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2-20

案號

TCDV-114-簡上-8-20250220-1

字號

簡上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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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台中地方法院針對張淑珍、蔡勝雄和謝娟姿之間的損害賠償事件做出裁定,宣布準備程序終結。法官是王怡菁,書記官是游語涵。這是一個不得抗告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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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簡上字第8號 上 訴 人 即被上訴人 張淑珍 蔡勝雄 被上訴人 謝娟姿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0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王怡菁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0  日                書記官 游語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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