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分期買賣價金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判決
114年度南簡字第82號
原 告 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黎小彤
訴訟代理人 白苡琳
被 告 劉東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分期買賣價金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2月
24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102,800元,及其中新臺幣96,208元自民
國113年8月25日起至清償日止,新臺幣6,592元自民國113年10月
25日起至清償日止,均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6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1,630元由被告負擔,並應自本判決確定翌日起
至清償日止,加給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
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
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被告於民國113年間以分期付款買賣之方式,向
如附表所示之特約商訂購商品,並簽立zingala銀角零卡分
期付款申請暨合約書(下稱系爭合約)辦理分期,約定之期
數、分期總額、期付金額、分期起訖日如附表所示,倘有遲
延付款,依系爭合約第10條約定,剩餘未清償金額視為全部
到期,被告並應給付自遲延繳款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率百分之16計算之遲延利息。詎被告實際僅繳付如附表所示
之期數即未再按期付款,各訂購商品之剩餘未繳金額及其遲
延利息起算日如附表所示,剩餘未繳金額合計為新臺幣(下
同)102,800元。因特約商已將上開分期付款之買賣價金債
權讓與原告,並於締約當時通知被告,而被告迭經原告通知
,迄未清償,爰依系爭合約及債權讓與之法律關係,請求被
告清償等語。並聲明:如主文第1項所示。
三、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任何書
狀為聲明或陳述。
四、原告主張之前揭事實,業據其提出系爭合約與分期付款繳款
明細等件為證(本院卷第19至67頁),且被告於相當時期受
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亦未提出書狀作何
聲明或陳述,是本院調查證據之結果,堪信原告主張為真實
。從而,原告依系爭合約及債權讓與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
給付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本金及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
五、本件訴訟費用為原告支出之第一審裁判費1,630元,依法應
由敗訴之被告負擔,並應自本判決確定翌日起至清償日止,
加給按法定利率即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爰依民事
訴訟法第87條第1項、第91條第3項規定,依職權確定被告應
負擔之訴訟費用額。
六、本件係屬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1項規定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
告敗訴之判決,爰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依職權
宣告假執行。
七、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0 日
臺南簡易庭 法 官 陳䊹伊
上列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
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
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0 日
書記官 王美韻
附表:
編號 特約商 訂購商品 期數 分期總額 期付金額 分期起訖日 實際繳付期數 剩餘未繳金額 遲延利息起算日 1 金牛頓藝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irPods Pro第2代搭配MagSafe充電盒USB-C 18 7,413元 412元(首期409元) 自113年8月25日至115年1月25日 2期 6,592元 113年10月25日 2 金牛頓藝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irPods Pro第2代搭配MagSafe充電盒USB-C 12 7,697元 641元(首期643元) 自113年6月25日至114年5月25日 2期 6,410元 113年8月25日 3 明谷通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Apple原廠AirPods Pro2-USB-C無限耳機 18 7,420元 412元(首期416元) 自113年6月25日至114年11月25日 2期 6,592元 113年8月25日 4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Apple蘋果iPhone15 128G 6.1吋智慧型手機 24 29,536元 1,230元(首期1,246元) 自113年1月25日至114年12月25日 7期 20,910元 113年8月25日 5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Apple蘋果iPhone15 Plus 256G 6.7吋智慧型手機 24 36,399元 1,516元(首期1,531元) 自113年1月25日至114年12月25日 7期 25,772元 113年8月25日 6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Apple蘋果iPhone15 Plus 256G 6.7吋智慧型手機 24 36,399元 1,516元(首期1,531元) 自113年1月25日至114年12月25日 7期 25,772元 113年8月25日 7 玩樂商行 Apple Watch S9 GPS版41 45mm 18 13,828元 768元(首期772元) 自113年4月25日至114年9月25日 4期 10,752元 113年8月25日
TNEV-114-南簡-82-20250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