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執行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桃簡聲字第19號
聲 請 人 蔡佳靜
相 對 人 伍麗蓉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停止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供擔保新臺幣594,000元後,本院114年度司執字第6424號
給付票款事件之強制執行程序,於本院113年度桃簡字第2132號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終結或判決確定前,應暫予停止。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已向本院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
訴(案號:113年度桃簡字第2132號),惟本院114年度司執
字第6424號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下稱系爭執行事件)倘
不停止執行,勢難回復原狀,爰聲請裁定停止系爭執行事件
之執行程序等語。
二、按發票人主張本票債權不存在而提起確認之訴不合於第一項
之規定者,法院依發票人聲請,得許其提供相當並確實之擔
保,停止強制執行,非訟事件法第195條第3項定有明文。又
法院以裁定命債務人供擔保後停止強制執行,其擔保金額之
多寡應如何認為相當,原屬於法院職權裁量之範圍,如已斟
酌債權人因停止執行所應受之損害,即非當事人所可任意指
摘,最高法院109年台簡抗字第276號民事裁定參照。另為停
止強制執行所命提供之擔保,係為擔保債權人因停止強制執
行程序所受損害,其數額應依停止執行後,債權人未能即時
受償之損害額定之,而債權人因執行程序停止,致受償時間
延後,通常應可認係損失停止期間利用該債權總額所能取得
之利息。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
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
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5%,民法第233條第1
項前段、第203條定有明文。此項遲延利息之本質屬於法定
損害賠償,亦可據為金錢債權遲延受償所可能發生損害之賠
償標準,最高法院105年台抗字第33號裁定參照。
三、經查:
㈠相對人聲請對聲請人之財產為強制執行,經聲請人在本院以
其對系爭執行事件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為由,聲請裁定
停止執行程序等節,業經本院職權調取上開執行卷宗及本院
113年度桃簡字第2132號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卷宗查明
屬實,應認聲請人之聲請於法有據。
㈡又本件相對人因停止強制執行可能所受之損害,應為於強制
執行程序停止期間,在通常情形下,其債權因無法續行執行
而未能即時受償之相當於利息之損害。準此,應以此利息損
失作為本件停止執行擔保額之計算依據。
㈢本件相對人於上述執行事件聲請對聲請人強制執行之債權額
為:新臺幣(下同)2,075,000元,及其中1,075,000元自民
國113年1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6%計算之利息;
其中1,000,000元自113年7月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6%計算之利息,及程序費用2,000元與執行費17,372元。則
相對人於聲請人113年10月28日具狀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
在訴訟之時所得受償之執行債權總額,應為本金2,075,000
元、已到期之利息68,613元(利息計算式詳如附件)及程序
費用2,000元與執行費17,372元,共計2,162,985元(計算式
:2,075,000 + 68,613 + 2,000 + 17,372 = 2,162,985)
。又聲請人所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訟標的價額已逾1,
500,000元,應依簡易程序審理且得上訴第三審,據各級法
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規定,民事簡易程序第一、二、三審辦
案期限各為1年2個月、2年6個月、1年6月,以此加計行政作
業期間後,應可推認相對人因聲請人聲請停止執行,致執行
延宕之期間為5年6個月。再參以相對人因停止期間無法即時
受償取回債權額利用孳息之損失,當以該債權額得即時取回
、利用該債權額而生之損失為限,應以一般債權之法定利率
即週年利率5%計之。準此,相對人因執行程序暫予停止可能
遭受之損害,應為594,821元(計算式:2,162,985×5%×5.5≒
594,821)。爰取其概數,酌定聲請人應供擔保之金額以594
,000元為適當,於其為相對人提供前開擔保金額後,方得停
止執行。
四、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19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林宇凡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表明抗告
理由(須附繕本,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500 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19 日
書記官 楊上毅
附件:利息試算表
編號 類別 計算本金 起算日 終止日 計算基數 年息 給付總額 1 利息 1,075,000元 113年1月20日 113年10月28日 (283/366) 6% 49,872.95元 2 利息 1,000,000元 113年7月7日 113年10月28日 (114/365) 6% 18,739.73元 小計 68,613元 (四捨五入至整數)
TYEV-114-桃簡聲-19-20250219-1