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1-21

案號

KSDM-114-交簡附民-8-20250121-1

字號

交簡附民

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這是一起過失傷害案件,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因為案情比較複雜,要花很多時間才能審判結束,所以法院決定把這個民事訴訟轉到民事庭去審理。

AI 摘要可能會發生錯誤。請查核重要資訊。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交簡附民字第8號 原 告 林懌良 (詳卷) 被 告 侯少朋 (詳卷)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 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 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1 日 刑事第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林英奇 法 官 賴建旭 法 官 姚億燦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1 日 書記官 蔡毓琦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