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責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消債聲免字第23號
聲 請 人
即 債務人 羅淑慧
上列當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免責,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務人羅淑慧應予免責。
理 由
一、按債務人因第133條之情形,受不免責之裁定確定後,繼續
清償達該條規定之數額,且各普通債權人受償額均達其應受
分配額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免責,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
稱消債條例)第141條第1項定有明文。依其立法理由可知此
規定係為鼓勵債務人利用其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
收入清償債務,以獲得免責,賦予其重建經濟之機會。從而
,債務人依消債條例第141條規定聲請免責時,法院僅須依
債務人是否已清償達消債條例第133條規定之數額及各普通
債權人受償額是否均達其應受分配額為免責與否之認定,無
須再斟酌原不免責事由之情節及其他一切情狀。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前經鈞院於民國113年5月31日以
113年度消債職聲免字第35號裁定認聲請人於聲請清算前2年
可處分所得扣除其自己及依法應受其扶養者必要生活費後仍
有餘額,高於普通債權人分配總額,而依消債條例第133條
所定不應免責之事由而裁定不免責確定(下稱原不免責裁定
)。聲請人於原不免責裁定確定後,已繼續清償各債權人依
債權表分配比例之款項,爰再依消債條例第141條之規定,
聲請裁定准予免責等語。
三、經查:
㈠本件聲請人即債務人羅淑慧前因有不能清償債務之情事,於1
11年6月11日向本院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法院前置調解,於1
11年7月20日調解不成立並聲請清算,經本院以111年度消債
清字第109號裁定自111年12月23日下午4時起開始清算程序
,且命本院司法事務官以111年度司執消債清字第125號案件
進行清算程序,並於112年11月29日裁定清算程序終結。嗣
經本院以聲請人於聲請清算前2年可處分之所得扣除自己及
依法應受其扶養者之必要生活費用後仍有餘額,且高於普通
債權人分配總額,復未經普通債權人全體同意免責,而認聲
請人有消債條例第133條所定不免責事由,於113年5月31日
以113年度消債職聲免字第35號裁定認聲請人應不予免責確
定等情,業經本院調閱上開案卷查明無訛。
㈡今聲請人向本院聲請本件免責,主張其於原不免責裁定確定
後,陸續清償各債權人如附表「本件聲請人清償之數額」欄
所示款項之事實,業據其提出還款明細(見本院卷第41至61
頁),並據本院職權向各債權人確認還款情形無訛(見本院
卷第89至129頁),應可認定。而原不免責裁定認定聲請人
於聲請清算前2年可處分所得扣除必要生活費用後尚餘新臺
幣(下同)13萬221元,而聲請人於清算程序已清償4,751元
,尚須再清償12萬5,470元,而現全體普通債權人各自受償
額已達其應受分配額(計算式如附表所示),足認聲請人已
具備消債條例第141條所規定之免責事由甚明。
四、綜上所述,本件聲請人前因第133條之情形,受不免責之裁
定確定後,繼續清償達該條規定之數額,且各普通債權人受
償額均達其應受分配額,已符合消債條例第141條所規定之
免責要件。從而,聲請人聲請免責,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7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劉佩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
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0 日
書記官 黃忠文
編 號 債權人 債權額 債權比例 依第133條後段所定應受償之金額(A欄) 清算程序中獲分配受償額(B欄) 繼續清償至第141條所定最低應受分配額(計算式:A欄-B欄)(C欄) 本件聲請人清償之數額 1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065,754元 9.12% 11,876元 433元 11,443元 11,443元 2 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709,245元 31.75% 41,345元 1,508元 39,837元 39,837元 3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564,879元 4.84% 6,303元 230元 6,073元 6,073元 4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19,279元 2.73% 3,555元 130元 3,425元 3,425元 5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21,084元 7.88% 10,262元 375元 9,887元 9,887元 6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532,004元 4.55% 5,925元 216元 5,709元 5,709元 7 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1,175,018元 10.06% 13,100元 478元 12,622元 12,622元 8 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65,238元 2.27% 2,956元 108元 2,848元 2,848元 9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436,386元 12.30% 16,017元 584元 15,433元 15,433元 10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62,522元 7.38% 9,610元 351元 9,259元 9,259元 11 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31,799元 7.12% 9,272元 338元 8,934元 8,934元
TYDV-113-消債聲免-23-202412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