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23

案號

TCHM-113-上易-770-20241223-1

字號

上易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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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這份裁定是由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針對徐護銘違反保護令的案件發布的。原本案件已經辯論終結,但檢察官後來又移送了併案,所以法院決定重新開啟辯論。簡單來說,就是案子還沒完,要再審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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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上易字第770號 上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徐護銘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保護令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玆因檢察 官於本院言詞辯論終結後移送併辦,而有應行調查之必要,爰命 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3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張意聰 法 官 林清鈞 法 官 蘇品樺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張捷菡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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