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24

案號

KSEV-113-雄簡-2438-20241224-1

字號

雄簡

法院

高雄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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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告許芳瑞律師,因為簽帳卡消費款的事情要打官司。法院排了時間,明年1月20號早上9點32分再開庭辯論,大家到時候記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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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雄簡字第2438號 原 告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佩真 訴訟代理人 盧姿伶 被 告 許芳瑞律師即蔡睿紘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簽帳卡消費款事件,本件因須更新審理程序, 應再開言詞辯論,爰定於民國114年1月20日9時32分在本院簡易 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4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張浩銘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4 日 書 記 官 林家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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