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
TCDV-114-簡上-8-20250220-1
摘要
台中地方法院針對張淑珍、蔡勝雄和謝娟姿之間的損害賠償事件做出裁定,宣布準備程序終結。法官是王怡菁,書記官是游語涵。這是一個不得抗告的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簡上字第8號
上 訴 人
即被上訴人 張淑珍
蔡勝雄
被上訴人 謝娟姿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0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王怡菁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0 日
書記官 游語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