電 卷一第407頁 下午 01:32:36 涵: 沒漲? 卷一第407頁 下午 01:32:57 王小欣: 要等520 卷一第407頁 下午 01:33:03 王小欣: 是嗎 卷一第407頁 下午 01:33:09 涵: 不用怕 卷一第407頁 下午 01:33:30 王小欣: 台積電要留著520才能衝?? 卷一第407頁 下午 01:34:36 全省通運樂樂: 那是不是可以先進一張台G電…等520呢? 卷一第408頁 下午 01:36:31 涵: 壓低吃貨 卷一第408頁 下午 01:36:40 涵: 萬般拉抬只為出貨 卷一第408頁 下午 01:38:39 涵: 況且 3/19大殺 卷一第408頁 下午 01:38:50 涵: 目前吃掉2/3根綠棒 卷一第408頁 下午 01:40:51 力泰偉: 涵大那波有受傷嗎 卷一第408頁 下午 01:41:10 涵: @力泰偉沒有啊 卷一第409頁 下午 01:41:13 涵: 我大買 卷一第409頁 下午 01:41:57 力泰偉: 買什麼股 卷一第409頁 下午 01:42:53 涵: 3/18說買點浮現 卷一第409頁 下午 01:42:57 涵: 3/19大買 卷一第409頁 下午 01:42:59 涵: 一菜籃 卷一第409頁 下午 01:43:02 涵: 只要跌停都買 卷一第410頁 下午 01:43:56 涵: 你們停損 卷一第410頁 下午 01:43:58 涵: 我在買 卷一第410頁 下午 01:45:57 涵: 3/12 卷一第411頁 下午 01:46:00 涵: 開盤大跌 卷一第411頁 下午 01:46:10 潛力谷-石頭: @ 涵DIABLO涵 今天進光罩會不會是自殺 卷一第411頁 下午 01:46:14 涵: 我喊做多 卷一第411頁 下午 01:46:28 涵: @淺力谷-Rock 還好 卷一第411頁 下午 01:46:42 涵: 我瘋子 卷一第411頁 下午 01:46:45 涵: 開盤跳水 卷一第412頁 下午 01:46:48 涵: 我做多 卷一第412頁 下午 01:47:06 涵: 3/12 8:48喊多 卷一第412頁 下午 01:47:11 涵: 中午直接拉上來 卷一第412頁 下午 01:48:23 力泰偉: 怎知道那是不是底 卷一第412頁 下午 01:50:51 ⁨⁨Doris Ou⁩⁩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412頁 下午 01:51:05 00Hunter1121: 現在我一旦興起瘋狂念頭想加入人群的時候 我會控制住自己 並且轉身與群眾反向而行~涵語錄􀂌 卷一第412頁 下午 01:53:11 涵: 沒錯 卷一第413頁 下午 01:55:25 涵: 三菱形 卷一第413頁 下午 01:57:19 涵: 三方四正 卷一第413頁 下午 01:57:22 涵: 攻擊型態 卷一第413頁 下午 01:57:58 小M: 原來如此,上了一課 卷一第413頁 下午 01:58:48 ⁨⁨Maxine Wen⁩⁩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413頁 109年5月15日 55 下午 01:06:51 涵: 輪動吃貨了 卷一第551頁 下午 01:06:52 涵: 下週 卷一第551頁 下午 01:06:56 涵: 上攻 卷一第552頁 下午 01:06:58 涵: 吃飽了 卷一第552頁 下午 01:07:20 涵: 不用緊張 卷一第552頁 下午 01:07:22 涵: 這盤 卷一第552頁 下午 01:07:26 涵: 好消息 跌 卷一第553頁 下午 01:07:32 涵: 代表低檔吃貨 卷一第553頁 下午 01:09:42 涵: 昨晚台積電ADR領頭反漲 卷一第554頁 下午 01:09:45 涵: 這盤不怕 卷一第554頁 下午 01:10:58 力泰偉: @ 涵DIABLO涵帆宣、神隆可再吃嗎? 卷一第555頁 下午 01:11:15 涵: 神隆不好吧 卷一第555頁 下午 01:11:19 涵: 帆宣 晶技 卷一第555頁 下午 01:11:22 涵: 吃多點 卷一第555頁 下午 01:11:33 婕淩美國: 收到 卷一第555頁 下午 01:12:28 力泰偉: 惠特也吃嗎? 卷一第555頁 下午 01:13:52 涵: 惠特 卷一第556頁 下午 01:13:56 涵: 等回來 卷一第556頁 下午 01:13:58 涵: 104 卷一第556頁 下午 01:14:00 力泰偉: 錸德前天什麼原因不端菜 卷一第556頁 下午 01:14:16 涵: 因為會跟同泰一樣 卷一第556頁 下午 01:14:23 涵: 風險大 卷一第556頁 下午 01:14:25 涵: 風控問題 卷一第556頁 56 下午 01:14:39 Yen: 帆宣 怎麼跌成這樣 卷一第557頁 下午 01:15:08 涵: @Yen 洗啊 卷一第557頁 下午 01:15:10 涵: 好消息 卷一第557頁 下午 01:15:12 涵: 但跌 卷一第557頁 下午 01:15:17 涵: 代表壓低吃貨 卷一第557頁 下午 01:15:27 Yen: 我一張76 卷一第557頁 下午 01:15:36 Yen: 要在加碼攤嗎 卷一第557頁 下午 01:15:57 燕慧: 我71.5上上星期買的,不怕 卷一第557頁 下午 01:16:11 Yen: 哈哈 我太高 所以想 卷一第557頁 下午 01:16:14 Yen: + 卷一第557頁 下午 01:16:17 涵: @孫燕慧 你帆宣買很低 卷一第558頁 下午 01:16:28 燕慧: 因為相信你 卷一第558頁 下午 01:16:32 涵: 遇到我的時候 卷一第558頁 下午 01:16:33 涵: 基本上 卷一第558頁 下午 01:16:38 涵: 都能進低 卷一第558頁 下午 01:16:49 涵: 厲害一點來回波段進出 卷一第559頁 下午 01:16:56 燕慧: 涵大說可以買,就速度買了 卷一第559頁 57 下午 01:18:37 涵: 同泰 卷一第559頁 下午 01:18:44 涵: 週一考慮在買 卷一第559頁 下午 01:19:15 涵: 同泰我不是說停利 卷一第560頁 下午 01:19:37 涵: 昨天 卷一第560頁 下午 01:19:39 燕慧: 涵大有説 卷一第560頁 下午 01:19:40 涵: 出最高 卷一第560頁 下午 01:19:50 涵: 今天撞跌停 卷一第561頁 下午 01:20:06 王小欣: 同泰賣得好讚 卷一第561頁 58 下午 01:20:20 涵: 永昕週一找買點 卷一第561頁 下午 01:20:23 涵: 上去32 卷一第561頁 下午 01:28:21 涵: 凡甲死了 卷一第561頁 下午 01:33:56 涵: 嘎死了 卷一第561頁 下午 01:44:39 涵: 凌華 卷一第562頁 下午 01:44:40 涵: 很讚 卷一第562頁 下午 02:12:45 張亞涵: 請問敦泰這隻股票目前怎麼看? 卷一第565頁 下午 02:13:24 涵: @NiNi 敦泰喔 卷一第566頁 下午 02:13:28 涵: 我不做敦泰 卷一第566頁 下午 02:13:42 涵: 我被咬過五次 卷一第566頁 下午 02:14:46 張亞涵: 歐麥尬 我買在30.15 卷一第566頁 下午 02:15:07 魏珮竹IN居民宿: @ 涵DIABLO涵 銘異應該沒問題吧? 卷一第566頁 下午 02:15:45 涵: @魏珮竹IN居民宿 沒問題呀 卷一第566頁 下午 02:15:54 涵: 敦泰難玩喔 卷一第567頁 下午 02:20:56 張亞涵: 我還是沒賠快跑 卷一第567頁 下午 02:51:02 西瓜(圖): 涵大,凌華跟永昕一樣找買點嗎 卷一第569頁 下午 02:51:24 涵: 對 卷一第569頁 下午 02:51:27 涵: 凌華 卷一第569頁 下午 02:51:43 涵: 千萬必須 卷一第569頁 下午 02:51:46 涵: 一張一張掛 卷一第569頁 下午 02:53:04 ⁨⁨人豪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569頁 下午 02:54:13 ⁨⁨Sam⁩⁩已加入群組。 卷一第569頁 59 下午 03:01:39 楊雅淳: 我卡在103.5,所以只能認賠是嗎 卷一第569頁 下午 03:05:45 涵: @楊雅淳 哪一檔103? 卷一第570頁 下午 03:06:20 楊雅淳: @ 涵DIABLO涵 網家 卷一第570頁 下午 03:06:29 涵: 應該會有一個高點 卷一第570頁 下午 03:06:33 涵: 逃命波 卷一第570頁 下午 03:07:05 楊雅淳: 103.59 卷一第570頁 下午 03:07:31 楊雅淳: @ 涵DIABLO涵 所以下禮拜會出現嗎 卷一第570頁 下午 03:07:39 涵: 應該會 卷一第570頁 下午 03:08:10 楊雅淳: @ 涵DIABLO涵 價格大概是多少? 卷一第570頁 下午 03:09:27 涵: 100-101 卷一第570頁 下午 03:10:21 楊雅淳: @ 涵DIABLO涵 謝謝涵大,只好認賠殺出了 卷一第571頁 60 下午 03:10:40 Sean: @ 涵DIABLO涵 涵大宇瞻你怎麼看 卷一第571頁 下午 03:10:47 涵: 可以 卷一第571頁 下午 03:10:51 涵: 我有小買 卷一第571頁 下午 03:12:39 Sam Tang: 涵大銘異可以放嗎 卷一第571頁 下午 03:12:43 涵: 可以 卷一第571頁 下午 07:11:37 宏瑋: 幫我看看泰碩還有救嗎? 數位鑑識卷二(以下簡稱卷二)第14頁 下午 07:12:19 涵: 泰碩好像差不多了 卷二第15頁 下午 07:12:38 宏瑋: 群有新標地,舊有套房我會出清,資金轉移 卷二第15頁 下午 07:13:50 涵: 上了一艘不停漏水的船 與其一直補洞 不如換艘船 重新出發 卷二第15頁 下午 07:15:12 全球人壽黃智遠: 涵大 請問中鋼有機會回之前的價嘛 卷二第15頁 下午 07:15:24 涵: @ND One 很難欸 卷二第15頁 下午 07:16:08 全球人壽黃智遠: 那我存著就好嘛 卷二第15頁 下午 07:18:20 祈: 我想請問涵大,華邦電跟隆達 卷二第16頁 下午 07:19:43 涵: @亦祈 華邦電動能不足 卷二第16頁 下午 07:20:24 涵: 隆達還行 卷二第16頁 下午 07:23:07 余家慧: 涵大可以請教南茂嗎? 卷二第18頁 下午 07:23:21 涵: 南茂. 卷二第18頁 下午 07:23:26 涵: 可以啊 卷二第18頁 下午 07:23:46 ming: @ 涵DIABLO涵 涵大請問6667信紘科需要停損嗎?放著漲的回來嗎? 卷二第18頁 下午 07:23:59 ming: 成本78.3 卷二第18頁 下午 07:24:01 涵: @ming 可以放 卷二第18頁 下午 07:28:35 偉: @ 涵DIABLO涵 想詢問,…我要怎麼判斷該出場了呢是跌破6日線嗎? 卷二第19頁 下午 07:28:54 涵: @偉 看股性 卷二第19頁 下午 07:29:00 涵: 強不強 卷二第19頁 下午 07:29:37 偉: 我這檔剛好買在108 卷二第20頁 下午 07:29:51 偉: 最高點 卷二第20頁 下午 07:30:28 偉: 就在昨天 卷二第20頁 下午 07:31:25 偉: 他平盤跌….反彈我直接買!瞬間就跌了 卷二第20頁 下午 07:34:10 涵: 力成已經處於 卷二第20頁 下午 07:34:14 涵: 上不去了 卷二第21頁 下午 07:34:59 偉: 好的…我…懂…了… 卷二第21頁 下午 07:35:45 涵: 他如果散戶追價意願高 卷二第21頁 下午 07:35:47 涵: 不是這樣 卷二第21頁 下午 07:35:53 涵: 會是這樣 卷二第21頁 下午 07:59:45 PEGGY: @ 涵DIABLO涵 南帝怎麼看 卷二第22頁 下午 08:00:18 涵: 死了 卷二第22頁 下午 08:02:18 Christ: 我也有買南茂買31.6!不知道可不可回來 卷二第22頁 下午 08:08:51 PEGGY: 是該跑的意思嗎 卷二第22頁 下午 08:10:40 涵: @Christ 可以 卷二第23頁 下午 08:10:47 涵: @PEGGY 可能要 卷二第23頁 下午 08:40:37 PEGGY: @ 涵DIABLO涵 同欣電可買進嗎 卷二第24頁 下午 08:44:43 涵: @PEGGY 不要吧 卷二第25頁 下午 08:45:36 潛力谷-石頭: @涵DIABLO涵 請問3006晶豪科可以續放嗎? 卷二第25頁 下午 08:45:43 涵: 可以 卷二第25頁 109年5月16日 61 下午 04:00:28 涵: 不要追高 卷二第175頁 下午 04:00:31 涵: 要超前部署 卷二第175頁 下午 04:00:31 ⁨⁨洛可可(ada)⁩⁩已加入群組。 卷二第175頁 下午 04:00:49 Gem: 要跟著涵大超前部署就對了 卷二第175頁 下午 04:06:21 祈: 涵大目前週一除了找永昕的買點外,還有其他計畫嗎? 卷二第179頁 下午 04:08:13 涵: 統一公告 卷二第180頁 下午 04:08:22 涵: 週一早上統一公告 卷二第180頁 下午 05:43:02 洛可可: 大家好!剛入群組!謝謝分享呀! 我也是新手 股票才剛買一個月! 正在認真看你說的 線!看不懂這些東西 (會認真研究)剛剛才滑完大家的發言 卷二第210頁 下午 05:43:55 涵: @洛可可(ada) 沒關係 卷二第210頁 下午 05:47:29 洛可可: 那可以買的時候 會告訴我們嗎 卷二第213頁 下午 05:47:57 Sean lai(4/2: 會公告喔 卷二第213頁 62 下午 11:14:14 洛可可: 最難的行業還是股票ㄌ拉 數位鑑識卷三(以下簡稱卷三)卷三第205頁 下午 11:14:50 (期)承璋新竹: 這行業入門先繳學費 卷三第205頁 下午 11:14:53 涵: 不會啊 卷三第205頁 下午 11:14:55 涵: 怎麼難 卷三第205頁 下午 11:15:27 (期)承璋新竹: 跟著涵大就不難了 卷三第207頁 下午 11:15:28 洛可可: 你不能說很難拉 卷三第207頁 下午 11:15:31 涵: 要教會你們很難 卷三第207頁 下午 11:15:31 洛可可: 你版主ㄋㄟ 卷三第207頁 63 下午 11:24:20 洛可可: 先了解9:15 分的事情 以免時間到ㄌ 手足無措 卷二第341頁 下午 11:24:29 (期)承璋新竹: 9點到9點15分很多隔日沖拉高出貨什麼的 卷二第341頁 下午 11:24:37 涵: 對 卷二第341頁 下午 11:24:53 Kobe Yang: 之前我開盤掛的 幾乎後來都沒好事 卷二第341頁 下午 11:25:01 涵: 正常啊 卷二第341頁 下午 11:25:03 (期)承璋新竹: 所以涵大找一個穩定一點的時間給大家進場,我自己的看法啦 卷二第341頁 下午 11:25:06 洛可可: 好像是這樣ㄋㄟ 卷二第342頁 下午 11:25:11 涵: 要嘛倒到來不及接 卷二第342頁 下午 11:25:18 涵: 要嘛直接給他下去 卷二第342頁 下午 11:25:20 涵: 不接了 卷二第342頁 下午 11:25:40 涵: 開盤搶沒好事 卷二第342頁 109年5月17日 64 上午 12:36:00 涵: 76.5以下可以買 卷三第212頁 上午 12:36:11 涵: 殺低承接後 卷三第212頁 上午 12:36:14 洛可可: 反正我禮拜一 9:15 會一直鬼打牆問 帆宣可不可以買了 帆宣可不可以買了 帆宣可不可以 買了 卷三第212頁 上午 12:37:38 涵: 超過76.5 卷三第214頁 上午 12:37:43 涵: 不要買了 卷三第214頁 上午 12:38:58 涵: 洗6-7% 卷三第215頁 上午 12:39:05 涵: 散戶受不了停損 卷三第215頁 上午 12:39:06 涵: 正常 卷三第215頁 上午 12:39:06 洛可可: 我就先掛72.5買 卷三第215頁 上午 12:39:10 涵: 還沒到8.5% 卷三第216頁 上午 12:39:25 涵: 散戶通常停損在5-7% 卷三第216頁 上午 12:39:50 涵: 76.5到71.2是6.9% 卷三第216頁 上午 12:39:54 涵: 剛剛好 卷三第216頁 上午 12:39:58 涵: 散戶全部停損 卷三第216頁 上午 12:40:13 涵: 底部承接上來 卷三第216頁 上午 12:40:47 涵: 所以我抓的剛好… 卷三第216頁 上午 12:40:49 涵: 散戶出場 卷三第217頁 上午 12:40:52 涵: 主力承接 卷三第217頁 上午 12:41:03 涵: 殺7% 卷三第217頁 上午 12:41:54 燕慧: 帆宣有聽涵大的話買在71.5… 卷三第218頁 上午 12:42:04 燕慧: 抄底 卷三第218頁 上午 12:42:12 洛可可: 我也要 卷三第218頁 上午 12:42:19 洛可可: 71.5 內 卷三第219頁 上午 12:44:17 涵: 最高94.8 卷三第221頁 上午 12:44:21 涵: 算95 卷三第221頁 上午 12:44:26 涵: 最低72 卷三第221頁 上午 12:44:45 涵: 95+72處以2=83.5 卷三第221頁 上午 12:46:03 人夫: 83.5是指 卷三第222頁 上午 12:46:26 燕慧: 出場價? 卷三第222頁 上午 12:46:31 Miguel ke: 短期會到達的價位 卷三第222頁 上午 12:47:02 涵: 83.5是大概的價位 卷三第222頁 上午 12:47:13 涵: 主升段的成本價 卷三第222頁 上午 12:47:57 燕慧: 謝謝涵大的教學 卷三第222頁 上午 12:51:40 涵: 83.5+73.5處以2=78.5 卷三第224頁 上午 12:52:12 洛可可: 假如 我說假如 禮拜一 開盤9:00前就是71-72上下 就直接掛嗎? 卷三第224頁 上午 12:52:15 涵: 超過76.5不要買的原因是已經是2元價差 卷三第225頁 上午 12:52:31 涵: 78.5會洗一波 卷三第225頁 上午 12:52:40 涵: 不要先掛吧 卷三第225頁 上午 12:52:43 涵: 可能掛高了 卷三第225頁 109年5月18日 65 上午 08:25:38 周少騫: @ 涵DIABLO涵 涵大早安, 我是昨晚才入群的,所以你上星期推薦的銘異我還沒入場,請問今天一開盤就買入嗎?什麼 價位入場最好? 或是多少價位以上就放棄了? 卷二第343頁 上午 08:31:22 王小欣: 9:10~9:15在群內等待公告會宣布@周少騫 卷二第345頁 上午 09:00:06 涵: @周少騫 可以隨時買 卷二第345頁 上午 09:11:07 涵: 準備喔 卷二第346頁 上午 09:11:09 涵: 集合 卷二第346頁 上午 09:15:20 涵: 快~買入志超!! 卷二第351頁 上午 09:15:46 Fancy。李兄弟媽: 買到謝謝 卷二第352頁 上午 09:15:54 嘉: 買到 卷二第352頁 上午 09:15:54 西瓜(圖): 買了 卷二第352頁 上午 09:15:55 祈: 買到謝謝 卷二第352頁 上午 09:15:56 偉: 買到 卷二第352頁 上午 09:16:00 友均: 買了 卷二第352頁 上午 09:16:02 Siou: 買到 卷二第352頁 上午 09:16:17 僑玴(pr: 買到 卷二第353頁 上午 09:16:18 榮: 買到 卷二第353頁 上午 09:16:20 洛可可: 為什麼這麼快 卷二第353頁 上午 09:16:28 又嬋: 買到 卷二第353頁 上午 09:16:32 Wei-Hong Wung: 中 卷二第353頁 上午 09:16:37 呂姿姿: 買到 卷二第353頁 上午 09:16:39 Claudia: 買到 卷二第353頁 上午 09:16:46 曾子軒: 買到 感恩 卷二第353頁 上午 09:16:54 琪芸: 買到 卷二第354頁 上午 09:16:58 丞蘊: 買到35.8 卷二第354頁 上午 09:16:59 林岱佑: +3 志超 卷二第354頁 上午 09:17:02 洛可可: 我買不到 卷二第354頁 上午 09:17:08 黃韋傑: 買到+2 卷二第354頁 上午 09:17:11 楊小白: 買到 卷二第355頁 上午 09:17:12 ㄏ日子艸水甫寸: 買 卷二第355頁 上午 09:17:17 霖: +3 卷二第355頁 上午 09:17:18 Miguel ke: +2 卷二第355頁 上午 09:17:25 杜瑜滿: 買到+2 卷二第355頁 上午 09:17:30 LYDIA: +1 卷二第355頁 上午 09:17:40 Wes(迷: @洛可可(ada) 掛市價買 卷二第355頁 上午 09:17:44 Wes(迷: +2 卷二第355頁 上午 09:17:52 拇芷姑娘: 我也買不到 卷二第356頁 上午 09:17:58 Kyle✌ 知諺: 買到 卷二第356頁 上午 09:18:02 LYDIA: 妳要用市價買或漲停買 卷二第356頁 上午 09:18:18 La: 買到 卷二第356頁 上午 09:18:22 小胖: 買了 卷二第356頁 上午 09:18:25 周少騫: 35.85到 卷二第356頁 上午 09:18:29 Fanny珈伶~股: 買到 卷二第356頁 上午 09:18:46 凱倫: 買到 卷二第356頁 上午 09:18:51 Sam Tang: +3買入 卷二第356頁 上午 09:18:53 潛力谷-石頭: +1 卷二第357頁 上午 09:18:55 Shawn: 買到 卷二第357頁 上午 09:19:01 全省通運樂樂: 35.85⋯*1 卷二第357頁 上午 09:19:10 芸溱: 買到 卷二第357頁 上午 09:19:14 拇芷姑娘: 買到了 傻傻的 卷二第357頁 上午 09:19:18 Angie: 買到 卷二第357頁 上午 09:19:25 宏瑋: 35.55二張 卷二第357頁 上午 09:19:38 洛可可: 35.7買到 卷二第357頁 上午 09:20:56 洛可可: 因為涵大喊買 我就直接按買進 連價錢都來不及看 卷二第358頁 上午 09:24:21 Vinny14: 插話一下帆宣71.3耶 卷二第360頁 上午 09:24:42 Vinny14: 好想加碼 卷二第360頁 上午 09:24:50 洛可可: 在等涵大 說帆宣 卷二第360頁 上午 09:24:52 涵: 帆宣可以啊 卷二第360頁 上午 09:25:01 洛可可: 不敢亂買了 卷二第360頁 上午 09:25:07 游順富: 想請問一下涵大這支志超大概會放到什麼時候啊 卷二第360頁 上午 09:25:52 拇芷姑娘: 71了~ 卷二第361頁 上午 09:25:52 涵: 志超體質很好 卷二第361頁 66 上午 09:25:58 丞蘊: 帆宣現在可以啦 卷二第361頁 上午 09:26:06 涵: 下來接客了 卷二第361頁 上午 09:26:28 洛可可: 它還在下降中 我在等中 卷二第361頁 上午 09:27:10 Milton: 帆宣跳水 卷二第361頁 上午 09:27:35 拇芷姑娘: 果然要等9:15以後 卷二第361頁 上午 09:27:43 PEGGY: @ 涵DIABLO涵 凌華呢 卷二第361頁 上午 09:27:50 涵: 可以 卷二第361頁 上午 09:28:38 洛可可: 買到70.2+1 卷二第361頁 67 上午 09:33:26 偉: @ 涵DIABLO涵 請問大榮可以買嗎? 卷二第362頁 上午 09:33:33 涵: 不要吧 卷二第362頁 上午 09:33:59 偉: @ 涵DIABLO涵 好的,謝謝涵大 卷二第363頁 上午 09:37:59 潛力谷-石頭: @ 涵DIABLO涵 晶技520後再進? 卷二第364頁 上午 09:38:38 涵: @淺力谷-Rock 都行 卷二第364至365頁 上午 09:39:11 潛力谷-石頭: 那我就分批了,感謝 卷二第365頁 109年5月19日 68 下午 10:50:33 洛可可: 永昕要找買點 卷二第397頁 下午 10:51:27 宇豐: 永昕也連噴了 卷二第398頁 下午 10:51:41 洛可可: 對呀 有認真看買點 等不到 卷二第398頁 下午 10:51:45 西瓜(圖): 今天永昕有跌到28多,沒注意又上去了 卷二第398頁 下午 10:52:01 丞蘊: 永昕應該只有昨天開盤買的到吧 卷二第398頁 下午 10:52:04 涵: 永昕我說找買點了 卷二第398頁 下午 10:52:09 涵: 週五預告 卷二第399頁 下午 10:52:11 洛可可: 結果就沒下來 卷二第399頁 下午 10:52:15 涵: 同學不認真 卷二第399頁 下午 10:52:18 涵: 怎麼開同學會 卷二第399頁 下午 10:54:53 洛可可: 找買點那個是 我剛加入那天講的 卷二第401頁 下午 10:54:58 洛可可: 然後還設了公告 卷二第401頁 下午 10:55:06 洛可可: 所以我記得這件事情 卷二第401頁 109年5月21日 69 上午 12:19:34 涵: @洛可可(ada) 高林準備跌停 卷二第408頁 上午 12:19:54 洛可可: 真的喔?跌停能接嗎? 卷二第408頁 上午 12:19:55 Fanny珈伶~股: 今天有進 卷二第408頁 上午 12:20:01 洛可可: 收到 卷二第408頁 上午 12:23:19 Fanny珈伶~股: 涵大,永昕會喊停利嗎? 卷二第410頁 上午 12:23:48 涵: @Fanny 會啊 卷二第410頁 上午 12:23:52 涵: 我均價14.7 卷二第410頁 上午 12:24:10 Fanny珈伶~股: 好的,期待快到來 卷二第410頁 上午 12:52:15 Fanny珈伶~股: 永昕均價嗎?好低哦 卷二第410頁 上午 12:52:23 涵: 正常吧啊 卷二第410頁 上午 12:52:29 涵: 喊的時候13 卷二第410頁 上午 12:53:10 Fanny珈伶~股: 太晚入群了 卷二第411頁 70 上午 09:52:09 涵: 盤中重點 卷二第431頁 上午 09:52:11 涵: 集合 卷二第432頁 上午 09:57:21 涵: 到了嗎 卷二第435頁 上午 09:59:05 涵: 準備喔 卷二第436頁 上午 10:00:21 涵: 買~6535 順藥 卷二第437頁 上午 10:01:12 余家慧: 謝謝,還沒到進場時間對嗎? 卷二第438頁 上午 10:01:27 涵: 可以啊 卷二第438頁 上午 10:01:40 涵: 關門嘍 卷二第438頁 上午 10:02:03 西瓜(圖): 買了 卷二第438頁 上午 10:03:30 于芳: 上車了 卷二第438頁 上午 10:03:38 Winson(泰山: 上車 卷二第439頁 上午 10:03:44 冠軍廖千瑜: 上 卷二第439頁 上午 10:04:03 阿原: 等等我啊 我還沒上車 卷二第439頁 上午 10:04:30 Phoebe Chen芃Lin: 31.8 卷二第439頁 上午 10:04:32 涵: 剩90張名額 卷二第439頁 上午 10:05:27 Wei-Hong Wung: 上車 卷二第439頁 上午 10:05:53 Fanny珈伶~股: 上車 卷二第439頁 上午 10:05:56 余家慧: 32.6*3 卷二第439頁 上午 10:06:05 曾子軒: 32.6*1 卷二第439頁 上午 10:06:15 僑玴(pr: 32.3*1 卷二第440頁 上午 10:06:59 丞蘊: 已上車 卷二第440頁 上午 10:07:04 友均: 上車 卷二第440頁 上午 10:08:15 Vanessa 5/28: 上車了32.6 卷二第440頁 上午 10:08:16 婕淩美國: 上車 卷二第440頁 上午 10:08:28 黃韋傑: 32.6 卷二第440頁 上午 10:08:35 Kyle✌ 知諺: 32.62 *2 卷二第440頁 上午 10:10:06 Gem: 上車×1,謝謝涵大 卷二第440頁 上午 10:10:06 ARiEL: 上車 卷二第440頁 上午 10:10:20 小晴天: 上車 卷二第441頁 上午 10:10:42 楊小白: 上車了~ 卷二第441頁 上午 10:10:58 楊小白: 謝謝涵大 卷二第441頁 上午 10:11:19 (期)承璋新竹: 上車了 卷二第441頁 上午 10:11:28 (期)承璋新竹: 感謝涵神(Siao He Wow) 卷二第441頁 上午 10:12:01 阿忠: 上車 卷二第441頁 上午 10:13:54 Hsiu Chuan: 上車 卷二第441頁 71 下午 12:26:38 涵: 盤中焦點 卷二第445頁 下午 12:31:52 涵: 集合喔 卷二第445頁 下午 12:33:06 涵: 神達 停利!! 卷二第446頁 下午 12:33:13 詮宏(cola): 神達 停利!! 卷二第446頁 下午 12:34:49 涵: 刷整排神達 神達 停利!! 卷二第446頁 下午 12:36:55 涵: 誰有買 說一下 卷二第452頁 下午 12:37:04 博航: 神達 停利!! 神達 停利!! 神達 停利!! 神達 停利!! 恭喜大家!謝謝涵大大 卷二第452頁 下午 12:37:14 博航: 我5張 卷二第452頁 下午 12:38:00 王健健: 我1張 卷二第452頁 下午 12:38:13 婕淩美國: 我 謝謝涵大 卷二第452頁 下午 12:39:05 (期)承璋新竹: 我3張 卷二第453頁 下午 12:40:01 夏自超: 沒跟上 期待下次 卷二第454頁 下午 12:40:12 ARiEL: 沒跟這檔  恭喜大家 卷二第455頁 下午 12:40:57 涵: 你們都沒跟到 卷二第455頁 下午 12:41:06 洛可可: 還沒進來 卷二第455頁 下午 12:41:10 涵: 資本額大你們都覺得不會漲 卷二第455頁 下午 12:41:10 小晴天: 晚入群 . 卷二第455頁 下午 12:41:16 洛可可: 沒follow到 卷二第456頁 下午 12:41:18 涵: 漲給你們看 卷二第456頁 下午 12:41:40 洛可可: 今天才知道這隻 卷二第457頁 72 下午 07:31:32 ⁨⁨Allison⁩⁩已加入群組。 卷二第469頁 下午 07:33:52 Allison: 謝謝涵大,也希望能夠大家一起努力學習 卷二第470頁 下午 07:47:31 Allison: 我弱弱的想問⋯台通,是不是該停損換股 卷二第480頁 下午 07:48:10 涵: 你們老團友 卷二第480頁 下午 07:48:13 涵: 告訴一下 @Allison 卷二第481頁 下午 07:48:55 涵: 台通 卷二第481頁 下午 07:48:56 涵: 其實 卷二第481頁 下午 07:49:20 涵: 一直在倒貨 卷二第481頁 下午 07:49:52 燕慧: 台通,涵大沒報過 卷二第481頁 下午 07:50:00 Allison: 那我了解了 謝謝涵大 即時停損 卷二第481頁 下午 07:50:06 涵: 台通不要追高了 卷二第482頁 下午 07:50:36 Allison: 我也是剛進群組,這支賠比較多 卷二第482頁 下午 07:50:59 Allison: 明天處理 卷二第482頁 73 下午 07:53:01 涵: 你們就是要給投顧老師的費用 交給公益慈善 卷二第484頁 下午 07:53:02 涵: 這樣 卷二第484頁 下午 07:53:09 涵: 不是給老師去爽 卷二第484頁 下午 07:54:16 涵: 我收公益費用一次性是因為帶你們賺錢 一定有人賠錢 我也需要做功德 不然會背到因果 卷二第485頁 下午 07:54:39 涵: 這麼簡單而已 卷二第485頁 109年5月23日 74 上午 10:11:15 Allison: @洛可可(ada) 恭喜洛可可接任副版主訊息量有點大,看了好一陣子,感謝前輩和老大的 教學(筆記) 卷三第267頁 上午 10:59:46 洛可可: ㄟ 都 我是不是要喊一下 新同學找我報到喔!(對吧,大家) 卷三第230頁 上午 11:00:02 洛可可: 今天兩個新加入的 卷三第231頁 上午 11:01:04 洛可可: 更正 一個 卷三第231頁 上午 11:05:25 ARiEL: 對喔!要先自動找你報到一下 卷三第231頁 上午 11:33:51 Fanny珈伶~股: 恭喜洛可可接任副版多謝妳! 卷三第233頁 上午 11:34:50 洛可可: 要先tag老大問他可不可以 我這邊只有進來的新人 跟他索取資料 我把資料整理給老大 卷三第233頁 上午 11:35:57 洛可可: 你們太客氣了啦 我就真的幫忙而已 卷三第233頁 109年5月25日 75 上午 10:22:56 涵: 集合嘍 卷三第235頁 上午 10:27:41 涵: 盤中重點 卷三第246頁 上午 10:30:01 涵: 10:30-10:32 準時上車欣銓 卷三第246頁 上午 10:30:33 Lynn: 收到 卷三第248頁 上午 10:30:39 涵: 還有一檔 新唐 卷三第248頁 上午 10:30:40 Allison: 收到 卷三第248頁 上午 10:31:44 Kobe Yang: 收到 買起來 卷三第248頁 上午 10:32:16 Wong(6/6: 欣銓上車 卷三第250頁 上午 10:32:28 Fanny珈伶~股: 上車完畢 卷三第250頁 上午 10:32:31 又嬋: 欣銓上車 卷三第250頁 上午 10:32:35 明儒: 上車 卷三第250頁 上午 10:32:37 Zhengyu政諭: 欣銓28.6*1上車 卷三第250頁 上午 10:32:46 霖: 欣銓加碼 卷三第251頁 上午 10:32:51 幼幼班要長大: 上了 卷三第251頁 上午 10:32:55 洛可可: 有上車的來留言一下喔 卷三第251頁 上午 10:32:56 ㄏ日子艸水甫寸: 上 卷三第251頁 上午 10:33:05 冠軍廖千瑜: 上 卷三第251頁 上午 10:33:09 英哲(布小丁: 上車+1 卷三第252頁 上午 10:33:12 Ben Shih 施施: 上 卷三第252頁 上午 10:33:31 00吳佩珊: 欣銓已上車 卷三第253頁 上午 10:33:36 火西: 欣銓28.6上車 卷三第253頁 上午 10:33:40 戴巧: 上車欣銓 卷三第253頁 上午 10:34:10 凱航: 欣銓28.6上車 卷三第253頁 上午 10:34:11 Lin: 欣銓28.6己上車 卷三第253頁 上午 10:34:18 Allison: 欣銓上車 卷三第253頁 上午 10:34:33 富: 欣銓 新唐都上車 卷三第254頁 上午 10:34:54 陳曦05/30: @洛可可(ada) 欣銓(28.6) 新唐(37.95) 卷三第254頁 上午 10:34:58 Kobe Yang: 新唐 上車 卷三第255頁

2025-01-23

ULDM-111-金訴-218-20250123-1

台上
最高法院

妨害性自主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 114年度台上字第62號 上 訴 人 楊智文 選任辯護人 黃馨瑩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妨害性自主案件,不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中華 民國113年7月30日第二審判決(113年度侵上訴字第27號,起訴 案號: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9625號),提起上訴 ,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理 由 一、按刑事訴訟法第377條規定,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 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是提起第三審上訴,應以原判 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係屬法定要件。如果上訴理由書狀並未 依據卷內訴訟資料,具體指摘原判決不適用何種法則或如何 適用不當,或所指摘原判決違法情事,顯與法律規定得為第 三審上訴理由之違法情形,不相適合時,均應認其上訴為違 背法律上之程式,予以駁回。至於原判決究竟有無違法,與 上訴是否以違法為理由,係屬二事。 二、本件原判決綜合全案證據資料,本於事實審法院之推理作用 ,認定上訴人楊智文有事實欄所載以藥劑及對被害人為錄影 犯強制性交罪之犯行,因而維持第一審關於論處上訴人以藥 劑及對被害人為錄影犯強制性交罪刑,暨諭知相關沒收部分 之判決,駁回上訴人在第二審之上訴,已詳述憑以認定犯罪 事實之依據及得心證之理由。上訴人不服,提起第三審上訴 。 三、上訴人上訴意旨:上訴人與告訴人A男(姓名及年籍資料均 詳卷)係合意性交,乃原判決未予詳查,遽以A男單方片面 與事實不符之指述,論處上訴人加重強制性交罪刑,顯有違 誤云云。 四、惟查:按第三審為法律審,應以第二審所確定之事實為判決 基礎。又取捨證據及認定事實,乃事實審法院職權之行使, 倘其採證認事暨對證據證明力所為之判斷,不悖於通常一般 人日常生活之經驗,又未違背客觀上所認為確實之定則,並 已敘明其何以為此判斷之心證理由者,即不能任意指為違法 。原判決依據上訴人之供述,稽以A男之證詞,參酌卷附原 審勘驗現場錄影監視器拍攝上訴人與A男為性行為錄影內容 之結果、第一審勘驗上訴人警詢錄音之結果、上訴人與A男 間Line對話紀錄、A男內褲上殘留檢體之DNA鑑定結果、徵引 高雄市立小港醫院函文暨上訴人取得史帝諾斯安眠藥之始末 等證據資料,相互衡酌判斷,憑以認定上訴人有本件以藥劑 及對被害人為錄影犯強制性交犯行,並就上訴人否認犯罪及 所辯其與A男係合意性交云云之辯解,何以與事實不符而不 足以採信,依據卷內資料詳加指駁及論述其取捨之理由綦詳 ,俱有卷附相關訴訟資料可資覆按。核其所為之論斷,尚與 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無違。上訴意旨猶執於原審相同之陳詞 ,任意指摘原判決違法,無非係對於原判決已詳加論敘說明 之事項及屬原審採證認事職權之適法行使,持憑己見而為不 同之評價,且重為事實之爭執,顯與法律規定得為第三審上 訴理由之違法情形不相適合,要非合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 揆諸首揭規定及說明,本件上訴人之上訴皆不合法律上之程 式,應予駁回。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95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 官 梁宏哲 法 官 楊力進 法 官 劉方慈 法 官 陳德民 法 官 周盈文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李丹靈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4   日

2025-01-22

TPSM-114-台上-62-20250122-1

雄司調
高雄簡易庭

清償子女撫養費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雄司調字第1785號 聲 請 人 黃鵬升 代 理 人 黃馨瑩律師 相 對 人 阮韻庭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子女扶養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理 由 一、按家事事件法所定家事事件由少年及家事法院處理;未設少   年及家事法院地區,由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處理之,家事事件   法第2條定有明文。次按未成年子女請求父母給付扶養費或 父母之一方請求他方返還代墊之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性質上 均為關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請求之家事親子非訟事件,應依家 事事件法所定之家事非訟程序處理,觀之家事事件法第3 條 第5 項第8 款及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9 條第2 項、第95條第 2 項規定自明。又關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請求、其他權利義務 之行使或負擔之酌定、改定、變更或重大事項權利行使酌定 事件,專屬子女住所或居所地法院管轄;法院受理家事事件 之全部或一部不屬其管轄者,除當事人有管轄之合意外,應 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其管轄法院,家事事件法第10 4 條第1 項第1 款、第6 條第1 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件未成年子女黃○○之戶籍址係設於○○○○○○   ,則依上開規定,本件應專屬子女住所地之法院即臺灣高雄   少年及家事法院管轄。茲聲請人向無管轄權之本院聲請,顯   有違誤,爰依職權將本件移送該管轄法院。 三、據上,爰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並需繳納裁判費新臺幣壹仟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1  日        高雄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洪可馨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1  日            書 記 官 呂伊謦

2025-01-21

KSEV-113-雄司調-1785-20250121-1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傷害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3年度簡字第1701號 聲 請 人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劉子良 楊舜淯 上列被告等因傷害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3年 度偵字第1291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劉子良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元折算壹日。 楊舜淯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院認定被告劉子良、楊舜淯之犯罪事實及證據名稱,與檢 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相同,茲引用之(如附件) 。 二、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劉子良、楊舜淯所為,均係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 害罪。  ㈡爰審酌被告劉子良不思以理性溝通之方式解決糾紛,僅因細 故即持榔頭朝被告楊舜淯頭部攻擊,接續以徒手與被告楊舜 淯互毆,致被告楊舜淯受有傷害,所為實屬不該;惟念其犯 後坦承犯行,尚見悔意,並考量被告被告劉子良犯罪動機、 目的、持兇器攻擊人體脆弱部位之手段、被告楊舜淯受傷之 程度非輕,兼衡被告劉子良之前科素行(見卷附臺灣高等法 院被告劉子良前案紀錄表),暨於警詢自述之智識程度及家 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 罰金之折算標準。 ㈢爰審酌被告楊舜淯不思以理性溝通之方式解決糾紛,僅因細 故即徒手與被告劉子良互毆,致被告劉子良受有傷害,所為 實屬不該;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並考量被告楊 舜淯犯罪之動機、手段、造成被告劉子良所受傷勢之輕重, 兼衡被告楊舜淯之前科素行(見卷附臺灣高等法院被告楊舜 淯前案紀錄表),暨於警詢自述之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 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 標準。  三、被告劉子良固持其所有之榔頭1把為本件傷害犯行,然該把 榔頭並未扣案,復無證據證明為違禁物,倘為沒收或追徵之 宣告,除另使刑事執行程序開啟之外,其所收之特別預防及 社會防衛效果亦甚微弱,沒收或追徵顯欠缺刑法上重要性, 爰依刑法第38條之2第2項規定,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附此 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須附繕本),向本庭提出上訴。 本案經檢察官蕭惠予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1  日          簡易庭  法 官 楊青豫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件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敍述理 由(須附繕本),向本庭提出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1  日               書記官 張明聖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277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 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件: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3年度偵字第12916號   被   告 劉子良          楊舜淯  上列被告等因傷害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 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劉子良與黃馨瑩為朋友,楊舜淯與黃馨瑩為前男女朋友,雙 方共同居住於屏東縣○○市○○路00號5樓之7。劉子良於民國11 3年9月23日6時10分許,騎乘機車前往上址1樓前馬路等候友 人黃馨瑩,嗣楊舜淯先行下樓撞見劉子良,雙方一言不合發 生衝突,竟各自基於傷害之犯意,劉子良先自機車前置物槽 取出榔頭1把(未據扣案),猛地朝楊舜淯頭部敲擊1下,楊舜 淯立刻反擊,雙方遂徒手展開互毆,劉子良因此受有雙膝部 挫傷、左側手肘挫傷、頸部挫傷、臉部鈍傷等傷害;楊舜淯 則受有頭皮撕裂傷2.5公分、左側手肘擦傷等傷害。 二、案經劉子良、楊舜淯訴由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報告偵    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劉子良、楊舜淯於警詢及偵查中均 坦承不諱,核與證人黃馨瑩於警詢之證述之情節相符,並有 現場監視器影像暨擷圖照片16張、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診斷 證明書2份、被告楊舜淯傷勢照片1張附卷可參,足認上開被 告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渠等犯嫌洵堪認定。 二、核被告劉子良、楊舜淯所為,均係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 害罪嫌。至被告劉子良所有之榔頭1支,雖為其犯罪工具, 惟其供稱已遺失,且非屬違禁物,亦欠缺刑法上之重要性, 為免日後執行困難,爰不聲請宣告沒收,併此敘明。 三、至告訴意旨認被告劉子良所為係犯刑法第271條第2項、第1 項之殺人未遂罪嫌。惟按刑法所規定殺人未遂罪與傷害罪之 區別,固應視加害人加害之初有無殺意為斷,不能僅以受傷 處是否為致命部位及傷勢輕重如何,據為認定有無殺意之唯 一標準,應就行為人之動機、手段、所使用之凶器、下手之 輕重、致傷之結果及行為後之情狀等綜合觀察論斷。被害人 受傷之多寡、是否致命部位,雖可藉為認定有無殺意之心證 ,惟非判斷二罪間之絕對標準,仍須斟酌當時客觀環境及其 他具體情形加以判斷(最高法院18年上字第1309號、19年上 字第718號、20年非字第104號判決意旨參照)。經查,被告 劉子良於偵查中辯稱:我只是想教訓楊舜淯,我有控制力道 等語;告訴人楊舜淯於偵查中自陳:劉子良用榔頭攻擊我1 次,我被打之後往旁邊走,後來上前去跟劉子良說怎麼不另 一邊再敲一下,之後我們就徒手互毆等語。可知被告劉子良 僅持榔頭朝告訴人楊舜淯頭部攻擊1下,後續雙方互毆過程 則未持前開榔頭,此亦有現場監視器影像暨擷圖畫面附卷可 考。又觀諸告訴人楊舜淯前揭受傷之部位及程度,尚無足以 致命之嚴重情形,足見被告劉子良應無致人於死之意圖,自 難遽以殺人未遂罪責相繩。然此部分如成立犯罪,與被告劉 子良前揭經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之傷害犯行社會基本事實相同 ,爰不另為不起訴處分,併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4  日                檢 察 官 蕭 惠 予

2025-01-21

PTDM-113-簡-1701-20250121-1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終止借名登記契約等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訴字第75號 原 告 陳盈娟 訴訟代理人 黃馨瑩律師 被 告 蔡郡珩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終止借名登記契約等事件,經臺灣高雄地方法 院裁定移送前來(112年度審訴字第925號),本院前已於民國11 3年7月17日為一部終局判決確定,爰於民國114年1月3日言詞辯 論終結,就其餘部分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8萬3,872元及自民國112年7月8日起至清 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84%,餘由原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被告如以新臺幣8萬3,872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後 ,得免為假執行。 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被告於民國105年6月間購買澎湖縣○○市○○段000○ 號建物(權利範圍全部,門牌號碼:澎湖縣○○市○○路000○0 號6樓,下稱系爭房屋)時,因無法順利辦理貸款,遂委請 原告出名擔任系爭房屋之購買名義人,兩造遂於105年6月30 日就系爭房屋成立借名登記契約,且以原告名義向第一商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第一銀行)申辦系爭房屋之抵押貸 款新臺幣(下同)360萬元,被告並向原告保證會按期繳納 貸款及相關稅費等。然辦妥貸款後,被告卻經常性遲繳貸款 ,導致原告遭第一銀行持續不斷電話催繳,影響原告信用評 分,因而衍生諸多生活上困擾,並干擾原告平靜之生活,侵 害原告之名譽、信用及生活安寧權。又被告有出租系爭房屋 ,導致原告嗣後遭國稅局核定有110年度之租賃所得共7萬7, 446元,進而遭核定補繳所得稅3,872元,此屬不可歸責原告 之受委任事務所衍生的損害賠償,被告應如數賠償。爰依民 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及第546條第3項之規定,提 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㈠被告應給付原告10萬元,及自 民事調解聲請暨起訴狀繕本送達之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 計算之利息;㈡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則以:我之前會把要繳貸款的錢交給原告姊姊請他幫忙 去繳,是原告姊姊遲延繳款給銀行。又原告應出示聯徵資料 證明信用有降低或減分,才能證明信用有損害。而我也沒有 將系爭房屋出租之事實等語置辯,並聲明:㈠原告之訴駁回 ;㈡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准予宣告免為假執行。 三、本院判斷:  ㈠經查,被告於105年6月間購買系爭房屋時,有與原告就系爭 房屋於105年6月30日成立借名登記契約,以被告為借名人, 原告為出名人,復以原告名義向第一銀行申辦系爭房屋之抵 押貸款360萬元等情,有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借名登記契約 書、第一銀行房屋擔保借款繳息清單等件在卷可參(見本院 112年度馬簡字第93號卷第23至37頁、雄司調卷第51頁), 被告復無爭執,此部分事實堪可認定。是原告僅為系爭房屋 之登記名義人,系爭房屋之管理、使用及處分等相關權利義 務,實質上均應歸被告行使,從而,系爭房屋之貸款,自應 由被告按時向第一銀行繳納。  ㈡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又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 、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 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民法第184條 第1項前段定及195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原告主張被告因 經常遲繳第一銀行之房貸,導致原告之名譽、信用及生活安 寧權遭侵害乙節,經被告否認,並以上詞置辯。經查:  ⒈被告自105年8月起,負有按月於每月14日前繳納系爭房屋分 期貸款之義務,但被告卻經常未於約定日期前繳納等情,業 經第一銀行函復明確,且有放款攤還及繳息紀錄明細表在卷 可佐(見本院卷第31至37頁),堪可認定。被告雖辯稱是把 繳貸款的錢交給原告姊姊請他幫忙去繳,是原告姊姊遲延繳 款給銀行等語,然參此貸款之扣款帳戶交易明細(見本院11 2年度馬簡字第93號卷第83至96頁),固可知原告胞姊陳怡 君僅有於106年之3、5、9、11月及107年7、8、9及11月等幾 期有遲誤幾天將錢匯入扣款帳戶,其餘分期款項則絕大多都 是由被告及被告之母王秀棉轉匯款至該帳戶以供貸款扣繳, 是自108起至112年之近5年期間,長期間貸款遲繳之情形自 係可歸責於被告,是被告此部分所辯,不足以解免其自身經 常性遲繳貸款之責任。  ⒉再按聯徵中心乃全國性金融機構間之信用報告機構,職司信 用卡、授信、現金卡等信用等資料之建檔。其資料係依個融 資借款資訊、信用卡資訊等綜合評估製作,且個人之信用評 分數值,亦係依據其於聯徵中心之資料揭露期限內之各項資 料運算所得,且該資料係提供其所屬會員查詢信用資訊之用 ,以利於其會員間徵信資料之交流,倘個人之信用遭聯徵中 心為不良註記時,其個人之信用評分數值必定因此而下降, 聯徵中心之所屬會員均可查詢此項資訊,以此評估個人之信 用,則個人被通報遲繳而註記系爭紀錄,金融機構當認其有 不良債信,除侵害其名譽權,其個人經濟上之總體評價因此 而下降,亦侵害其信用權,殊無疑義。  ⒊被告固然長期且經常性遲繳房屋貸款,然其遲繳之期間大多 落於1至5天,此觀前述貸款扣款帳戶之交易明細即知,可見 被告遲繳之情形,至少均有於該月內繳清,違約情節並非極 為嚴重,進而並未影響原告之聯徵信用報告,此觀原告之聯 徵中心債權銀行報送授信資料明細顯示自105年7月起,於第 一銀行之長期擔保放款每期之逾期金額均顯示0,還款紀錄 代碼亦均為「0」(其意義為無延遲還款),且原告之信用 分數為800分(見本院卷第125、136至140頁)即知。是以, 被告長期且經常性遲繳貸款之行為,並未影響到原告之信用 評分,亦無使原告之信用報告中有不良註記留存,其他金融 機構除非透過第一銀行之內部資訊交流,否則難以查知原告 形式上有持續遲繳貸款之情形,客觀上自難認原告有不良債 信之情形,其個人經濟上之總體評價並未因此而下降。至於 第一銀行後續確實可能因此而較不願與原告為金融業務之往 來,然此部分僅為第一銀行與原告之內部關係或商業評估, 其他金融機構難以查得,並未有一定程度之公示性,亦難以 此逕論原告受有名譽及信用之侵害。從而,原告主張被告侵 害其名譽及信用,尚難逕採。  ⒋另按生活安寧權係指個人得享有不受他人干擾平靜生活之權 利,而任何人之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無理或非 法侵擾,其名譽或信用亦不得非法破壞,對於此種侵擾或破 壞,人人有受保護之權利,西元1976年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 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7條亦有明文。再按維護人性尊嚴與尊重 人格自由發展,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生活私密 領域不受侵擾之自由,屬憲法所保障之權利(司法院大法官 釋字第603號解釋、釋字第689號解釋理由書參照)。是以, 個人之生活安寧權當然為民法第195條第1項所指之「其他人 格法益」所保護之範疇。而金融機構之債務人,若淪為金融 機構不斷催討之對象,不僅可能整日生活在恐懼中,甚至因 還款及被催債的壓力太大,而選擇自殺,此觀民國8、90年 代臺灣發生卡債風暴之歷史脈絡即知,甚至我國為此而制定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來謀求債務人之經濟生活。由此可知, 金融機構之催收過程,仍會對債務人之生活產生影響及干擾 ,即便是以合法之方式進行,例如電話催繳或寄送催繳單等 。是若行為人故意或過失以不法之方式使金融機構對他人無 端催債,應解為係侵害該他人生活安寧權之範疇。  ⒌被告既經常性、長期性遲延繳納第一銀行之貸款,衡諸常情 ,銀行人員自會主動聯繫貸款名義人即原告,此情即屬因可 歸責於被告之原因,導致原告經常性接到銀行人員催繳電話 ,自會對原告生活產生莫名之困擾或干涉,情節已屬重大, 被告自構成不法侵害原告之生活安寧權。  ⒍本院審酌被告延遲繳款之情節、持續違約之期間、原告受金 融機構催債之方式,及原告陳報原告為研究所畢業,前擔任 護理師,現職為血液透析師,月收入為3至4萬元;被告擔任 麒麟子歌仔戲團團長等語及兩造之稅務財產所得資料(見審 訴卷第71頁、雄司調卷第191頁及證物袋內之稅務電子閘門 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等兩造之學經歷、家庭生活經濟狀況 暨一切情狀,認原告請求被告賠償之精神慰撫金以8萬元為 適當,其逾此範圍之請求,於法無據。  ㈢又原告主張被告因出租系爭房屋,導致原告嗣後遭國稅局核 定有110年度之租賃所得7萬7,446元,進而遭補繳所得稅3,8 72元,該稅款自應由被告賠償等語,經被告否認,並以前詞 置辯:  ⒈按受任人處理委任事務,因非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受損 害者,得向委任人請求賠償。民法第546條第3項定有明文。 系爭房屋之管理、使用及處分等相關權利義務,既然均歸被 告行使及負擔,已如上述,則若系爭房屋有從事相關經濟活 動而產生稅捐負擔,亦應由被告負擔。  ⒉經查,原告此部分主張之事實,業經提出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110年度申報核定)及蓋有便利商 店繳費戳章及附有繳費聯之繳款書為證(見本院卷第67、69 頁),且細觀該核定通知書,發文日期為112年9月15日,申 報年度為110年度,且系爭房屋之租賃所得項與「申報與歸 戶差額」項均為7萬7,446元,可見原告於111年5月間申報11 0年之所得稅額時,並不知有系爭房屋之該筆租賃所得,自 未予以申報,而是在國稅局清查相關資料或為其他行政調查 後,得知尚有此筆租賃所得未申報,而於112年時為相關行 政之作業,把該筆所得算入原告110年間之所得額,進而核 定需補繳稅額,從而,應認系爭房屋確實有因經濟活動而產 生租賃所得。被告空言否認有出租之事實,尚與事實不符。  ⒊兩造間就系爭房屋既成立借名登記契約(定性上即屬委任契 約),系爭房屋所產生之所得稅既經原告如數補繳,自屬不 可歸責於受任人即原告之損害,而得向被告如數請求賠償。 是原告此部分主張,應可採信。  ㈣據上,原告得請求被告給付8萬3,872元(計算式:8萬+3,872 =8萬3,872)。  四、綜上所述,原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及 第546條第3項規定,請求被告給付原告8萬3,872元,及民事 調解聲請暨起訴狀繕本送達之日即112年7月8日(見雄司調 卷第255頁、審訴卷第46-1頁)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範圍之請求,為 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本判決命被告給付之金額未逾50萬元,依民事訴訟法第389 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原告雖陳明願 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然應僅有促請本院注意之性質,無 庸另為准駁之諭知。被告業已陳明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 執行,核無不合,爰酌定相當擔保金額併准許之。另原告其 餘之訴經駁回之部分,其假執行之聲請均已失所附麗,應併 駁回之。 六、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之攻擊或防禦方法及所用之證 據,經本院斟酌後,認為均不足以影響本判決之結果,爰不 逐一論列,附此敘明 七、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0  日             民事庭 法 官 陳立祥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廿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0  日                 書記官 吳天賜

2025-01-20

PHDV-112-訴-75-20250120-2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